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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情况
经测算,乡镇年可用总财力为14468.13万元,其中:自有可用财力6789.13万元,区以上财政转移支付7679万元(教师工资补助344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596万元,省对村级转移支付补助176万元,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转移支付补助20万元,农业税降点转移支付补助1444万元)。乡镇年支出总额为16594.52万元,总支出与总财力相抵,赤字2126.39万元,其中赤字乡镇通过区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予以弥补,结余乡镇全额上解区财政。
支出管理方式
按照全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保重点,兼顾乡镇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对乡镇财政支出实行两种管理方式:1.区财政局开设“工资专户”,乡镇行政人员等经费实行直接支付。项目主要为:乡镇行政在职、离退休;事业退休;农村中小学在职、离退休;民政优抚和村级“三项资金”支出。直接支付金额为15033.78万元。2.区财政为乡镇财政开设“支出专户”,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和乡直事业在职定补经费等支出。全区21个乡镇公用经费和事业人员定补经费为1560.74万元。根据上述管理方式,区财政为乡镇财政统发的人员经费金额为15033.78万元,资金来源为:(1)区以上财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9805.39万元(已经下文明确的转移支付为7679万元,新一轮体制转移支付2126.39万元);(2)乡镇从自有可用财力6789.13万元中上缴区财政5228.39万元。乡镇留用1560.74万元。
配套改革措施
1.乡镇预算外资金收入全额上解后,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留用和返还手续。2.在省追加的转移支付政策尚未明确的情况下,由区财政垫付资金2126.39万元补贴给乡镇;弥补其收支缺口。3.新体制执行期间(-年),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含农村中小学)必须经区人事、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同意后办理财政供给手续,否则不予安排经费。增人增资增加的支出全部由区财政解决。4.乡镇超编村组干部报酬由乡镇自行负担,乡镇每清退1人,区财政补助2000元。5.乡镇完不成收入基数的,将取消乡镇党委、政府的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工资发放和乡镇公用经费安排挂钩。6.乡镇政府向上级争取的专项资金实行区财政扎口管理,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区财政不平调。7.明确乡镇负债自行消化政策。截止到年底,乡镇负债总额共计为23544.70万元,其中南陈集等17乡镇区乡财政往来结算透支1455.22万元,由乡镇财政通过增收节支,分年度消化解决。8.各乡镇在工业园内引进兴办或视同进工业园项目,按区委出台的委发[]2号文件执行。9.对赵集镇境内的区属企业税收实行定额补贴,新体制执行期间每年财力补助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