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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秩序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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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秩序管理工作意见

一、继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1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管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严格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全程监管。加强进出口食品及动植物安全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和信用体系,定期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

2加强餐饮食品卫生监管。继续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提高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覆盖率,重点规范食品卫生许可管理。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标准和条件,加大食品卫生监管检查力度,强化对餐饮行业和学校、工地食堂的监管,提高餐饮卫生水平。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质检部门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严查无证生产,遏制生产销售无证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对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用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流通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扩大食品监测范围,工商部门要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指导经营者加强自检,督促大中型综合批发市场、食品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主要经营场所设立检测室,强化食品退市管理;健全举报投诉网络,上述食品经营场所普遍建立12315投诉举报站;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引导绿色生产,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4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业的卫生许可和监督。卫生部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对特殊群体和重点人群的健康保护。

5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管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种植养殖卫生、营养等科技常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举办“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6继续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强化日常监管,推行行业自律。严格准入管理,打击虚假申报行为;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检测和再评价。完善药物警戒制度。

二、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1认真实施“年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售卖盗版光盘和网络侵权等违法行为;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整治“傍名牌”行为。广泛宣传并充分发挥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和便利畅通的举报投诉服务系统。

2整治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要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协调机构,建立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逐步构建具备“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状况评价、信息预警”等功能的网络平台,设立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全天候、全方位、多领域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化案件督办。

3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和交流。组织好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为主体、多形式、多层面的对外宣传。建立定期新闻会制度。结合表彰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配合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组织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

4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紧紧抓住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加强宣传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报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保护产权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

三、规范交通沿线集市贸易

1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作用,集中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市、县(区)工商、公安、交通、运管、商务等部门要相互配合,联合行动,结合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对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马路市场”要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涉及全市九县(区)设在国道212线、306线、省道205线、206线、219线、307线的26个农村集贸市场。要区分不同类型,分别予以处理,对国、省道公路沿线有市场的,工商部门要牵头抓总,监督经营户进入市场,实行场内交易,决不允许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对于没有场地而占道经营的,地方政府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划行归市,加强管理,道路两侧标出警戒线,做到集市不散,管理不松,人员不撤,工作不停,道路安全畅通。

2建立健全集市贸易目标责任制。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目标责任制,把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一项长期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按照“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地段的管辖区域,从市、县(区)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集市贸易管理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因“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引发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各职能部门领导联系点制度,并对国道、省道沿线的集贸市场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和集市贸易健康发展。

3加大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投资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的投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各级政府都要积极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农村集贸市场建设。要把加大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投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举措,纳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

四、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1清理整顿农资市场主体,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和向农村售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2改善农村生产和消费环境。推动农资连锁经营,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监管。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工作。

五、严厉打击传销

1按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2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教育和疏导受骗群众。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

3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各级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层层动员,教育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经济邪教”本质和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极大危害,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查禁传销行为。

六、继续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1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虚假广告,打击非法行医,打击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中的欺诈行为。

2加强对投资、招商、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体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涉众型欺诈行为。

3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构建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合监管;加强政府引导,反商业欺诈的宣传教育;推动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1积极开展报废汽车市场和低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清理完善车辆在生产、销售、挂牌入户和使用方面的政策法规,取消不合理收费,解决“黑车”和报废车辆上路的问题,从根本上遏制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蔓延的趋势。严格汽车准入制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改装、买卖伪劣车辆和配件及伪造车辆合格证等违法犯罪活动。

2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烟草、酒类等产品的违法行为,遏制“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反弹势头。

3严格进出口物流监控,严厉打击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骗税违法行为。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外汇资金流动的监控,打击和防范逃汇套汇、洗钱行为。

4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化肥价格、医药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

八、完善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制

1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以甘检会[]12号文为依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信息反馈、证据保全、案件移送工作程序,提高衔接制度的法律效力。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遇到突出问题。

2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结合重点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移送、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破、起诉等行为。增强衔接的透明度,落实衔接责任,保障有效监督。

3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推进“金卡”金关”金税”金信”金质”金盾”等工程建设,以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部门执法需求,推动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

九、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提高经济领域诚信水平

1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2加快诚信制度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对失信行为的综合治理;扩大信用需求,促进信用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健全诚信自律机制。加快地方诚信体系建设。

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管

1围绕整规重点工作,以正面引导为主,组织好相关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强舆论监督、揭穿各类骗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企业和消费者识假防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发动群众自主维权,抵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打假维权,加大举报投诉的查办力度。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工作,充分发挥其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制约侵权行为。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实执法人员,保障执法经费和装备,尤其要针对当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秩序混乱、监管薄弱的问题,合理调配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经费、交通、取证工具、检测手段等方面予以保证。

2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年度督查计划,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违法违纪的要坚决纠正,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