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镇委员会党风实施指导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镇委员会党风实施指导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镇委员会党风实施指导意见

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我镇加快建设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经济强镇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年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年党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按照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要求,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在抓重点、抓巩固、抓提高、抓创新上下功夫。

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大力弘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万众一心、同舟共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抗震救灾精神。把贯彻“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作为今年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有机融入干部教育培训中,落实到严格纪律要求上来。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各村(居)委员会和各事业单位要对在职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梳理在职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整改、严肃纠正,努力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加强领导,做好责任细化分解工作。坚持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村(居)纪检组织要协助党委、政府对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作出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相关领导、科室,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及时调整和补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责任体系。

2、强化过程控制,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对镇级部门、各村(居)和责任制牵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按照纪检监察工作联片协作组的划分,由镇纪委常委带队实行季度巡查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一些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二是在重点部门和个别村(居)试行班子成员记“廉责”笔记,促进平时工作的落实。

3、引入公开评议评价机制,增强考核效果的真实性。年要积极探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在职干部述职述廉、考察考核、巡视等工作结合起来的新机制,提高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严格责任追究。年要着力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规范责任追究的运行机制,解决“责任追究过软”的问题。对各村(居)和场镇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只要负有“失教”、“失察”、“失管”和“失误”中的任何一种责任,都要进行不同程度地追究。二是分清责任,实行倒查制,解决“责任主体不清”的问题。要坚持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等多种手段并重,做到宽严适度,追求责任追究的最佳效果。

三、认真抓好各事业单位干部和村(居)在职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深入治理各事业单位干部和村(居)在职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拓宽监督范围。加大对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并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2、坚决纠正和处理事业单位干部和村(居)在职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干部违规购买低价位商品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并督促各村(居)和场镇事业单位将干部住房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严肃查处干部在住房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3、坚决纠正和查处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督促各事业单位和村(居)委员会严格执行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大对落实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办理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检查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认真治理和查处各事业单位干部和村(居)在职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督促各级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重点查处干部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干预市场经济行为等谋取私利的问题。严禁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四、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1、继续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一是要从严掌握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不得将因公出国(境)作为福利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二是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团组数和人数。要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外办、省监察局、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外[]135号),镇财政局要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专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机构和地方摊派,不得用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年各级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3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三是审核审批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四是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要将制止出国(境)旅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五是要高度重视查处出国(境)旅游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是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要清理、规范审批权限,细化审批标准,提高审批质量,并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坚决查处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拒不纠正等行为,坚决取缔“小金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强监督检查。

3、大力压缩行政成本性支出。全镇各村(居)各部门要在年年初预算基础上按规定压缩日常性公用经费。要进一步精简会议、控制培训,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核定经费支出,确保会议、培训、招待3项经费支出实现零增长。要以节油节电节水为重点、压缩机关能源消耗支出,3年内将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支出降低20%,年公务接待费用要在年基础是至少削减10%。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政策规定,坚决杜绝部门间相互宴请的现象,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活动名义用送礼。严肃查处用大吃大喝、用支付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行为,认真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4、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年全镇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结合灾后重建工作,由镇财政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各村(居)委员会、场镇各事业单位和镇级各部门公务用车进行清理,根据《绵阳市游仙镇公务用车管理若干规定》,严肃查处和纠正公务用车购置、使用和处置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加强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严格落实各级关于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公示办法、纪律规定等,坚持把乡(镇)村民主管理决策制度、农村基层干部管理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贯穿于灾后重建全过程。三是要加强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村民询问质询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小组作用,镇纪委将会同镇民政局对各村(居)村务公开组织机构运行情况开展一次调查,要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运行正常。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机制,以民情特调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等形式调动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积极开展“双廉双创”和“勤廉双优”活动,加强农村廉情分析,继续完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工作,在村级全面建立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基本制度。

2、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督促国有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国有企业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用权行为和决策程序,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严禁国有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或以各种名义兼职取酬。

3、加强社镇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社镇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明确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推进社镇政务、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社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社镇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督促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纠正违规、违纪问题。

六、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和加强党内监督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三个统一”规范党务公开形式。即统一公开内容、统一程序、统一党务公开形式和时间。二是实施“三方监督”畅通公开渠道。即通过党务公开联系会议制度实施组织监督、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意见收集制度实施党员群众自主监督。三是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公开实效。即建立责任制度,定岗定责;通过汇报问题、民主讨论、公开质询、意见反馈的“四步评议法”,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预公开制度。即党委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对初步方案先进行公开,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组织开展对《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三项谈话”制度、组织函询、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与干部考察和拟提拔、表彰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加强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