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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方向,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主要农作物和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水平为重点,以农业机械化示范点建设为引导,抓推广调结构,提水平增效益,保安全促发展,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不同县(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2.重点突破,全面发展。以主要农作物、特色农产品、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发挥农业机械化的支撑作用。
3.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创新农机服务形式,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农机服务水平。
4.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加大对农机购置、使用和农机工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企业研发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5.农机农艺结合,协调推进。将机械适应性作为制定农艺标准和作业规范的重要依据,建立农机和农艺技术协作机制,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
(三)发展目标
到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6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5%。草食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特色产业机械化协调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年全市农机化水平进入中级发展阶段。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农业机械装备提升工程。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引导作用,着力优化区域农业机械化发展布局,努力实现大中型机械和小型机械、动力机械和配套机械、粮食作业机械与其它农产品生产机械、川坝河谷和半山、高山区适用机械的协调持续增长。在徽成盆地和其它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机,大力发展小麦、玉米、种植收获机械,加快推进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率先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在“三江一水”沿岸的川坝河谷地区重点发展旱作农业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加快推广旱作节水灌溉和抗旱设备,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在高半山地区加快实施“以机代牛推进行动”,重点发展轻便耐用、经济低耗的小型农业机械,推进主要粮油作物机械化;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大力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机械化,重点发展核桃、花椒、中药材、畜牧养殖、茶叶、油橄榄等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机械,力争实现特色农产品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
(二)实施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工程。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建立不同层次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大力推广主要农作物重点环节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广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在徽成盆地确定1个市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区,力争示范面积每年达到1万亩。要坚持争取省上支持,市、县联办、多元投入的原则,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农民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和企业参与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玉米种植与收获、马铃薯播种和收获、油菜收获、水稻机械作业、中药材收获、设施农业、废膜捡拾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机械化技术,全面提升农业科技装备实力和产业化水平。
(三)实施农机节能减排节本增效工程。大力推广实施“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油”机械化节能减排增效技术,积极发展“高产、优质、低耗、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节本增效技术,确定1个市级、3个县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区,示范区每年实施面积要达到3万亩以上。大力发展草食畜牧养殖机械化,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加快废物循环利用。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旧机械,促进节能环保型农机的推广应用。
(四)实施农业机械化人才培育工程。强化各县区农机学校职能,加强农业机械化管理和科技人才培养,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和试验鉴定人员进行岗位轮训,强化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训,把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全面提高农机操作人员基本素质。每年培训农机实用人才12000人次以上。积极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把广大农机手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五)实施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将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积极推进机耕道路、机修梯田、机具库棚、维修网点建设,切实改善农业机械化生产基础条件。按照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培训、质量监督等体系建设的需求,逐步改善农业机械化试验场地、办公场地、交通工具、设备仪器、试验示范装备等服务手段,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打造装备先进、设施齐全、保障有力、服务完备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修造企业。
三、健全和完善支撑体系
(一)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发展力度,推动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机械、技术、资本、土地等要素优化整合,逐步建立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协会、农机作业服务队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专业户为基础,农机中介服务组织为纽带,农机销售维修、信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服务组织为支撑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从年开始争取每年扶持发展5个农机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作业经纪人(公司)等农机中介组织,满足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要加强农机作业、维修、销售市场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以农机推广装备建设、队伍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着力改善农机推广条件,着力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加强县、乡农机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机推广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要求,明确公益性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科学核定编制,落实工作措施。
(三)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机安全监督工作。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加快农机安全检测线和农机事故处理设备建设,到年全市各县区基本配齐。持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争取推行农业机械免费管理惠农政策。
(四)加强农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农机销售、作业、维修三大市场监管,规范农机销售、作业、维修服务行为,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网络建设,在各县区设立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健全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农机、工商、质监部门联系机制,开展农机联合执法、打假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
(五)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立健全新型农机市场流通体系,制定全市农机流通市场建设规划,优化市场布局,发展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健全农机零配件供应网络,提高农机产品流通效率,方便农民购机。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落实农机产品“三包”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提高维修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市、县区两级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扩大补贴产品种类和范围,重点扶持适合陇南实际的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发展。鼓励各县区财政实施农机具累加补贴,开展深松耕整地、保护性耕作、秸杆还田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
(二)完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按照科学、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贴产品种类、及时公布年度实施方案和补贴资金等,提高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简化农机购置补贴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完善经销商管理制度,严格经销商资格审查,将售后服务能力作为选择经销商的重要标准。加强监管,及时受理农民投诉,严禁农机管理单位通过成立公司等手段经销补贴产品,严肃查处倒卖补贴指标和补贴产品、套取补贴资金和乱涨价、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机保险制度,努力提高农业机械投保率,降低农机生产风险。
(三)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户的信贷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购机信贷规模,积极满足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做好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在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为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
(四)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规定,继续免征农机机耕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继续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按照现行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把发展农业机械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编制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机行政管理职能,完善措施,落实保障经费,推动工作开展,实行目标管理,将农业机械化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共同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督等工作。农机工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农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改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保障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科研开发支持力度。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流通行业的指导,加快农机流通体系建设。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有关行业协会要当好政府与企业、农户间的媒介,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作用。通过紧密协作,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