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司法局开展作风建设指导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市、区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要求,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安排意见》总体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和科学发展观先进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具有南开特色的优秀司法行政团队”这一主题,重点改进司法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努力实现“日常工作有特色,重点工作出精品,履职尽责争一流,服务百姓创品牌”的工作目标,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高度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为应对新挑战、抢抓新机遇、建设新南开再立新功。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实现市、区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要求,以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作风、提高法律服务队伍工作效率为抓手,着力扭转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加强服务型、节约型机关建设,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良好作风养成,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使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南开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南开区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于冠波
副组长:寇德禄李建国
成员:张葵张更辉杨晓梅郭琳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是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方面,重点解决思想懒惰、不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缺乏提高素质和工作能力紧迫感的问题;解决不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喜欢凭经验办事,习惯性思维严重,缺乏创造性的问题;解决不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好高骛远、本本主义、教条主义严重的问题;解决不按客观规律办事、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顾长远的问题;解决信心不足、畏难懈怠、盲目自满的问题。
二是在联系群众、为民谋利方面,重点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不够好,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解决法律服务环境与人民群众心中期待值相差太远的问题;解决法律服务制度、收费标准公开不够透明的问题;解决法律援助距“应援尽援”有一定距离的问题;解决法律服务进企业辐射面还不够宽的问题。
三是在增强责任心、事业心方面,重点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任,在位不想事,不干事、不敬业,庸庸碌碌,混天度日的问题;解决工作标准低,争先进位意识差,不能把自身工作放到全国、全市先进标准中去衡量和要求,工作常年无起色的问题;解决办事效率低下,出工不出力,上班串岗聊天或在电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的问题;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由散漫,经常迟到早退,有事不请销假、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问题;解决怕得罪人,不敢说不敢管,不讲原则,放任自流,好人主义严重的问题;解决抓落实能力不强,讲原则话、做官样文章,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四是在提高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方面,重点解决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相互协调难、工作效率低、执行力不强的问题;解决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不热情,接案前后两张脸,失约慢待当事人的问题;解决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当事人沟通不够,案前没有风险提示,甚至包打诉讼、夸大自己能力的问题;解决个别公证员业务素质不高,对群众办证需要履行的手续、携带的资料不熟悉、不掌握,告之当事人不准确、服务态度差的问题。
五是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方面,重点解决贪图享乐、崇尚金钱,生活追求高消费和工作讲条件,把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利益化的的问题;解决公务接待、职务消费中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解决日常办公中存在的铺张浪费的问题。
六是在增强党性、遵守党的纪律方面,重点解决党性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不听招呼,挑拨是非,不讲团结,热衷于道听途说,传播小道消息的问题;解决思想道德滑坡、品德行为不端、个人作风不正、爱好情趣低俗的问题;解决心理失衡、思想扭曲、精神空虚、萎靡不振等腐化堕落的问题。解决对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解决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问题。
五、实施步骤
按照大局着眼,小处入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活动从*年4月下旬开始,到*年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提高认识(4月下旬至5月底)。
1、按照区纪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安排意见,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具体部署。
2、通过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中研讨、座谈讨论等方式,认真学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公务员法》、法律服务执业纪律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读本,从而使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3、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风楷模——”和“新中国第一大案”展览,充分利用市纪委制作的全国重大典型案例教育片《忏悔录》和李宝金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专题片《一个检察长的巧取豪夺》,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以“效率、形象”为主题,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局班子成员分别建立“五个一”联系点,即:每人联系一个科室、联系一个司法所、联系一个法律服务所、联系一名年轻干警、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帮助联系点和干警查找在执法思想、执法能力、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服务基层、推进科学发展的新举措。
5、结合区纪委开展的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千名书记讲党课”活动,处级干部要结合自身学习体会,为全系统党员干部做一次专题学习辅导,讲一次廉政党课。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理论文章,积极参加区纪委组织的征文活动。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检查治理(6月初至7月底)。
1、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分析查找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在思想观念、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纪律观念六个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认真梳理,剖析根源,明确改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问题梳理报告。召开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2、紧紧围绕市、区委“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目标要求,实施“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服务承诺、办事公示、限时办结、投诉受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真正让窗口亮起来,使群众能够通过办事窗口看到机关的整体形象,高效解决法律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开展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的的法律服务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切实解决法律服务队伍效率、素质、形象、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系统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市委《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的要求,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的奢侈浪费问题。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压缩会议费用,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
第三阶段:完善措施,落实整改(8月至9月底)。
1、针对查摆和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坚持抓重点、攻难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整改。要通过整改,切实解决一些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2、围绕领导干部、党员队伍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各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有利于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围绕促进干部勤奋学习、联系群众、真抓实干、艰苦奋斗、顾全大局、团结共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制度规定,促使领导干部把外在环境压力转化为内在修养动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提高(10月至11月底)。
1、全面总结“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经验,丰富完善加强作风建设的活动载体,抓好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2、培树先进典型。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作风转变实、群众公认度高、落实科学发展观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把活动不断引向深
3、结合工作实际,以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转变作风的各项承诺,把作风建设成果转化成日常的实际行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理解,尽快将思想统一到区纪委和局党组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内容,做到每一个阶段都认认真真落实,每一个环节都认认真真对待,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富有成效。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作风建设年”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把“作风建设年”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立足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职能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