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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现状
(一)县情概况
县位于市西部,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域面积2332平方公里,全县辖13个镇,120个行政村,2个社区,总人口1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8万。境内山大沟深,居民大多散居于沟沟梁梁,人居自然条件较为恶劣,交通、通讯及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建设生态经济强县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优先发展医药、旅游、矿产三大主导产业,着力培育医药、矿产两大工业支柱,积极实施开放带动、项目带动、城镇带动和人才开发战略,确保了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28.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0689万元,财政总支出6353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84元。
(二)学校布局情况
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了两轮学校布局调整,共调整撤并中小学校点231所,使中小学学校总数从年的365所减少到年底的134所,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通过两轮学校布局调整,全县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设置1所中心小学,大村设置1所完全小学,小村设置必要的村级小学,每1.5万人口1所初中,高中、职中相对集中,校点布局合理、办学效益较高”的学校布局目标。
年底,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38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中专1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9所,市重点小学1所,乡镇中心小学16所,完全小学36所,初小69所,公办幼儿园4所。在校学生29796人,其中高中3214人,职中2464人,初中生7862人,小学生14389人,在园幼儿1867人。从总体来看,由于我县境内山大沟深,人口居住分散,学校办学规模整体偏小,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点分散、规模小,初中校均规模为786人,小学校均规模118人,其中中心小学校均规模435人,完全小学校均规模163人,初小校均规模16人。
(三)学校布局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及国家大力发展普及学前教育等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县学校布局将面临新的挑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城乡学校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受城镇化发展和城乡校际之间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差异的影响,农村学生大量向县城、集镇流动,城镇学校学生人数快速增长,造成县镇学校校点不足、资源短缺,大班额问题突出,难以满足进城农村居民和农民工子女就学需要,而农村学校生源锐减,有的乡村中小学几个学生一所学校,一个教室几个学生,校点过剩,校舍长期闲置,教育资源利用不足;二是农村中小学办学规模偏小。年底,全县初中校均规模为786人,其中4所农村初中学生数不足400人。小学校均规模118人,其中4所中心小学校均规模不足200人,20所完全小学校均规模不足150人,初小校均规模仅为16人。导致教育资源利用率低,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不高;三是学前教育园点布局难以适应大力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的需要。目前,全县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仅为4所,民办幼儿园5所,由于受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公办幼儿园园舍面积严重不足,办学条件不达标,民办幼儿园多为租用民房办园,办学条件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办园标准。全县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条件较差,园点数量严重不足,根本无法适应国家大力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的需要。因此,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科学设置校点是实现“十二五”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布点为目标,以标准化学校、幼儿园建设为抓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适度调整,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效益”的思路,进一步优化调整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设置校点,加强标准化学校、幼儿园建设,努力实现布局合理、规模效益双高的学校布局规划目标,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省级教育强县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和政府主导的原则。学校布局调整要坚持四个结合,即中小学布局调整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结合,与撤乡并镇和人口变化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相结合,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律相结合,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强化政府行为,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实施力度,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规模效益化。
——坚持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高中、职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和集镇集中,小学、幼儿园向镇和中心行政村集中”的思路,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校点布局调整规划,适度调整撤并规模小、效益差的农村中小学,适当增加城镇学校和农村幼儿园校点,满足城镇化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的需要。坚持高标准一次规划到位,以建促调,先建后撤,分步有序实施,不搞“一刀切”,确保学校布局调整稳步扎实推进。
——坚持扩大规模和方便学生就学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布局调整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既要整合教育资源,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又要注意方便群众子女就读;既要相对集中办学,又要考虑广大群众意见。通过进一步调整校点,使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入学要求和全县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协调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接受良好教育。
——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布局调整既要立足当前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现状、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满足当前的教育发展需求,又要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以及国家规定的班额要求,充分考虑学校的长远发展,适度超前,适应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三、调整范围和标准
(一)学前教育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增加园(班)点、扩大规模为目标,加大学前教育建设力度,基本解决全县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形成以城区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村办幼儿园为基础,以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实现公办、民办共同发展。
城区幼儿园按照每1.5万人办一所规模不少于360人幼儿园的标准进行布局和建设,逐步实现办园规模化、标准化。城镇新区、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同步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幼儿园。
农村幼儿园要在全面普及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标准化办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班),每个镇建成一所标准化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完全小学附设幼儿班,满足农村学前教育需要。
(二)义务教育
城区按照每4万人口设置一所办学规模不少于900人的初中、每2万人口设置一所办学规模不少于800人的小学的标准进行布局和建设,在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按照上述标准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依法规划和优先建设配套的义务教育学校。
农村初中要逐步向中心镇和集镇集中,原则上办一所初中覆盖人口要在1.5万人左右,办学规模上要达到600人以上。对办学规模较小的农村初中要逐步并入临近镇初中或与邻近小学合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在校生不少于300人。
农村小学要逐步向镇和中心行政村集中,原则上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相对集中。校点设置原则上一个镇设1所中心小学和1—3所完全小学,中心小学办学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0人,完全小学办学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人。高寒边远、交通不便山区行政村保留必要的初小或教学点。
(三)普通高中教育
按照全市普通高中设置标准,全县保留1所高中。
(四)职业教育
按照全市职业教育总体规划,全县保留1所职业教育学校。
(五)城区学校布局
按照城区建设和城镇化的发展要求,立足县城未来的发展和人口发展需要,科学布局,在城区新建一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彻底解决城区学校、幼儿园校园面积狭小、大班额和学生入学难、幼儿入园难的问题。
四、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全县出生人口预测,今后五年全县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将保持在29100人,其中高中3000人,职中2500人,初中生6500人,小学生13500人,在园幼儿3600人。到2015年,力争将全县各类学校由年的138所调整为103所,逐步撤销中小学校点48所,新增幼儿园13所,全县各类学校布局调整目标为:
幼儿园由年的4所调整为17所,其中:县城幼儿园1所,镇中心幼儿园13所,村级幼儿园3所。
小学由年的122所调整为74所,其中:县城小学1所,镇中心小学10所,完全小学28所,初小35所。
初中撤并凤镇中学高中部,将独立设置的初中由10所调整为6所,改扩建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
高中保留中学。
职业教育保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住建、国土、人社、编办、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各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及时研究和解决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坚持政府对教育的主渠道投入,县级各部门要依法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有效整合各部门教育专项资金,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布局保留学校的新、改扩建投入,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着力改善保留学校以及偏远山区初小和教学点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实现标准化办学。要充分发挥优质学校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之间的结对帮扶活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缩小城乡、校际之间差距。
(三)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把加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推动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以实施国家“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契机,加快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严格寄宿制学校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办法,配足配强专职保育员,搞好安全和日常生活管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卫生隐患,提高寄宿管理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在校安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教育资产管理。中小学布局调整撤并学校所有资产均属国有,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撤并学校的课桌凳、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统一安排到保留学校。撤并后闲置的校舍和土地等校产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等社会公益事业。确实不适合继续留作教育资产使用而需要改变用途的,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努力提高教育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布局调整涉及到千家万户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布局调整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水平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