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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扩大内需加大投入和国家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及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为契机,狠抓西部比照政策的落实,着力谋划“十二五”规划项目,大力开展“项目突破年”活动,主攻重大项目提报、重大项目争取、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实现“一稳步,二强化,三提高”目标(即确保实现争资总额稳步增长,强化重大项目开发提报、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增长率、提高重大项目开工率和竣工率、提高重大项目投资比率),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总体目标
全县争取上级各类资金5.5亿元以上,其中目建设资金2.5亿元以上;完成项目开发60个以上,其中提报投资超亿元的重大项目20个以上;完成市级以上立项批复项目30个以上,省级以上立项批复项目10个以上;当年新开工投资超3000万元的重点工业项目60个以上,其中,投资超亿元的重大工业项目15个以上;投资超3000万元的工业竣工项目50个以上,其中投资超亿元的工业竣工项目10个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80亿元,其中工业项目投资达60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立足对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超前谋划提报一批重大项目。国家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开发储备工作显得尤其重要。要着手研究各行业的政策走向和投资方向,围绕我县县域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规划的编制,立足自身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特色,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生态环境、综合交通、重大能源、城镇建设、商贸流通、水利堤防、民生工程等领域,抓紧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对经济发展有支撑引领作用、带动产业升级的重大项目,并切实搞好与鄱阳湖生经济区规划和省市“十二五”规划的对接,抓紧制定我县“十二五”总体规划和18个专项规划,使我县尽快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争取国家投资、银行融资及招商引资提供项目支持。重点谋划提报好京九铁路至浙赣铁路跨境(新干)连接工程、昌吉赣城际铁路新干建设项目、盐化城热电联产工程、西气东输管道连接工程、105国道东迁工程、沪昆高速至赣闽高速跨境(新干)连接工程、新干至新余高速公路连接线和新干战备公路一级路改造、河西综合码头扩建和2×500吨泊位赣江化工专用码头、赣江二桥建设、赣江流域畜禽畜便污染处理与综合利用、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年产30万吨聚乙烯、年产5万吨聚碳酸酯、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园、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新干高职教育学校、新干县物流配送中心地、青铜文化旅游基地等重大项目。
(二)紧扣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投入”政策,有的放矢争取一批重大项目。继续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用好用足西部比照政策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有利条件,全力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农业水利方面重点抓好佐坑水库等列入国家规划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湖联圩和沂江联圩除险加固、窑里等中型灌区工程、塘坝整治工程、国家千亿斤粮食增产工程、标准粮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大中型沼气和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站、以工代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一大四小"苗木基地建设、优质油菜基地建设、土地整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工业商贸交通方面重点抓好省级生态工业园、有色金属产业园节能改造、新型环保节能砖生产线改造、盐化城工业窑炉节能改造、现代物流配送中心、盐化城热电联产工程、农村公路、105国道新干段二改一工程、农村电网完善工程等项目。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抓好县城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日供水5万吨自来水工程、重点镇供水和道路工程、县城垃圾填埋场扩建、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管网及大洋洲暨盐化城综合污水处理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社会事业方面重点抓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特殊教育学校、新干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县医院医技门诊大楼建设、乡镇卫生院改造、中医院住院病房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卫生监督所建设、乡镇文化站建设、红色旅游及鄱阳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围绕“五年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目标,全力以赴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按照“强基础、扩总量、调结构、促效益”的要求,抓好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决战两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实现民生保障上取得重大成效。一是加速推进一批“决战两区”项目。园区方面,重点抓好盐化大道、*碱业铁路专用线、热电联产工程、盐化城污水处理厂及城北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产业项目方面,力争开工建设年产30万吨氯碱、年产30万吨光伏玻璃、年产15万吨双氧水、瑞通实业铜加工等一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年产120万吨联碱项目、年产120万吨粉磨水泥、江南金属铜制品加工、年产2万件汽车零部件、箱包制造基地(一期)等一批在建重大项目建设,达到计划要求或竣工投产。同时,要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力度,重点抓好玻璃、化工、陶瓷等高耗能项目的节能改造,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积极争取节能技改资金和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引导企业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城区方面,按照构建“宜居、宜游、宜商”和现代物流体系的城镇发展理念,以省实施百镇示范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县城和重点小城镇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聚集功能。着力抓好青铜文化公园、文化广播电视大楼、大洋洲及麦斜镇等重点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界埠乡新镇区建设、县城5万吨供水工程、县城垃圾处理场、四星级商务酒店、滨江大道、城东大道、城区道路改造、新七石线三改二工程、河西综合码头、城北物流园、城南汽车站、玻璃灯饰市场、现代粮食配送中心、东湖森林公园、居民住宅示范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着力实施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坚持用抓工业化的思路谋划农业,围绕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来培育五大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扶持正邦集团、志亮牧业、金佳谷物、良豪米业、新绿农业公司、青苹果园林公司等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大项目开发和建设力度,着力抓好禽肉食品加工、年产40万吨饲料、赣中林产城竹木制品等项目建设。同时,抓住中央加大农田水利工程投资的机遇,组织实施好窑里等中小型水库加固工程、黄泥埠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窑里等灌区工程、三湖及沂江联圩除险加固、标准粮田建设、潭丘乡土地整理及农业开发土地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切实抓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继续推进薄弱社会事业建设,加大一批国债项目实施力度,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重点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县医院医技楼、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乡镇综合文化站、乡镇计生服务站、农村饮水、农村沼气、农村公路、农网完善工程等项目建设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四、措施要
以组织领导和加大投入为保障,以搞好重大政策、规划、项目对接为纽带,以完善项目建设制度和机制为抓手,强势推进全县“项目突破年”活动的开展。
(一)强化两个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县“项目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经贸委等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的立项争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负责立项争资的督促考核等日常工作,具体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归口县统计局督促考核;项目开发归口县发改委督促考核;向上争资归口县财政局和县发改委督促考核;重大项目归口县统计局督促考核,其中工业项目由县经贸委协办。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和“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成立规划编制和跑项争资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强配足工作力量,放开思路谋项目、提项目和做项目,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发改综合协调,部门主动出击,县乡齐心协力”的跑项争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大项目开发补助的力度,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补助标准,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经费,并确保足额到位。
(二)搞好三个对接。要紧扣国家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中央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有利时机,着力搞好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对接。一是搞好与上级政策的对接。继续跟踪西部比照政策实施,不断扩大我县享受政策的受益面,积极争取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等更多项目能尽早全部享受到政策扶持。同时,《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已公布,明确了中部六省是我国“三个基地、一个枢纽”的战略定位,并开始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主动与上级省厅部委搞好对接,争取我县能享受到有关待遇。二是搞好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对接和省、市“十二五”规划的对接。聘请高层次专家学者,紧密结合我县的区域、产业和资源特色,提出“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更长时期我县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力争在新一轮发展机遇期内有更多项目挤入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三是搞好与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对接。密切关注和研究中央投资方向的变化,找准我县项目与国家政策资金扶持的对接点,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好项目申报,抓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盘子。
(三)完善四项制度。一是建立县领导挂重点争资项目制度。明确重点争资项目责任,建立三级责任联系制,由县“项目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立项争资工作的总体协调,牵头县领导负责责任项目的督促指导,责任部门负责全程落实重点争资项目的开发包装和提报争取工作。同时,牵头县领导要带队定期赴京赴省赴市集体汇报项目,高位推动立项争资工作,县“项目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程跟踪监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重点争资项目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各单位跑项争资、项目提报最新情况。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稽查制度。组建全县中央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稽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中央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实行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督查,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全县立项争资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动态监测,实时掌握重点项目建设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将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实行重点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县“项目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立项争资工作整体推进实行全面调度,对重点项目争资、重点项目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实行重点专项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全面落实立项争资工作任务,确保立项争资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完善考核和奖罚机制。一方面,要调整细化考评细则。由立项争资工作考评小组每季定期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审核结果予以通报,每季通报数作为年终考评依据。突出向上争资、项目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目标考核分值,并将重大项目考核与市政府七项考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项目开发考核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加大奖罚力度。建立重大项目争资激励机制,加大重大项目争资的奖励力度。同时,把重点项目考核与单位的评先评优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奖罚并重的约束机制。
附件1:
新干县2010年立项争资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和有任务的县直部门参加立项争资工作考评;同时,没有任务的县直部门参加向上争资加分考评,分值折算计入县目标考评分值内。
二、考评计分办法
考评标准分为100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各考评项目实现目标的计满分;未实现目标的依照计分办法扣分或不得分;超额完成目标的依照计分办法加分。
(一)县直部门考评计分办法。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计10分,其中,工业项目投资计5分。以统计部门统计报表为依据,其中水利、公路、市政及房地产、沼气及粮食产业工程、中小学、卫生和未落实任务的园区项目及园区设施分别由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和县园区管委会归口统计。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目标的按比例计分,差欠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扣0.1分(从3月份开始计算);超额完成工业项目投资1千万元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没有此项考评任务的单位,此项分值计入向上争资考核。
2、项目开发计20分。争资项目和招商项目以具备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可研、初设、项目建议书为依据,其中,向上争资项目必须达到可研深度,招商项目投资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规划项目以提报纳入市级以上规划内容为依据,凡是提报1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或2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折算为完成1个项目开发任务;凡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和科研院所编制完成1个专项建设规划的,折算为完成1个项目开发任务。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目标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1个项目开发任务加5分;完成1个投资超亿元的招商项目或争资项目另加2分,完成1个投资超5000万元的招商项目或争资项目另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没有此项考评任务的单位,此项分值计入向上争资考核。同时,对实现重点项目市级以上立项报批的单位,在县综合目标考评中实行加分考核。完成市级立项报批项目1个加0.5分,完成省级立项报批项目1个加1分,完成上级立项报批并当年实现争资的另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向上争资计50分。以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或拨款文件及相关有效凭证为依据,其中,凡属县发改委向上申报并由上级发改部门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同时计算县发改委和项目主管部门争资任务;两个以上县直部门(除县发改委)联合争资,由争资单位协商并形成协议进行分成,但不得重复计算。对完成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目标10万元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5分。没有此项考评任务的单位,此项分值计入项目开发考核。同时,对超额完成争资任务和没有争资任务但争取上级资金的县直部门,在县综合目标考评中实行加分考核。有向上争资任务的,每超任务10万元加0.2分;任务为零基数的,每争资5万元加0.2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新开工工业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计10分。以项目开工报告或具备四证(立项批复、施工许可证、环评批复、用地批准书)和统计部门统计报表为依据,完成目标的计满分,未完成目标的按比例计分;完成1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计算为2个新开工项目,超额完成1个项目加1分;完成1个投资亿元以上非工业项目计算为1个新开工工业项目,超额完成1个项目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没有此项考评任务的单位,此项分值计入固定资产投资考核。
5、竣工投产工业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计10分。以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需具备: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质量验收备案表、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和统计部门统计报表为依据,完成目标的计满分,未完成目标的按比例计分;凡是列入市调度的重点项目完成年度目标建设任务的,计算1个竣工投产项目;完成1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计算为2个竣工投产项目,超额完成1个项目加1分;完成1个投资亿元以上非工业项目计算为1个竣工投产工业项目,超额完成1个项目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没有此项考评任务的单位,此项分值计入固定资产投资考核。
6、其它。①列入加分考核的内容。凡邀请省部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本县视察、调研的,副处级以上领导1次加0.1分,正厅级领导1次加0.2分,副部级以上领导1次加0.5分(以媒体报道或信息为依据);凡跑部跑省汇报情况、了解信息、争取项目资金的,每向上汇报1次加0.1分(限3天内报送情况);每报送并采用一条信息或典型材料,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②列入扣分考核的内容。国债项目和重点调度项目管理严重失误,当年计划开工而不能开工的扣10分,受到上级稽查通报批评的每项每次扣5分;国债项目和重点调度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扣5分;不能按时提供本行业投资动态的,扣5分;不能按月提供投资报表和立项争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每迟报一次扣0.5分,每少报一次扣1分;立项争资工作没有专人负责,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
(二)乡镇考评计分办法。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投资50万元以上)计10分,其中工业项目投资计5分。考评办法与县直部门相同。
2、项目开发计20分。考评办法与县直部门相同。
3、向上争资计50分。以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或拨款文件及相关有效凭证为依据,其中,凡属县直部门和乡镇场共同争取的,而属地在乡镇场且实施主体为乡镇场所属单位的项目,同时计算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场争资任务,但不包括通过县直部门争取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凡属上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捐赠的项目建设资金,计算乡镇争资任务,但不包括企业和个人的直接捐款。对完成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目标10万元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5分。同时,对超额完成争资任务的乡镇,在县综合目标考评中实行加分考核,每超任务10万元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新开工工业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计10分。考评办法与县直部门相同。
5、竣工投产工业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计10分。考评办法与县直部门相同。
6、其它。列入加分、扣分项目考核。考评办法与县直部门相同。
(三)考评程序。
1、申报。实行按月申报制度。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在每月底28日前(年终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定期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立项争资工作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内)。
2、审核。实行按季审核制度。由县立项争资工作考评小组按季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立项争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县立项争资工作领导小组按季通报。
3、审定。县立项争资工作考评小组年底将每季审核结果汇总后,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奖罚办法。
1、综合奖。对全面完成年度立项争资任务的单位,按照考评办法综合评审总分分别排名前三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获综合奖,并依次按得分排名予以表彰奖励。奖励标准:县直单位分别为2万元、1.5万元、1万元,乡镇分别为1万元、0.8万元、0.5万元。县发改委作为立项争资归口考核部门,不参与综合奖的评选,但可根据其考评得分情况,比照相应的综合奖励名次和奖励标准,授予立项争资特别奖。
2、争资贡献奖。凡超额完成争资任务,且争资额比上年净增500万元以上,净增额排名前三名的县直单位获奖。奖励标准依次为1.5万元、1万元、0.8万元。若没有具备条件的单位,则空缺该奖项。
3、争资鼓励奖。凡争资额超过上年完成数且总额在100万元以上,按争资额排名前三名的争资零任务单位获奖。奖励标准各为8000元。若没有具备条件的单位,则空缺该奖项。
4、项目开发补助。凡完成项目开发任务,且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提报的规划项目),由县财政每年安排经费予以补贴。项目开发补贴金额年终由县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提出,并报县政府审批。具体补贴办法和标准为:①重大项目(对全县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且投资在亿元以上的项目)的开发补贴经费。每个项目补贴基数为2万元,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县政府确定补贴金额;②其他项目开发补贴经费。每个项目补贴基数为5000元,同时,根据项目质量和效果,以及项目开发包装的实际成本,给予追加补贴,但每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0元,原则上控制在开发经费的80%以内。
5、约束机制。对国债项目和重点调度项目,当年下达投资计划不能开工的或受到上级稽查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年终不能评先。对没有完成年度争资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