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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责任、源头管理、创新监管为重点,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具体目标由区政府安委会另行下达);
(二)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确保完成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重大隐患整治任务。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政府目标管理,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推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评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安全生产谈话制度。
(二)以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制度,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件,营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第四届区“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安全在心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教育和“安全社区”创建等系列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三是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好企业在岗职工继续教育和新进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突出加强对高危行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对企业全员培训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培训率达100%。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治理
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1.深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在全区范围内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学校(幼儿园)专用车秩序、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要强化交通管理,继续在省道305线段和自犍路段深化“平安大道”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平台,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突出对重点路段、重要时段的路面管控,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继续深入推进水上“救生衣行动”,渡船、游乐船要做到按核定人数的100%配备救生衣,船上工作人员100%的穿戴救生衣。切实加强对水库等水利设施、渔业生产用船和村民自用船安全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2.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继续加大对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和消防安全“五进”活动以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棚户区用电、燃气等消防安全检查。狠抓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使用、储存场所,坚决予以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
3.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及重点建设工程安全整治。全面开展以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建筑设施、燃气设施设备、城镇建设和房屋拆除为重点的安全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城市电梯公寓和农村民房建筑施工安全、沼气安全、用电安全的指导,预防和减少非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强化非煤矿山安全。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狠抓井工开采非煤矿山企业机械通风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和以防坍塌、物体打击、放炮等事故为重点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防范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
5.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三推进”、“三加强”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建设为载体,按照“生产企业入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储存企业抓监控、使用单位管重点、运输环节推联动”的基本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工作,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开展涉及15种危险化工艺的安全技术改造。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核定和监控,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6.强化烟花爆竹安全。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打击力度,严格经营许可审查,合理布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7.加大特种设备、旅游、学校及公共安全监管。区教育局、区交警大队、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对学校校车、幼儿园园车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自然灾害监测,预防因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确保公共安全。
(四)重视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创造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各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安监、卫生、工会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继续开展石英砂、木制家具等职业危害严重行业的专项整治。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职业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管和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今年全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和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凡是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有关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不得开工建设;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力争今年全区所有的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达标。
(七)深化“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重投入、强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制度建设、培育安全文化,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力争建成1个省级安全社区、2个市级安全社区。
(八)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定期到矿井、车间、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事发单位负责人和党政一把手、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和经济损失。
2.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各乡镇(街道)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加大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安全规范化建设投入的支持力度。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迟报、漏报、瞒报以及不规范报告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1.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区安委会继续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坚持每月开展1次排查治理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半月分析1次安全隐患,区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汇总相关情况后报区政府。继续实行“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制度,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并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2.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工作经费提取制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路客运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要求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提取制度。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目标管理和奖惩机制。坚持每月通报、及时警示、年度考核制度。发挥控制考核指标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街道)和责任部门,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由责任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向区政府述职。
(十)创新机制,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联系会议制度
进一步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率,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建立安全生产联系会议制度。
(十一)坚持科技兴安,创新监管方式
逐步在危险化学品以及存在有重大危险源的重点企业强制推行在线监管。有关企业的主要作业场所和关键生产环节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并与乡镇安办的监控平台进行联网,以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减少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十二)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区级各部门要依法行政,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执法监察力度,区安监局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及时、从严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因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突出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较差等问题和隐患,加大日常执法监察力度,震慑各种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