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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道公路治理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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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道公路治理管理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豫宁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县境内国省道公路路况质量急剧下降,公路路产路权得不到有效维护,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与公路配套设施不到位,红线内违章建筑得不到有效控制,有的路段还侵占公路用地,堵塞水沟,排水不畅,导致公路路面受损,路面出现大坑大槽,公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为了加强公路管理工作,提高路况质量,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我县境内国省道公路进行重点整治。现就国省道公路整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使我县交通干线公路路况质量良好,路产路权得到有效维护,无损毁公路配套设施,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占路作业。公路路面平整,路容路貌美观,水沟、桥梁、安保、标志及构造物无损坏。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快捷、美观的公路通行环境。

具体标准:

1、公路沿线村、镇建设实行“红线”控制《关于加强乡镇集镇、主干公路和风景旅游区建设规划管理的通知》执行)。

2、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边沟1米内)禁止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占道作业、违章堆放。

3、未经批准,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商业性标牌,悬挂横幅广告。

4、保护公路标志、防护栏、防护墩、水沟和桥涵等公路设施及路树,公路搭接面须低于公路路肩30公分,不得填埋水沟,保护公路设施的完整。

5、公路标志线齐全醒目,路面平整坚实,路容整洁,线形顺适,路容路貌良好。

二、组织领导

为了使此次整治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建立一个长效的管理与协调机制,特成立国省道公路管理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调研员、县政府县长助理陈克猛同志任组长,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交管大队、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县城投公司、县林业局、县农办、县公路分局及国省道沿线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路分局,由县公路分局局长邓玉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柯雪苹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协调整治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目标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有具体的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措施到位,按照工作标准抓好国省道公路的整治和管理工作,以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为的经济建设服务。

2、公路沿线乡镇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沿线群众自觉遵守各项法规制度。特别是在集镇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做好规划,完善公路搭接和排水沟等配套设施,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杜绝沿线群众损毁公路和违章行为。

3、公路沿线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的公路搭接、公路“红线”外建筑,施工过程中确需占道作业必须经公路部门许可,否则按违章予以清除。

4、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路部门要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及设施完整、整洁、美观,依法管路、负责协调处理好公路管理与整治工作中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对公路路障、路面堆积物等实施清理,处理;建设、规划、国土、林业、城投、农办等部门负责管理好县城沿线乡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红线”控制,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用地时,应征求公路部门意见,在建设审批过程中实行公路路政会审制度;工商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占路摆摊设点,占路经营行为;新闻单位要加大《公路法》、《省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导向;沿线乡镇负责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沿线群众的协调工作。

5、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国省道公路是我县公路交通的主干线,是沟通省市,连接乡村,方便城乡物流和对外开放的主要通道,加强我县境内国省道公路管理工作是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山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两区”互动,强工兴城,服务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积极的态度,有效的措施把国省道公路管理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