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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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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意见

为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县情,满足学生用车需求,规范有序运行,职权分明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车道路交通安全(以下简称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意见》(政办发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政发号)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字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学生用车整治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学生用车整治与管理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需要,也是遏制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的根本之一,因此逐步推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学生用车管理机制。乡政府成立学生用车安全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党委蒋汉武、分管政法的党委杨宏、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长何玉任副组长,成员有:杨金兰、洪家军、肖学奎、胡志新、张兴波、肖峰、修梅交管所和修梅交警中队各一名分管杨板的工作人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教办,杨金兰任办公室主任,肖学奎任办公室副主任,全乡各站办所、各村委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为成员单位。

二、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学生用车审批管理制度。

当前主要采取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主租用合格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各村各单位属地管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模式,严禁学生选用报废车、拼装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三轮车等接送学生,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履责,切实抓好管理。

1、严把审批关。学生用车应符合以下条件:①依法登记注册的7座以上,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设施齐备齐全有效;②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齐全;③驾驶人必须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责任事故、无超额(12分)扣分记录、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身心健康的本地居民;④驾驶人经县交警大队审查领取《准驾证》;⑤车辆经县交通运输局每年检测一次合格,并领取《准运证》和“学生用车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和标识卡;⑥车辆和驾驶人经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乡政府审查报批合格的,以上6条必须全部合格方可进行营运。

2、严把责任关。明确各村、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如下:①中小学校、幼儿园:一方面对本校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履行主体监管职责,并将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到班级、教师、教育工作者,保证责任到岗并签订责任状;另一方面对本校学生用车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全面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人数、定时间、定学生监督员、定安全包保干部教师的“六定”制度,特别是做好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再一方面加强对学生、幼儿园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带进课堂,从娃娃抓起,使其做到坚决不座非法车、不座超载车、不座不安全的车辆,养成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安全用车责任状,和车辆所有者、驾驶人等采取联动机制,确保学生行路、用车安全;②各村要对本村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名单和去向、车辆所有人(包括农用车、三轮车)及车辆驾驶人等要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监控非法载运情况,发现一例报乡政府,由乡政府再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③农业站负责对全乡范围内农用车、三轮车进行监控,发现一例接送学生的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④综治办负责起草文件,与各村、各单位、中学、各车主签订责任状;并在每学期开学前对各车辆进行目测,发现有疑问车辆要送交通局进行检测;收集整理各村、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车主等报送的各类相关资料;协助中学处理好学生安全用车管理办公室事务;⑤派出所负责处理和协调工作中的矛盾和应急处置;⑥中学负责具体承办全乡范围内的学生用车安全整治与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制定文件,与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车主签订学生用车责任状;⑦修梅交警中队负责对未经县交警大队审查合格的驾驶人进行打击,坚决遏制驾驶人非法接送学生。并于每周一上午8:00前,星期五下午4:00后或在节假日上学放学之前派一名交警与修梅交管站工作人员交替轮流对境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用车进行执勤、巡查;⑧修梅交管站负责对未经县交通运输局审查合格的车辆进行打击,坚决遏制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并派出一名工作人员与交警一道在学生上学放学之前交替轮流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进行执勤、巡查。

3、严把保障关。由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本学校门前的交通安保工作进行清查,并列表报送到乡公路养护办公室,由乡公路养护办公室报县交通运输局审批,主要是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前的减速带、学生安全通道和学校标志等。

三、重拳专项整治,确保学生用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学生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接送学生用车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减少学生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杜绝涉及学生用车的事故发生。

2、整治任务

对全县所有学生用车全面实施办理《准运证》、《准驾证》、购买相关保险、统一标识制度,严禁非法违规车辆接送学生。严厉打击超速、严重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后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非法办学单位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行为。全面完善和更新学校、幼儿园门前及乡村重点路段交通标志和减速带等设施。要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秩序良好;杜绝校门前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私拉乱建、违规停靠等违法行为影响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在学生上学(早上7:00-8:00)放学(下午4:00-5:30)等关键时段、关键地段派出交通干警上岗执勤、指挥交通。

3、工作安排

(一)摸底审查阶段(年9月6日-9月25日前)

1、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对学生上学放学交通方式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学生上学放学交通方式台帐。

2、以乡镇为单位对学生用车及驾驶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3、学校幼儿园、乡镇政府、交通、交警严把车辆及驾驶员审核审查关,强制学生用车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办理《准运证》、《准驾证》、张贴统一标识等。

4、做好定车辆、定人员、定线路、定学生监督员、定安全包保干部教师工作,建好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9月26日-年12月30日前)

采用专项整治和分片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专项整治:即规范用车整治、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学校周边秩序整治,分管领导杨宏、蒋汉武负责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农业站、修梅交警中队、修梅交管站等参加。时间为年9月26日-10月20日。

分片综合整治:主要是配合县三个小组的工作综治办、派出所、农业站等参加。时间为年10月21至年12月30日。

(三)总结表彰阶段(年元月)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考评细则》内容,综合年下半年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依次排队并重奖全乡前六名优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