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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无证无照、证照不齐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高风险食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的食品加工黑窝点;在近年来专项整治中,被责令停产、关停的小作坊等。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基本条件不符合《*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存在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食品标签不规范(如未加贴限制区域销售等行为);小作坊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以及未落实“三框一盒”、“两书一报告”等制度;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并推广20*年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确保到2009年底,全市各镇(街道)基本完成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任务,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率达到90%以上。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3月1日-4月30日)
1、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准确掌握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底数、分布及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将有关统计数据报我局食品监管科(联系人:陈君斌;联系电话:*;传真:*;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2、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09年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整规工作机制,做到目标责任、机构人员、保障措施“三落实”。同时,对排摸情况进行梳理,按照整合提升类、整改规范类、关停取缔类等进行分类(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二)完善标准,宣传培训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结合当地实际,对试行的《*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标准规范》提出修改意见(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2、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人员开展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并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在此基础上,适时组织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把关技能(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三)全面推进,规范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根据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标准规范的要求,从基本条件、管理要求、从业要求等三方面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整治和规范。积极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本条件较差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
(四)总结经验,督查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年度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局食品监管科。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把握舆论导向,深入村居、生产加工单位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发动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整规工作,切实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为整规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协作,健全机制。
围绕整规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合力,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共同查找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于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3日内将有关信息报送至我局食品监管科。
(三)进一步加强帮扶,扎实推进。
整治规范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更要整改帮扶一批食品加工小作坊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在整治中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疏堵并举,分类治理。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食品加工小作坊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