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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档案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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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档案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加快推进我市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促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极其崇高的事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档案工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民生等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级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新时期的档案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

二、加强资源建设,建立覆盖广泛的档案资源体系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是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在市档案局的指导监督下,认真做好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编目和归档工作,做到收集整理齐全完整,编目归档规范有序。

(三)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是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载体。按照国家档案局、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凡成立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领导小组,都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到市档案局办理档案登记,并认真做好项目建设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市住建、发改、投资促进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安全和充分利用。凡未经档案部门验收的重点工程项目一律不得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四)重大活动档案具有重要的史料保存价值。要做好重要领导来阆视察、重要外事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或处置的重大活动,必须有市档案局参加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或主要责任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档案登记,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市档案馆移交。

(五)民生档案是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重点。民生档案最能贴近社会,方便群众,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重点对涉及城镇就业、社会保险、残疾、抚恤、医疗等领域的档案依法收集、保管、移交、提供利用。市档案馆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对现有馆藏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集中力量优先进行整理,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各界及时提供服务。

(六)特色档案是档案资源的珍贵组成部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人文档案资源建设,注重征集社会名流、历史文化、姓氏源流、古籍善本等档案资料,不断丰富档案内涵,优化档案资源结构。

(七)新农村建设档案是服务现代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现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村(居)级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档案资料为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村档案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出切合本地实际的《村(居)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加强对村(居)级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做好涉及农民利益和民生档案的管理。建制村在撤销、合并或转变城市社区时,应按有关要求明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防止档案散失。市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三农”档案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服务现代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三、拓展服务功能,建立方便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八)及时移送政府公开信息。市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是查阅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窗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级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档案馆开展现行文件查阅服务工作,及时将应公开的政策、法规性文件、资料、刊物等送交市档案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移送渠道顺利畅通。

(九)依法依规按期移交档案。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必须依法按期移交。重点做好在全市机构改革、乡镇建制调整中撤并单位的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对滞留有关单位的档案进行清理、鉴定、限期移交进馆,对没有按计划完成档案清理、鉴定、移交进馆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对于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等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十)加快提升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级部门要重视和加强电子公文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相关要求配备专用的计算机和应用软件,将文档一体化管理纳入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生成、管理与利用。对永久保存、使用频率高以及重要民生档案,要优先进行信息数字化处理,不断提升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十一)积极拓宽档案服务功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级部门要利用现有档案资源,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市档案馆要通过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公布珍贵档案素材和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档案展览等工作,努力建设成保管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

四、加强安全防范,切实保障档案安全

(十二)切实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一要加强保密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遵守国家保密纪律,确保不失密、不泄密。二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要将局域网与外网实行有效隔离,使用正版杀毒软件并适时更新,确保档案信息数据安全。三要加强档案库房(室)的安全管理,配备好安全防范所需设施设备,做到防患于未然。四要加强档案利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五要继续加强档案抢救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的立项,及时搞好抢救性修复,对新型载体档案要定期进行转录、拷贝或刻录。

五、严格依法治档,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十三)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的学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从今年起,档案工作实行“三禁止”,即: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档案装具,禁止未经档案业务培训和不熟悉业务标准的人员参加档案整理工作,禁止社会闲散人员私自到单位整理档案。

(十四)加大档案目标考核督查力度。市档案局要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按照省级标准考核合格或复查合格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时,分别按照省一级3分、省二级2分、省三级1分予以加分;对不支持档案工作、不按时立卷归档、复查不合格的单位,要扣减相应的目标考核分值,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和晋职;对档案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档案霉变、损毁、丢失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档案事业协调发展

(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级部门要重视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要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档案干部。要根据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当增加档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时解决档案专业人员的职称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进一步优化档案干部队伍结构,积极选调专门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充实档案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观念新,业务精、作风实的档案工作队伍,不断推动我市档案事业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

(十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财政要继续把档案馆的档案保管保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根据档案量增加情况保持适度增长,以确保馆藏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级部门要保障档案事业建设必要的经费,配备符合档案工作规范要求的设施设备,以确保本单位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十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档案局要搞好对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努力促进全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督促和指导所属单位做好档案工作,建立运行有序、严谨高效的档案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