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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污染源
1、工业污染源。主要来自小河及石板河流域内企业,散落分布于辖区6个行政村、3个企业居委,主要为煤炭采选、钢铁、焦化等行业。小河和石板河流域及支流在我镇境内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大,且河流域的径流量小,自净能力有限,加之工业固废乱堆乱放,经雨水冲刷后排入河流,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
2、生活污染源。一是流域内居民生活污水。我镇常住人口约4.4万人,分布居住在小河和石板河流域内,居民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大,没有污水处理厂。二是固体废弃物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是沿河村(居)沿岸倾倒、堆积生活(生产)垃圾,加上雨水冲刷进入河流的污染物也给河流造成了水体污染。
3、农业面源及(种)养殖污染源。主要来自沿河村(居)种(养)殖场和散布于沿河的农村种(养)殖户,这些种养殖场(户)的废水、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河水水质恶化。同时,来自流域内农业生产施用化肥、农药也给河流带来了污染。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搭制污染源头,使小河、石板河流域污染物总量明显下降,水质有一定程度的好转,确保河流综合环境在短期内有较大改观。
三、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采取企业落实环保措施,村(居)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政府组织协调,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并抓好村(居)生活垃圾处置和河道综合治理等方式。整治范围:
1、煤炭洗选、煤炭开采、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超标排放污水的单位及存在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单位。
2、各村(居)河流域内规模较大且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的种(养)殖场和造成水体水质恶化的种(养)殖场。
3、沿河村(居)乱倾倒垃圾的各类场所。
4、影响沿河流域水环境及占河道的建设工程。
四、工作措施及各工作组职责
明确任务,设立6个专项治理工作组,1个工作督察组,同时村(居)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供电所依法强化供电管理。
(一)农业面源及(种)养殖污染源治理工作组,由黄仕慧同志任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畜牧站、镇农技站参与。对沿河村(居)种(养)殖场和散布于沿河的农村种(养)殖户的废水、畜禽粪便、农业生产施用化肥、农药进行整治。
(二)生活污染和垃圾处理治理工作组,由同志任组长,镇城管中队参与。认真落实餐馆、旅社、门面门前三包等措施,在小河、石板河流域增设垃圾池,做好垃圾清运工作;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对辖区生活垃圾的整治;协助区城市管理局做好镇乡街道垃圾清理场(收运站)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等工作。
(三)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组,由同志任组长,镇水保站参与。对河堤防洪排涝和河道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形成报告及河流清理方案;协商区水利局加快河流综合整治工作。
(四)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组,由同志任组长对辖区无环保设施,工艺落后的洗选企业进行清理,提出名单报镇政府,并协助镇政府与区环保局协商,加强对国有企业、地方煤矿、洗煤厂、配煤点、有色金属、化工等企业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水的治理,同时对非公企业生活污染加强监管。
(五)建设工程综合治理工作组,由同志任组长,村建站参与。负责清理、查处违法河道修建的违章建筑;做好镇乡生活污水处理站的申报工作,并协助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修建镇乡生活污水处理站。
(六)生态植被治理工作组,由同志任组长,林业站参与。负责实施河流流域内生态恢复,完成区下达的封山育林任务。
(七)村(居)要加强河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做好占河道修建违章建筑、乱排乱倒的巡查工作。
(八)两山供电所对造成河流环境污染的无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不予输供电;已输供用的,依法予以断电。
(九)河流环境治理工作督察组,由同志任组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与。对在河流环境治理过程中,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镇党委、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责任分工阶段(2014年2月-3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召开境内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整治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2013年10月)全面开展对小河、石板河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对河流域及支流的清理,确定一批对水体产生污染的限期治理项目;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清查汇总,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做好处罚、关闭污染企业,对各村(居)垃圾基本实现集中收集处理。
(三)督察整改阶段(2014年11月)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各责任单位、承办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各责任单位对开展三岔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长效机制按省、市、区环保工作要求建立小河、石板河流域及支流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分工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巩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