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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做好上市后备资源企业的培育和推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对企业发展上市融资工作意见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免交除工本费外的其他一切费用、财税优惠政策、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在本市范围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可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办理立项预审、备案或转报手续,优先办理环评、规划、节能评估等手续、拟上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贷款贴息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各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上市融资、进一步落实我市与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签订的《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合作备忘录》中确定的合作项目和工作措施、上市工作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条件和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对全市企业按期进行调查摸底,对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或成长性好的企业及时吸收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进一步规范拟上市公司的行为,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运行质量,使之尽快符合上市公司条件、要对全市上市后备资源企业进行分类梳理,依据全面培育、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形成“培育一批、辅导一批、发行上市一批”的上市推进格局,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我国资本市场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推进企业上市是企业实现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和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企业通过上市融资,有利于利用资本市场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金,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发现公司价值,实现公司股权增值;有利于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速成长做大做强。同时对于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税收、促进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把握国家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契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把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大力培植上市资源、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推动更多企业到资本市场募集发展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经济效益。
工作目标:在2010年以前,组织培训20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指导8家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规范改制,推动5家竞争力强、运作规范、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上市申报程序,力争有3家企业发行上市。
三、落实扶持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体上市及企业借“壳”上市、改制上市中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凡是企业主动要求规范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帮助企业妥善处理。
(二)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免交除工本费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且无争议的,依法补办;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和上市重组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房产、车船等权证过户费,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
(三)财税优惠政策。1.对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和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而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依法征收,同级政府可在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企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支持。2.扶持资金处理。拟上市企业在近3年内因享受省、市级有关优惠政策(减免税、贷款贴息等财政补助)形成的扶持资金,财政、税务部门在按企业上市要求进行规范的同时,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可由企业全体股东共同享有。3.积极支持鼓励上市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省内外企业。上市企业因并购重组发生的税费应依法缴纳,同级人民政府可视其并购重组成本情况从财政预算安排的企业发展资金中对企业给予支持。
(四)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在本市范围内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可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办理立项预审、备案或转报手续,优先办理环评、规划、节能评估等手续。
(五)拟上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贷款贴息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六)各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实施实质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其逾期贷款可按规定办理展期手续。
(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帮助企业落实好省政府上市费用补助政策,对列入省级重点上市资源后备库的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达到上市条件后省政府给予50万元补助;对已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通过上市审核程序的企业省政府给予200万元补助,市政府按1:1与省上配套,给予200万元补助,同时设立100万元企业上市融资专项资金,用于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工作。
四、做好上市后备资源企业的培育和推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我市与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签订的《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合作备忘录》中确定的合作项目和工作措施。根据我市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需要,就企业改制上市、规范运作、治理结构、基础管理、发展战略等主题举办培训班,使我市企业及时把握资本市场的法规政策与形势动态。要加快条件成熟的企业上市申报进程,帮助已申报企业尽快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发行审核;支持已进入辅导的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上报发行申报材料,进入上市申报程序;支持和鼓励适合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在香港联交所等境外上市,为做好企业上市工作创造条件。
(二)上市工作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条件和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对全市企业按期进行调查摸底,对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或成长性好的企业及时吸收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对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要实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促其进入培育、申报、上市程序。
(三)进一步规范拟上市公司的行为,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运行质量,使之尽快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四)要对全市上市后备资源企业进行分类梳理,依据全面培育、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形成“培育一批、辅导一批、发行上市一批”的上市推进格局。
(五)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关于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方针政策,介绍有关企业上市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推广优质上市公司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提高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为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市政府成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人行、*银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研究企业改制上市方案中涉及的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上市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做好企业改制上市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服务工作,对拟上市企业的重组、股权购并等进行协调指导,与上级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联系、沟通,组织改制上市推介会以及业务培训等事宜。
各区县要把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融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对重点改制上市企业,要确定牵头部门,指派专人联系,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进企业加快上市步伐,促进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