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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委、开发区社区工作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落实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市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经研究,现就今年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助推”行动
今年是实施“强基础、抓规范、促提高”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二年,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助推”行动,突出抓好制定协检员考核工作方案、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完善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规范、制定重大违章案件审查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制定动物防疫执法人员培训方案、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条件行政许可和动物诊疗行政许可活动、完善动物防疫监管分片包干和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辖区内执法人员对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场所督查等十项工作。各地要以建设“一流执法队伍、一流执法装备、一流执法水平”为目标,以“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查处零差错、服务零投诉”为标准,全力提升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二、加强检疫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动物检疫行为。要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检疫工作,对出栏动物要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要严格查验养殖档案,检查牲畜耳标佩戴情况,检查动物健康状况,严禁应免而未免动物和染疫动物出栏、出场(户),必要时,要进行实验室检测。要规范屠宰检疫操作,切实做到全流程检疫和同步检疫。要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大头小尾”、只收费不检疫以及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行为。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规定,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行为,对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隔离场和无害化处理场所严格按条件进行审核。对提出申请的相关场所要派专人到现场,严格审查选址、布局、人员、设施设备以及制度等各方面情况,符合条件的场所方可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推广“动物屠宰检疫示范点”建设。全市要积极推广“动物屠宰检疫示范点”建设,每个县(市、区)6月底前必须有2-3示范点建成并正常运转,“示范点”要按照屠宰规模、屠宰流程合理配置检疫员数,屠宰场内要设立与检疫有关的“三室”:即检疫办公室、检疫员休息室和检疫实验室,并配备检疫工作所需设施设备,不达条件,在星级屠宰场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开展“兽药经营规范年”活动
今年农业部正式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各地要加强宣传,积极做好GSP试点与正式实施GSP的衔接工作。对新设立兽药经营企业按照兽药GSP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从严审批。对兽药GSP试点证书于去年底到期的企业,要求其今年底必须要通过GSP验收。对兽药GSP试点证书于2012年到期的企业,要督促其于2012年3月1日前通过GSP验收。要借兽药GSP实施的契机,创新监管方式,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实行全程监管。对不具备条件的兽药经营企业要引导其调整企业发展方向,走联合、重组或转行等道路。力争通过兽药GSP制度的正式实施,再淘汰一部分不符合兽药GSP标准的零售企业,有效调整兽药经营业结构。
四、继续深化生鲜乳、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巩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今年继续以风险高、隐患大的畜禽投入品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生鲜乳、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专项整治重点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加强规模养殖企业监管,组织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检测和月度抽检,坚决取缔无证收购站和流动收购站(点),严厉打击违规添加三聚氰胺及其它非法添加物的行为。兽药专项整治重点是实施兽药GMP企业动态巡查制度,市级每半年对生产企业巡查一次,县级每季度对生产企业巡查一遍,通过加强规模养殖场的综合服务工作,推行兽药使用制度,同时加大兽药监督和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检力度,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企业、非法产品及禁用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饲料专项整治重点是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传和办案规程培训,坚决取缔“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强化饲料经营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
五、确保供沪、供粤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世博会和亚运会将在上海和广州举办,为确保我市入沪和供粤的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要加强企业所在地防疫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建立供沪供粤畜产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驻场监管、定期检测、同步检疫、凭证运输等监管制度。对供沪和供粤产品,要做到6个100%,即:供应基地“一对一”监管100%、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查率100%、畜禽产地检疫率100%、畜禽屠宰检疫率100%、瘦肉精等违禁兽药抽检率100%、染疫或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六、组织三项评比活动
(一)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及兽药饲料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动物卫生监督及兽药饲料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是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检验和总结,各地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要通过案卷评比活动,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开展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和差距,不断提高规范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统一布置,参比案卷为去年1月1日至去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并已办结结案的动物卫生监督及兽药、饲料行政处罚案卷,每个县(市、区)按照动物卫生监督类、兽药类、饲料类三种类型各推荐2个不同种类的案卷上报市所,经市所初评后,将优秀案例选送参加省所评比。
(二)组织开展全省十佳动物防疫监督员和十佳动物检疫员评选活动。全省“双十佳”评选工作是今年省、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县(市、区)务必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尽快将评选通知下发到基层,动员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营造全系统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县级以下基层工作人员,重点向长期在工作环境差、条件艰苦的地方努力工作、默默奉献的同志倾斜。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推荐。要坚持评选条件,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人员要有突出感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志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三)组织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优秀论文评比活动。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优秀论文评比是对广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锻炼和检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论文评比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一位主要负责人和一位联系人抓好此项工作,宣传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必要条件,鼓励人员积极踊跃参加。市所将参照省所评比结果,对参与初评的论文进行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优秀论文评比活动,设立与省对应的奖项。
七、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全面履行畜牧兽医部门法定职责为核心,以强化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生产、生鲜乳、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依托,充实执法人员,落实执法经费,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推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实现畜产品质量从养殖环节到销售过程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管的目的。各县(市、区)要创新体制机制,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实现以下目标:执法体系基本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逐步完备,执法行为有效规范;执法装备手段得到改善,执法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