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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全面提高旱洪灾害防御能力,积极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不断夯实防汛抗旱工作基础,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2、目标和任务:一是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抓好抗旱工作,确保旱区群众有水喝、基本农田不受旱,最大限度地保障生态和工业用水,强化防汛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二是强化防洪管理,坚决依法清除影响行洪安全的障碍物,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加快防洪工程建设进度,落实预警措施,确保重点河段和城镇安全度汛。三是加强防洪工程管理,确保重点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四是抓好各项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新时期治水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首位,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紧紧抓住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工作不放松,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
二、年的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推进“两个转变”。党中央、国务院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的大兴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号召。这也是自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聚焦“三农”问题后,首次将主题指向一个专业领域。这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出台的首个水利综合性的纲领性文件。《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以及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决定》的出台,在中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各乡镇、县直及省市有关单位,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实现“两个转变”的对策和措施,在思想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防汛抗旱技术等方面有所突破,逐步建立符合全县防汛抗旱科学发展要求的水利工作体系、组织管理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通过强化洪水管理和实施全面抗旱,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2、夯实工程基础,增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完善的工程体系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要紧紧抓住中央加快水利发展、西部大开发这一重要历史机遇,大力推进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一要加大白龙江、岷江干流的治理力度,完善白龙江、岷江和城关镇防洪工程达标建设及河道治理。二要加强重点支流治理,尽快提高重点支流的防洪标准和抗洪能力。提高山前平地及河谷地区工矿、城镇、交通干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能力。三要进一步加快“8.12”特大暴洪灾害水损防洪工程修复,确保防洪工程和保护目标安全度汛。四要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按照省上批复的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项目,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风险区划,研究确定灾害临界雨量,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系统。五要重视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争取资金开工建设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城乡抗旱保障能力。
3、强化应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总结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成功经验,通过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系机制建设,提高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强化责任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首长责任制、分级防汛责任制、部门防汛责任制、防汛岗位责任制和防洪工程技术等各项责任制。各级行政首长要对防汛工作的思想发动、防汛组织、工程建设、预案制定、抗洪抢险、抗灾救灾全面负责,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汛前要把城镇、重要河段、公路、通信设施、学校、旅游景区等防洪重点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级、分部门、分项目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防洪保安责任书,分级公示、备案。山洪灾害重点危害区要结合汛前检查、对山洪沟道沿岸的村庄险段进行普查,逐户发放《防灾明白卡》,落实乡、村、社防洪安全责任人,分级明确责任,签订防洪安全责任书,分级报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灾后对成灾的主客观原因要进行认真分析,因责任人工作不到位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要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促进防汛抗旱整体能力的提高。三要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作到上报信息准确及时,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的会商通报机制。四要强化信息和舆论引导机制。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做好重特大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敏感事件的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五要加强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加强专业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以部队和民兵应急抢险为主的队伍建设,逐步健全保障有力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基层组织和公民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4、加强“三预”建设,增强水旱灾害防范能力。多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表明,预案、预报、预警等“三预”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汛抗旱工作的成效。在预案方面,各乡镇要抓紧作好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同时要注意抓好街道社区、乡镇及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在预报方面,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水文部门要不断优化洪水预报,加强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对县城、重点河段、人工湖、山洪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要落实临时预警措施,规定预警信号,制定预警方案,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旱情的监测,建立旱情监测预警分析评估体系,为政府有效决策提供依据。
5、认真开展汛前、汛期防汛大检查。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汛前检查大纲》的有关规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由各级防汛责任人亲自带队对城镇、重点河段及山洪灾害易发区的责任落实、预案制定、预警方案、避险措施落实、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安全、通讯保障、隐患消除等以及河道险段、备用电源、通讯设备,防汛物资等重点防洪设施,按照逐项察看、登记备案、负责人签字等程序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把隐患消除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储备数量充足、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防汛专用物资。对原来库存的防汛物资要核实登记,及时更新补充霉烂变质的物资,做到宁可“有备无用”,绝不可“有用无备”。进入汛期后要根据汛情变化,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重要城镇、重点河段和重点村庄险段认真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修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措施,做好防大汛准备。
6、加强山洪、泥石流等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我县山洪灾害具有多发性、突发性和强烈破坏性等特征,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县暴洪多发区更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值班巡查、洪水警报、汛情通报、人员转移等防洪职责。要制定防灾和群众转移预案、建立健全上下游乡村水情通报和救灾联络机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组织专人检查沟道、滑坡地段、河流交汇处和出山口泥沙淤积情况,尤其对城镇洪道和群众居住地附近沟道要及时清淤疏浚、加高加固堤防,提高防洪能力。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效降低山洪灾害损失。
7、健全保障体系,提高防汛抗旱社会化水平。加强防御水旱灾害社会管理,提高保障能力,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务的重要内容。一要逐步建立洪水风险公示制度和洪水风险管理体系,加大洪水风险图的编制,强化洪水风险分析,为加强社会管理,主动预防和应对水旱灾害创造条件。二要在规范行政手段的同时,大力推动防汛抗旱执法。依法调整和化解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宣传,以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能力。四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努力提高防汛抗旱科技水平。要积极推行生物抗旱剂、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等先进技术,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新节水灌溉技术,在确保完成“四灌”任务的基础上,力争节水扩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及时检修机电设备,清淤维修渠道,修复水毁工程,确保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抗旱作用。要适水适地调整结构,以水促调整,以调整促增效,提高抗旱效益,全面提升抗旱能力。五要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资金投入机制,按照《防洪法》、《抗旱条例》的要求,县财政不断增加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保证县防办办公之需。
8、依法加强河道管理,切实抓好中小河流防汛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河道防洪管理,以城区洪道、主要河道、村庄险段为重点对象,以治理乱建、乱修、乱倒、乱采、乱占等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大河道执法清障专项整治力度。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着力解决好违规建设、围垦河道滩地、违章采矿、采砂侵占行洪断面和人为改变河势等影响防洪安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汛前检查,对采矿、采砂废砂堆积河道影响两岸防洪安全的问题进行整治。对自然淤积、设障责任不清的河道、洪道、要组织动员沿岸群众按照行洪要求尽快清淤,确保汛期行洪安全畅通。要加快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对已落实工程计划的,要抓紧施工,确保汛期发挥作用;对没有列入计划但需要加高加固的,要不等不靠,广泛动员群众进行抢修抢建。对砂基砂坝、险工弱段、堤防“敞口”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设施,要采取措施抓紧加固或封堵,对河道内和沿江河受洪水威胁严重的村庄,要认真落实应急撤离预案并组织撤离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三、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
1、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工农业生产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防汛抗旱整体效能。加强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防汛抗旱纪律,坚持考核制度,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找差距、抓落实、促改进。
2、狠抓能力建设,提高各级防办的服务水平。各级防办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肩负重要职责,发挥关键作用。县、乡防办要按照“建设一流组织机构、培养一流专业队伍、配备一流技术装备,实现一流管理水平”的要求,结合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防办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一要强化机构和工作职能,使之与所担负的防汛抗旱任务相适应。二要强化队伍建设。把重视人才、培养人才和防办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人员培训,增加办公设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应急反应快、工作作风硬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三要强化经费管理。水利部门及防办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管理防汛抗旱经费,确保资金安全。四要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防汛值班制度、请示汇报制度、汛情会商制度、汛情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全县防汛值班从4月15日开始,整个汛期全天侯24小时值班,要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值班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上岗到位,带班领导坚守岗位,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迅速准确上传下达防汛信息。
3、明确责任,通力协作,确保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胜利。防汛抗旱工作是全社会公益事业,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防洪法》的要求,顾全大局,尽职尽责,紧密配合,通力协作。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经费和应急度汛工程资金;电力部门要做好输送电工程的汛期防守并保证汛期防汛指挥系统的用电安全;邮政、通信部门要为防汛提供优先通话和送发水情电报的条件,保持通信畅通;商业、供销部门负责提供防汛抢险物资供应和必要的设备;交通部门汛期优先支援运送防汛抢险物资,为紧急抢险及时提供所需车辆,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和本系统所辖工程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的安置救济;公安部门负责防汛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破坏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盗窃防汛物料的行为;石油部门要储备防汛抢险所用的柴油、汽油,并保证发生险情时及调用;广播电视部门要及时报道防汛信息,在汛情紧急时要按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在电视屏幕上打出流动字幕;卫生部门要储备必要的药品,并做好灾区群众的防疫工作;教育部门要落实各中、小学防汛责任制,加强对学生进行汛期安全教育;工信和安监部门要落实好矿山和各企业的防汛责任制,及时排查防汛隐患,特别是要做好尾矿坝的安全度汛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及时地质灾害预报;旅游主管部门要对沟道内、河道两岸的旅游景点和场所进行全面清查,落实防洪安全措施,坚决取缔防洪安全没有保障的景点和场所,确保旅游人员安全;泥石流滑坡预警站要进一步加强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各工程建设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防洪安全管理,特别是跨河、临河及沟道的在建工程,各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安排好施工计划,按设计要求做好临时度汛工程和度汛方案,落实好抢险措施,确保洪水下泄和自身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