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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特种设备安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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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特种设备安全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号)、市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办发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平安州”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到年底,建立健全区、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村(社区)三级上下贯通、联动协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的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格局。

(二)到2015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隐患预防能力明显提高,最大限度控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1.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各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和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对本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排查、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抄告区质监部门;同时,各镇乡(街道、潘火)应充分发挥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2.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

质监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证后监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重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以及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公告等制度;依法组织查处特种设备“三非”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和有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3.行业管理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

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特种设备安全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分析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抄告区质监部门。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一治理”的要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严格执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检验、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义务,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与培训;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所在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

(二)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1.完善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制订、完善政府层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考核机制,年,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并逐步提高考核权重。

2.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区质监部门应加强与区安监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建立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研究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形成信息联通、工作联动、部门联合的工作格局。

3.健全监管网络机制。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安监所(站)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妥善协调基层质监站(所)和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安监所(站)的工作关系。到年底,健全以一线专职监管人员为节点,由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安监员、村(社区)协管员、企业管理人员组成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4.强化教育培训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安监员、村(社区)协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现场巡查能力、隐患治理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应急应对能力。

(三)规范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各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和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建立“企业全面负责、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日常检查、部门依法监督”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高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区政府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区、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分级挂牌督办,切实加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力度,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2.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重点监察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制度,做到安全监管计划科学、处置规范、整治到位,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在规范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实现违法行为查处与隐患治理封闭的有效统一。

3.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在完善市、区、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三级共建共享的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平台的应用,及时掌握辖区内特种设备状况,提高信息共享度,切实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4.推动企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实施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建设。年,重点对电梯维保、气瓶充装企业进行分级、分等评价,并逐步扩展到其它行业。各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高层住宅、商务楼宇电梯的安全监管。

5.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各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必要投入,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区质监、安监、经信、住建、旅游、贸易、教育、卫生、交通、城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沟通,强化联动配合,共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乡(街道、潘火、园区、中心)、有关部门要明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职责要求和目标任务,配足配强监管力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对监管工作不得力、安全措施不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不及时,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应急处置常识的宣传力度,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技能和素质。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