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工业园区企业招工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招商引资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宁号),结合我县公民职业化和农民知识化工程的实施,大力培养产业工人,切实解决我县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难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工业园企业招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企业用工形势日趋严峻,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县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和扩大招商引资的突出问题。对此,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抓招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招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地化解招工面临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努力满足企业的用工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工业大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部门职责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为工业园企业招工工作的主体单位,必须完善解决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问题的长效机制。尽最大努力,满足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年,全县完成工业园区企业招工任务5000名,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
(二)部门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招工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县人劳局:为招工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县工业园管委会:负责收集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统计并报送招工工作完成情况;负责园内企业与务工人员劳资双方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协调工作;督促用工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抓好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的培训;负责提供各乡镇为园内企业介绍的务工人数(在园内企业连续务工不足一个月或介绍非本乡籍人员的不予认定)。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招工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
县广电局:负责通过电视和广播广泛宣传工业园区建设规模、招工优惠政策、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和通报各乡镇招工工作的进展情况。凡经县招工领导小组批准的县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的广告信息,均给予免费播放。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以适应工业园企业用工需求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培训,并宣传动员初、高中毕业落榜生到工业园区务工;落实工业园企业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就学的优惠政策。
县公安局:加强工业园区警务室的建设,负责维护工业园区的社会治安。
县经贸委: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技能培训,负责动员和组织国有下岗失业人员到工业园企业就业。
县就业局:按照“招工——培训——再就业”三位一体的原则,负责制定就业培训计划、要求和措施,落实培训方案;组织开展“用工现场洽谈会”、“就业应聘超市”等活动;组织企业到县外、省外招工。
专抓招工单位:年没有分配招商引资任务专抓招工工作的单位,由县招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负责联系和牵头1—2个乡镇的招工工作(具体联系乡镇见附表),任务与所挂钩乡镇捆绑,实行同奖同罚。为此,要指定专门领导具体分管,派出一名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工作脱钩,专抓招工,年度工作由县招工办考核。同时,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完善机制,通过网上招工、外出招工的办法到县外招工。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建立责任机制
各乡镇、各单位必须把工业园区企业招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招工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副科以上领导分片抓,干部分组挂点包干,任务分配到村,形成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的责任机制。乡镇招工办要做好协调工作,主动同县招工办和工业园区企业联系,随时掌握招工情况,及时解决招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健全招工平台,建立招工长效机制
继续落实宁发号和宁办字号关于鼓励务工人员到工业园区企业务工和奖励招工人员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招工网络,各乡镇要在乡镇所在地设立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人负责的乡镇招工培训服务站,具体承担介绍、培训报名等事务,建立用工需求档案信息库,并要在县就业局和工业园区有关企业的共同配合下,利用圩日在当地开展“现场招工”、“就业超市”、“求职集市”等活动。用工现场招聘会各个乡镇年内至少要举办1—2次,在立足本地招工的同时,要采取网络招工、到外省招工和招募社会中介机构招工等办法,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工业园区的招工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
要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墙报、广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工业园区的建设规模,大力宣传进入工业园务工的各项优惠政策,广泛工业园区企业的用工信息。各个乡镇要常年在圩镇街上悬挂宣传标语,在人口集中的街口和村口要专门开辟《招工信息》宣传栏,张贴工业园企业《用工信息》,抓住务工人员在端午、中秋和春节期间返乡高潮的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引导和鼓励他们返乡就地就近就业,以达到“变外出务工潮为返乡就业潮”的目的。
4、加强劳动力资源调查,有针对性开展招工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有针对性地上门上户招工。各乡镇在完成全年任务的同时,要争取在本乡镇的每一个村民小组至少招一名员工到工业园区企业中就业,以达到以一带多和宣传工业园的目的。
5、抓住“黄金”时期,坚持常年招工
各乡镇要积极寻求新办法,动员外出人员返乡就业。特别要紧紧抓住一、二月份的春节期间,七、八月份的初、高中生毕业和农村“双抢”结束期间和十月、十一月份农村冬闲期间的三个黄金招工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开展招工工作,形成外出人员返乡就业,本县劳动力就近务工的局面。为此,各乡镇全年招工任务在三月底前完成30%以上,八月底完成70%以上,十一月底完成100%以上。县协调领导小组要对各乡镇三个阶段完成情况分别进行汇总通报,对如期完成任务的进行表彰,对未能按阶段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到位。
6、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岗前培训
县人劳局要结合公民职业化工程的实施,制订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方案,根据工业园用工企业单位的工种岗位需求情况,分阶段分批次对各乡镇下达参训任务,组织用工企业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免费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并实行就厂安置就业。用工培训企业不得收取学员的报名费、材料费和培训费等任何费用。
7、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招工工作的顺利开展
筹措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是抓好招工工作的前提。各乡镇政府要把招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早筹措落实,确保招工工作的正常开支,决不能因为经费得不到保障而影响招工工作。县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用于县级招工办的日常工作经费。招工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履行节约的原则,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督查和考核评比:
1、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个月初由县招工办通报各乡镇上月的完成情况;县招工领导小组结合平时督查情况,在四月、九月和十二月初通报各个阶段的完成情况;县委办、县政府办将在12月底通报年终考评情况。
2、实行年终考核评比制度:年工业园招工工作将列入各乡镇、单位目标考评内容之一。考核时间为年12月11日至年12月10日止。由县招工协调领导负责拟定考评细则和组织实施年终考评工作,并设立工业园区企业招工工作单项奖,依据年终考核评比综合得分进行评选表彰。
①先进单位奖:评选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其中乡镇3个、部门1个),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其奖金的30%可以奖给单位的主要领导,70%奖给其他有功人员。
②先进个人奖:共设10名,由各乡镇和招工单位推荐,报县招工协调领导小组审定。
③对年终考评不达标且得分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