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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管理创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富民强市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对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逐步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把建设成为“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目标,突出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发扬“纵比上台阶、横比争一流”的进取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注重改善民生及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绩效导向、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系统全面、科学规范、协调发展;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考评结合;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
二、考核评价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考核评价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向力力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何文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袁佳游、市委第一副秘书长曹建平和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的绩效评估办公室,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合署办公。各地各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条块结合、覆盖全市的考评工作体系。
三、考核评价的内容和指标
考评的内容设置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又全面考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状况、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行政效能与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要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分类设计不同的指标体系,明确不同的目标要求,做到科学合理、简便易行。考评内容和指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
(一)对县市区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和指标。分绩效评估和市设综合考评项目两部分,按百分制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分值为70分,市设综合考评项目分值为30分。
绩效评估指标应全面评估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基本职能情况和政府自身建设情况。主要指标应包括重点工作指标、民生建设指标、经济发展指标、社会发展指标、政府自身建设指标。
市设综合考评项目要突出特色,围绕“两城”建设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来设置,主要考核党的建设(党委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宣传工作、党委统战工作、人大工作、政协工作)、交通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和招商引资工作、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党管武装、粮食工作、争先创优和部分加扣分项目。
(二)对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考评的主要内容和指标。分绩效评估和市设综合考评项目两部分,按百分制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分值为70分,市设综合考评项目分值为30分。
绩效评估主要指标应包括行政业绩指标、行政效率指标、行政能力指标、行政成本指标、部门特色指标。主要评估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所确定的具有部门特色和创造性的工作情况。
市设综合考评项目要突出特色,围绕“两城”建设、“三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来设置,主要考评党的建设(党委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宣传工作、党委统战工作、人大工作、政协工作)、项目建设、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三创”工作、“双联”帮扶、森林景观建设、民主评议和部分加扣分项目。
四、考核评价的方法和程序
绩效评估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设综合考评项目的考核由市委办公室牵头负责,两部分考核结果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
(一)绩效评估。完全对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所设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县市区绩效评估分值的运用分两块:一是对应省绩效评估方案按千分制上报省委、省政府进行全省统一评估;二是按总分值70分折算后进行全市考核评价。
绩效评估按照制定计划、日常评估、年终评估、反馈结果等程序,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考察核实等方式进行。
(二)市设综合考评项目。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督查、部门考核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侧重平时考核和部门考核。
各考评单位在年度内要按照相同检查次数的原则进行检查,平时检查的结果即为年终扣分依据。年终由市委办公室牵头,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年终综合督查考评组,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同类同次数的明查暗访和复核,发现问题视情节予以扣分。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奖励的,经考评组认证,视级别予以加分。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考评结果,认真分析和查找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对策和措施,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管理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选拔任用、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等紧密联系,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考评奖励基金,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疏于管理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特别是对年度考评结果不合格单位,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作为编制和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根据考评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重大预算项目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六、考核评价工作的要求
考核评价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有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考评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考核评价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考评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要安排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专门从事考评工作,加强培训锻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考评工作领导责任制,党委(党组)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考评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讲求实效,推动工作。考评工作要围绕富民强市的工作大局来开展,与当地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改革、重点建设紧密结合,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强化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规范各种考核评比达标活动,逐步将专项工作考核纳入考评工作体系,整合考评资源。要配套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严格考评工作纪律,确保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格处理。
(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要在实践中深化认识,把握规律,稳步推进考评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考评机制,提高考评工作的质量,尽快建立具有特色的考评制度,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富民强市的重要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