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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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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年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全市9县区先后实现了“省级优质服务县”目标,徽县、成县还先后完成了“国家级优质服务县”的创建任务。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平稳推进,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人口环境。但是,由于我市人口基数大、工作基础薄弱、群众居住分散等诸多因素,人口计生工作仍然处在全省后进位置。特别是去年10月25日至26日,省上对我市年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先后抽查了区镇曾家街村、康县城关镇杨河坝村,用抽查的结果对我市上报的考核评估数据作了校正评估。我市虽然完成了当年人口计划,但在全省14个市州位次十分靠后。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人口底子不清,漏报率非常高。全省28个抽查点,共漏报人口33人,其中我市的两个调查点就漏报15人,占全省漏报总数的45.45%。二是人口计生信息化水平低。无论是信息化的基础设施还是应用水平,均落在了全省十四个市州最后。三是计划外生育问题比较严重。通过省上对近几年的考核,计划外生育的问题在部分乡村比较严重,部分县乡对计划外生育对象也没有足额征收甚至没有征收社会抚养费,导致计划外生育越来越多。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深层次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党政重视程度有所减弱。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坚持不力,末尾淘汰制落实不够,一些县区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不到位。有的不听汇报,不进行专题研究,不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一些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靠给分管领导,甚至业务部门去抓去管的状况较为普遍,工作力度严重减弱。有的县乡分管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政策业务钻研不够,对主要数据不掌握、不测算,督查指导不到位。二是基层工作作风不实。尽管市委、市政府早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厉制止弄虚作假的规定》,但部分县乡对市上的规定仍然置若罔闻,在具体工作中弄虚作假,既瞒报出生人口,又虚报节育措施;既虚报社会抚养费征收,又编造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弄虚作假的手段也是无所不用。不做具体工作,只在应付考核上玩游戏。三是工作方法简单。有的满足于人口计划的完成和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满足于不被“一票否决”,有的“吃老本”,习惯于按老思路、老方法抓工作,没有新的特色和亮点。特别在培养示范典型和解决具体问题上缺少办法和策略,工作方式和方法没有及时转变。四是人口计生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指导工作不力。一些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不能作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和分析;缺乏自我揭短亮丑的勇气,有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差距,遮遮掩掩,报喜不报忧;有的下乡指导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蜻蜓点水,没有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尤其在落实责任追究上怕得罪人,没有完全尽到职能部门的责任。五是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力量不强。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特别是临时聘用人员的不稳定状态,制约着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这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困绕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关键所在,各级党政组织、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及时有效地纠正和解决,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统筹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发展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总人口、劳动人口、老年人口三大高峰将相继到来,人口素质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高、流动人口持续增加、贫困人口多等难题相互叠加,生育、健康、居住、就业、婚姻家庭、养老等方面的问题相互交织,人口规模对环境承载力所带来的挑战相互影响,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形势严峻、工作形势逼人。能否妥善应对这些问题所带来的压力,不仅是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巨大挑战,也是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严峻考验。我们要实现跨越发展,就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口与计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研究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的思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抓紧抓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强化基础,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迅速扭转后进被动局面

按照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的总体要求,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紧扣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夯基础上水平年”的节奏和步伐,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基层基础,突出工作重点,攻克难点问题,迅速扭转后进被动局面。

一是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巩固计划生育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这个总体目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真正做到违法生育必查、工作不力必究。要统筹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关系,统筹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抓好人口大县、后进乡镇、难点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人口、流动人口、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节育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生育势头,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确保低生育水平不反弹。

二是着力破解重点难点。突出抓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上有关规定,以经常监管为基础、集中整治为突破,结合这次“百日”集中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惩虐待、抛弃、残害女婴的犯罪行为。要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易于接受的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对待出生性别问题,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要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坚决把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下来。要继续深入推进全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建设,注重做好普惠政策与计生政策的衔接和兼容,在制定出台新的惠农政策时,严格落实会签会商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提高标准,在“普惠”基础上实行“特惠”。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健全和拓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及时掌握人口流动情况,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实现与常住人口均等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是不断强化基层基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层是基础。我们要按照省人口委将今年确定为“夯基础上水平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市、县区都要拿出开展这项活动的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这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下功夫解决好农村基层、城市社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人口计生服务阵地建设纳入区域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切实改善基层技术服务机构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力。要抓好基层队伍建设,筑牢网底工程,继续关心人口计生干部的成长和进步,改善他们的待遇报酬和工作条件,深入开展“双推优”、“双评”活动,为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是坚决遏制计划外生育。要全面落实长效节育措施,通过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彻底消除历年来各项节育措施欠账,真正做到“一次平茬”,确保节育措施和计划外怀孕补救抓落实的准确率和及时率,严厉打击节育措施落实上的各种造假、制假行为,从根本上堵住计划外生育的源头,彻底改变计划外生育屡禁不绝的状况。要切实健全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科学管理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超生行为,杜绝违法生育和非法抱养。

五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扭转后进被动局面的关系,坚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急功近利、急躁冒进、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全体人口计生干部既要学法懂法,更要执法用法,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规范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防止侵权行为发生。要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问题,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升、评先评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体现国策执行的公平性。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工作中严重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广泛开展诚信计生和群众自治,兑现服务承诺,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通过诚信计生,不断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群众参与度和满意率、依法行政水平及村民自治程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六是大力提高信息化水平。要加强对基层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信息化设备正常发挥作用,应用程序稳定运行。要把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计生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既要考核单位的整体应用水平,也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保障信息化建设经费,加快信息化设施建设,及时更新、升级硬件设备,配齐配优相关附属设施,确保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适应工作需要。要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服务社会”为目标,按照“网络畅通、数据准确、突出应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化,健全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提升人口数据质量、日常服务管理和应用共享水平,完善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综合分析、预警预报制度,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人口基础数据应用、共享和比对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面提升人口和计生工作水平

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党政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社、村社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实行部门、单位分级包抓负责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劲工作格局。切实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按规定落实乡镇计生办主任的副科级待遇。实行县区、乡镇党委书记和部门、单位党组、支部书记抓人口计生工作督查责任制,完善领导联系点计划生育责任制度。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召开2次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和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工作形势,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工作进展。随着县区领导换届,一批新的同志进入领导班子,一定要高度重视计生工作,尽快熟悉计生业务,切实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市县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把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作为法定责任,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各自的职责,抓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责任的落实,真正形成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强大合力。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要主动向相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主动征求对重要问题和重要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对人口问题分工合作、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要强化督查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市县区督查指导工作组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和随机抽查工作,分析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专项通报。对工作没有起色的县、乡、部门和单位要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力、发现重大问题不纠正的,要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注重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参与人口计生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处理,对党员干部违法超生举报线索要及时介入调查,及时进行党纪政纪处理。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分析研究清查整治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督促引导基层、部门和单位把工作做实、做细。要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尤其要对专项督查清查工作中仍然顶风制假,瞒报压报人口,编报假数字、隐瞒包庇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一票否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稍有放松,就会出现滑坡甚至严重反弹。为此,要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措施,严格责任追究。这次专项清查清理整治活动结束后,对工作中再出现的压报出生人口、瞒报节育对象、虚报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做假手术的单位和人员,要一查到底,一经查实,要按照市、县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执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暂行规定》,今后,凡措施不力导致人口计生主要指标严重下滑、人口失控或发生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黄牌警告”,决不能迁就照顾,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决不能让“一票否决”流于形式。要进一步改革考核评估方式,继续完善党政线、系统线、部门线“三条线”考核体系,把平常督查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平常督查定性评估积分,专项工作突出奖分,秘密抽查个案差错扣分,年终考核综合评分,关键指标“一票否决”的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动态跟踪管理、预警,随机抽查,限期督办整改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要转变作风,落实争先创优。计生队伍是做好计生工作的骨干力量。在这次清查整顿活动中,要进一步理顺计生干部管理渠道,形成组织、人事、计生共同管理,管人与管事有机结合的格局。要彻底解决专干不专的问题,明确靠实工作责任。加强计生干部教育管理,整顿工作作风。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的要给予批评、处分,甚至清除出计生队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以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为载体,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摸实情、说实话、报实数、干实事、出实绩,坚决纠正和制止工作上的不正之风。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加强对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搞好管理服务,做到谋划有方,指导有力,工作有成效。各级人口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服从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思想意识,强化进取意识、创优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学习,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工作,不辱使命,为扭转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被动落后局面,为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