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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纠风专项治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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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纠风专项治理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针对当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主要任务;工作要求;进行讲述。其中包括: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一步落实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纠建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等,具体材料详见:

省20**年,我市纠风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针对当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示范市创造良好环境。

一、主要任务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巩固和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政策。切实加强对招生计划、录取、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捐资助学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以“点招”、“降分”、“转专业”或在毕业前帮忙联系接收单位为名乱收费,禁止学校以改学分制为名变相高收费。继续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四是禁止“搭车收费”和统筹、挪用教育收费收入。坚决纠正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以及基层政府和部门搭车收费等问题。五是继续健全各项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收费审批、收费公示、收费巡查督导、收费审计、校务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是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一是继续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00%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招标的药品100%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药品,严格按规定的作价办法进行零售作价,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价的好处大部分让利于患者,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二是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参与的竞争机制,加强对招标采购全过程和后续工作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向投标企业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开展对部分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出的崇高职业精神,深入学习省中医院等先进单位抓行风建设的经验,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实行医德考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和惩戒等管理机制,进一步解决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五是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完善监管办法和政策。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药价格秩序,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经营药品和虚假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

(三)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改革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税费征管行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加强筹资筹劳管理,严格“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范围和上限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和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乱收费的专项治理,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查处顶风违纪向农民乱收费的行为。继续落实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积极预防发生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

(四)深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市的工作成果,不断深化治理措施,坚持明察暗访,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公路(水路)“三乱”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做到依法执法。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有效机制和措施,健全和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

(五)进一步落实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政策规定,严肃查处以权继续搞摊派发行或变相摊派发行等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落实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有效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

(六)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抓好“收支两条线”有关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凡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经政府授权或委托,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具有政府垄断行为的收入以及利用国有资产(资源)收取的收入等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继续加强对市直机关统发岗位津贴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发”后乱发钱物行为。加大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小金库”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精神,配合市财政局按要求清理整顿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

(七)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今年在全市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组织对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进行“行风评议回头查”以及乡镇、社区基层站所行风评议活动。加大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镇区、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纠风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发挥纠风专项治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市治理公路“三乱”办、财政局、纠风办等部门,要分别对牵头负责工作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其它部门要把纠风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制定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今年我市纠风工作重点是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省和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地确定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和高等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重点对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和医疗服务中执行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对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以及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重点对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村级“限额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各专项监督检查要注重实效,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对检查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查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要重视抓好正面典型,有效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纠建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在从严治标的同时,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的体系。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和法规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群众团体和特邀监察员在纠风和行风建设中的民主监督作用,重视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加强自下而上的内部监督,形成畅通、快捷的纠风信息反馈系统。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镇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坚持依法依纪纠风,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维护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政策,把惩处与教育、查处与防范结合起来,做到宽严相济。加强对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中的难点和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