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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治安条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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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治安条例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内部正常治安秩序,现就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切实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各项工作措施,努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内部治安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单位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年,主要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单位负责制”和“法人代表责任制”全面落实。

(二)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单位保卫机构进一步完善,保卫、巡逻、值班人员配备齐全,工作规范。

(三)重点要害部位物防、技防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内部安全防范网络健全完善,单位内部刑事、治安案件、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在前阶段贯彻《条例》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今年5月起至年底,分摸底确定、全面实施、检查整改、工作总结四个阶段分步进行。

(一)摸底确定阶段(5月上旬至7月上旬)。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本地所有单位开展基础调查,并采取一单位一表格的方式,全面摸清重点单位的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保卫机构及人员等基本情况,并纳入计算机管理。县级公安机关按照《条例》对排查单位逐一进行审核认定,提出拟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意见,于6月上旬经市公安局审核后,报同级政府确定;市公安局在县级重点单位基础上认定市级重点单位,报省公安厅审核后报市政府确定。经确定为重点单位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告知各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9月下旬)。一是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全市所有单位根据单位规模大小分别设立保卫机构,或明确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公安机关备案。二是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各地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确定的要害部位未安装物防、技防设施的要督促其限时安装,尽快投入使用。对闲置和未发挥作用的技防设施,要尽快修复,投入使用,逐步建成安全网络防范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本地实际,集中时间对单位治安保卫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其全面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并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

(三)检查整改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各地要组成督查小组,对本地贯彻《条例》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督查的重点是: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落实;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保卫各项制度是否建立,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单位保卫人员能否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并正确执行。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加强督促,限期整改。

(四)工作总结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底)。对贯彻《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单位,通报批评一批后进单位,并对下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条例》是在深刻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门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保卫工作,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加强对全市贯彻《条例》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公安局、经贸委、建设局、教育局、电力局、外经贸局、工业国资公司、商贸办、水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市公安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职能,落实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指导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指导治安保卫队伍建设,督促单位和保卫部门把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司法行政部门要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质量,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单位内部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劳动部门要做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减少不稳定因素;邮政、电信、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搞好计算机互联网络的管理;广播电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文化单位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配合有关单位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指导、推动各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经贸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企业搞好安全保卫,减少和防止安全隐患与事故;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医院、卫生所的监督管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民兵、预备役组织和武警部队要积极开展治安防范活动,加强治安巡逻;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对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抓紧调查研究,逐步把保安服务引入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中。可试行由当地保安服务公司商得企事业单位同意派驻保安员,逐步实现以有偿服务的合同方式,承担安全保卫任务,增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力量,推进单位内部保卫工作的规范化,促进单位内部治安秩序的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