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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改革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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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改革指导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步伐,推动农村发展改革稳定再上新台阶;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加快农村发展;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健全保障机制;进行讲述。其中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服务水平、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强化农村基础设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加快城镇规划建设、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扶持农民创业就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激发农村基层活力、积极探索实施强镇扩权,通过直接放权或委托等方式,依法下放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执法权,扩大镇级政府行政事务管理和处置权限、增强镇区财政实力、创新转移支付机制、高效公平配置公共资源,引导各级财政增加农村投入、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步伐,推动农村发展改革稳定再上新台阶,现紧密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进一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这一中心,组织实施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着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不断强化农业基础,着力在统筹城乡发展中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着力在改善民生中不断增进农民福祉,为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2.目标任务。根据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任务,到20**年,基本建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亩产值达到1.3万元;城乡差别显著缩小,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城乡社会保障实现并轨,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亩产值达到1.65万元;城乡差别基本消除,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万元;城乡现代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均等化。

二、加快农村发展

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整合资源实施“一带、两区、十基地”发展战略。以**公路为纽带,依托西北部花卉苗木种植大镇为产业基础,全力打造国家级园艺种植示范区和全国绿化苗木重点交易市场。高标准建设古镇现代农业园区、**市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全力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聚集化、品牌化经营。重点扶持**镇特色小水果示范基地等10个农业现代化基地,不断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继续稳定粮食生产,巩固传统优势产业。从20**年起,将分散在各领域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机补贴、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资金等扶持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整合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断增加资金规模,市、镇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4.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市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业信息化的投入,重点建设农业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和农业科技推广等服务平台。培养和引进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展农业产学研联盟,鼓励国家、省级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与园区、基地、企业开展农业科技项目合作。加快培育和推广农业新特色品种,不断提高传统特色农产品种养水平。开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导更多农户机械化作业。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引导农民提升科学种田和养殖水平。

5.提升农业服务水平。用好用足农产品市场建设和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绿博会”、“食洽会”等农产品交易集散平台建设。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抓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探索建立总部+基地+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产业组织模式,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鼓励农户和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专业合作,引导同类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6.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多途径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鼓励村级集体经济参与农业资源开发,增加农业开发经营收入;引导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入股等方式参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等建设,增加固定资产经营收入;鼓励村级集体经济参与“三旧”改造,增加土地经营收入。积极改进扶持方式,巩固扶贫成果,不断增强经济后进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到20**年,力争全市行政村平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00万元。

7.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山、水、园、林、路的管理。推进农路“硬底化”工程,到20**年,完成1000公里“硬底化”主干农路,构建直通田头的高标准农田路网。推进大面积连片耕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年,实现10.5万亩耕地通路桥。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到20**年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积3.2万亩和整治中低产田2.1万亩。推进鱼塘综合整治工程,到20**年,建成现代渔业示范基地1万亩。加快农村危桥改造,完善农村交通设施。开展第二轮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和推进内河涌综合整治,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和水资源配置调控能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规范农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快实施绿化**大地工程,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积极推动“绿道网”**段规划建设,提升城乡绿化净化美化水平。

三、深化农村改革

8.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市、镇(区)、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系统,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及登记备案档案管理制度,落实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机制,建立农村土地纠纷调处网络,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倡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股份合作的形式集中流转土地,采取多种流转形式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

9.推进农村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按章运作。推动条件成熟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资产经营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责任,构建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村级统一核算改革,确保2年内基本完成村级统一核算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运作。鼓励条件成熟的镇区加快推进“村改居”工作,大力扶持“村改居”新社区的各项事业建设,将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纳入城镇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强化“农村人”向“城市人”、农村意识向城市意识转变,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10.加快城镇规划建设。全面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强化规划建设、产业布局统筹力度,全力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市域全覆盖。大力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推动农村存量土地二次开发,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以推动农民集中居住为重要切入点,探索通过减免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报建费、房产证办证费等政府规费,以及实施市、镇两级财政补贴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系列措施,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结合推广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宅基地换房上楼居住,盘活优化农村土地资源。力争到20**年,各镇区建成1个以上的农民集中居住示范点。

11.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认真落实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为农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的激励机制,设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金,完善风险补偿及担保制度,对涉农贷款定向给予补贴。探索推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的抵押试点工作。推进农户信用等级制度建设,加快开展“信用村(居)”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组建农业风险管理互助社,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归集与分散的服务平台。完善农产品种养保险和农房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四、维护农村稳定

12.扶持农民创业就业。实施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把增加非农收入作为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向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予以倾斜,着力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全面实施青年创业工程,建立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农村青年自主创业。扩大社区就业基地,探索设立农业工作坊,推广设立大嫂工作坊,推动农村困难群体就地就业。建立花卉苗木、水产养殖、水果种植等若干个高效农业示范培训基地,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园区化规模经营。落实各级财政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让广大农户在农业现代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1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稳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加快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到20**年,构建起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参保人缴费年限相挂钩的待遇调节机制,逐步提高医疗保险水平。

14.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完善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扩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到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人公平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化,探索与省内高校合作开展农民学历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开展农民普及高中以上学历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普及农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推进农村老年活动中心、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阅览室等文化体育设施全覆盖。完善农村公共交通网络,提供畅通便捷的公共交通服务。

15.推进农村平安建设。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向镇村延伸。建立健全公正、高效、透明、文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深化镇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效率。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营造良好的农村治安环境。深入推进警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法律调解服务、消防、安全生产、视频和技术防范、禁毒和康复工程等七大工作进社区。加强农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境和农业投入品、流通环节、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制度,健全动物防疫及产品质量监控平台。开展区域合作,建立一批市外农产品专供生产基地,确保市民“菜篮子”安全。

五、健全保障机制

16.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不断完善农村工作制度,提高农村工作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农村发展改革稳定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农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形成促进农村发展改革稳定的工作合力。

17.激发农村基层活力。积极探索实施强镇扩权,通过直接放权或委托等方式,依法下放行政许可权和行政执法权,扩大镇级政府行政事务管理和处置权限。创新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机制;健全市对镇区的实绩考核奖励机制,探索建立有差异的实绩考核制度,完善农村“两委”班子的工作实绩考核奖励体系,充分调动村级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社区)领导班子,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提升农村基层干部服务农村发展改革稳定的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农村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创新农民教育形式,深化农民教育内涵,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民的综合素质。

18.增强镇区财政实力。调整理顺市、镇两级财政分配关系,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新机制,调动镇区创新发展的积极性。构建激励型税收分成新制度,从20**年起一定2年,各镇区国税、地税市级税收当年增量部分按市、镇4∶6比例进行分成;对**镇、**镇、**镇、**镇、**镇等5个经济欠发达镇实施“一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债务固化”等扶持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市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19.创新转移支付机制。高效公平配置公共资源,引导各级财政增加农村投入。实施以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依据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20**年起一定2年,以农田保护面积的占比差异和各镇区土地税收贡献系数为计算依据,按农田保护面积所占比例,每年在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补偿资金,对农田保护面积占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镇区给予转移支付。

20.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部门定期开展农村工作专项督查督办,相关部门和镇区要创造性地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促进农村发展改革稳定的各项部署。运用城乡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及时监测农村发展改革稳定工作情况,综合评估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及时调整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法,推动我市农村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