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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清欠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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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清欠工作安排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是扩大参保缴费人群、缓解社保基金收支矛盾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水平,有利于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搞好扩面清欠工作,对于维护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扩大就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全市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扩面空间很大,清欠任务重、难度比较大。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扩面清欠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扎实做好工作,确保扩面清欠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明确任务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今年要落实较为宽松的社会保险政策,提高政策执行力,及时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同时,目前扩面征缴不利因素较多的情况下,按照省、市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人群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扩面征缴责任,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将扩面征缴任务落实到各企业、落实到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今年各项社会保险的任务是

1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6700人

2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100人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7000人

4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300人

5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8%

三、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险覆盖面

一)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人员总量为10万人,截止年底,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为5.5万人,扩面空间为4.5万人。继续巩固已参保人员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六类人员的扩面工作:

1未参保集体企业的职工;

2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

3城镇个体工商户;

4建筑矿山等民营企业职工;

5餐饮、住宿、商贸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6运输行业的各类非公从业人员;

7代课教师及基层卫生院、乡镇站所等单位临时聘用人员

8积极创造条件,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各类人员总量为14万人,截止年底,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为11万人,扩面空间为3万人。重点做好以下五类人员的扩面工作:

1未参保城镇各类企业的职工;

2未参保集体企业的职工;

3建筑、矿山等民营企业职工;

4餐饮、住宿、商贸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5运输行业的各类非公从业人员。

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保险体系。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各类人员总量为16.1万人,截止年底,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为14.8万人,扩面空间为1.3万人。重点做好以下四类人员的扩面工作:

1城镇非从业居民;

2中小学生和儿童;

3大中专学生;

4城市低保人员;

5代课教师及基层卫生院、乡镇站所等单位临时聘用人员

四)失业保险全市应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各类人员总量为6.9万人,截止年底,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人员为5.4万人,扩面空间为1.5万人。重点做好以下四类人员的扩面工作:

1未参保各类企业的职工;

2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

3建筑矿山等民营企业职工;

4餐饮、住宿、商贸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五)工伤保险全市应参加工伤保险的城镇各类人员总量为7.7万人,截止年底,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人员为3.3万人,扩面空间为4.4万人。重点做好以下四类人员的扩面工作:

1未参保各类企业的职工;

2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

3建筑矿山等民营企业职工;

4餐饮、住宿、商贸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六)生育保险全市应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各类企业人员总量为7.7万人,截止年底,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各类人员为0.4万人,扩面空间为7.3万人。重点做好城镇所有制企业职工的扩面工作。

四、扎实做好清缴社会保险欠费工作

截止年底,全市欠缴社会保险费企业共275户,累计欠缴社会保险7360.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6479.2万元,失业保险费881.4万元。欠缴养老保险费在100万元以上的15户,欠费2950万元。由于企业欠费数额巨大,已严重影响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形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把清缴社会保险欠费作为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企业主管部门签定清缴社会保险欠费责任书,并把责任书的兑现情况作为政府考核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补缴确有困难的重点欠费大户,必须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签定缓缴协议。人社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由市人社局局长负责,市社保局配合,逐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社会保险扩面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工信委、地税局、社保局、财政局、工商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药监局、广电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社会保险扩面清欠工作。

二)强化部门职责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积极配合,形成扩面清欠工作的强大合力,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扩面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各项参保缴费政策,着力解决企业改制后置换身份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组织开展欠费大户的清理追缴工作。积极推行劳动保障部门内部“一体执法”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稽查力度,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和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执行的对用人单位及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逾期仍拒不执行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市社保局:加强对市、县区社保基金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定期进行检查,管好、用好社保基金。摸清用人单位参保底数,抓好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及时受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抓好断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督促检查,及时对瞒报、漏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3市财政局: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对企业参保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及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上解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安排专项资金对扩面征缴工作予以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支出结构,确保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以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4市工信委:负责通报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为确定扩面工作重点监控单位提供依据。监督限额以上企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确保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并将参保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企业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对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不纳入信用管理先进企业的参评范围,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会计师不纳入参加相关评优、评先范围,企业不能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5市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手续时,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及时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起新登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息传递制度。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要通知并督促其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根据核定的缴费额,完成年度基金征缴计划。

6市工商局:办理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年检等工作中,对已经参保的要由社保局出具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对未按要求参保的企业,不予办理相关登记、年检手续;对暂无条件参保的新登记注册企业,要求企业签订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限期参保。将用人单位参保和缴费的情况作为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参考条件。同时,要积极督促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

7市审计局:将扩面征缴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审计范围内的单位、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必审范围,并作为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未参保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依法做出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知人社部门。

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用的代扣代缴,协助社保局按政策规定及时办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建筑企业资质、工程招标机构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事项的申请、审查和建筑工程招投标时,要严格审查申请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情况,对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全或未足额缴费的不予受理,并督促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

10市安监局: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申请时,严格审查申请单位工伤保险登记、缴费情况,对工伤保险登记证件不全或缴费不足的不予受理。

11市公安局:把城镇个体营运车辆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办理车辆年审时督促其参加社会保险。

12市运管局:督促客、货运(出租、公交)企业,把营运车辆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办理营运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要求企业统筹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13市教育局: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学校按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14市药监局:办理餐饮业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年检等工作中,建立新登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息传递制度,督促其参加社会保险。

15市广电局: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对扩面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对拒不参保、不按规定缴费的单位和法人代表予以曝光。

三)强化企业责任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定的强制性保险,目的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存和生活权利。市内企业特别是工矿企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6月底前全面完成参保任务,实现全员参保。各类用工企业要教育、督促发包工程队和下属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积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险种上,除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外,还应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努力实现“五险合一”目标。不按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未全员参保的要按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处罚,全市进行通报,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企业年检、年审等相关手续。对未按要求完成参保任务的限额以上企业,不得参与优秀企业评选活动。

四)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市人社局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研究部署,抽调得力人员开展工作,每月向市政府书面汇报一次扩面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劳动监察支队要加大劳动用工监察力度,尤其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法》有关条款规定,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拒不参保的重点单位,由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调查,予以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