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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金融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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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金融工作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贯彻中、省金融政策,切实做好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保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

认真落实中省金融政策措施,围绕我市“三个过千亿和一个增加”的预期目标,抓住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西咸一体化的机遇,把保持信贷总量平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力保年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继续保持100亿元的增长目标。今年,市政府决定在年奖励金融机构资金总额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将奖励总额提高到500万元。金融机构每新增贷款1亿元,市政府直接奖励3万元,金融机构可用其奖励个人或作为贷款费用支出。同时按咸政发〔〕21号文件评选年度综合奖和单项奖。

各银行要积极争取上级行在信贷和授信规模、产品准入、业务试点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创新方式,优化信贷结构,把握好投放节奏,扩大信贷有效投放。各银行要确保年新增贷款规模比上年新增基数不减少,对于新增贷款较上年增加较多的银行,市政府在年终考核时将加大奖励力度。

同时,企业和项目主体单位要顺应银行实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行“实贷实付”的新要求,加强与经办银行的沟通,促进信贷资金尽快进入实体经济。

二、多渠道筹措新区建设资金

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新区建设,创新金融服务,努力满足新区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政银合作,市发改委要积极协助新区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包装,及时组织召开项目会、融资需求招标会,以便银行及时了解项目信息和开展融资对接工作。发挥市城投公司和新区投资公司在新区融资及开发建设中的作用。年,市城投公司要通过发行中期票据、贷款、BT、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为新区开发建设融资50亿元。赋予市城投公司在新区相关片区整体建设开发权、土地开发收益权。市城投公司可以入股方式进入新区投资公司,在开发初期,使其作为市城投公司控股子公司,得到扶植壮大。市城投公司要根据新区桥梁、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成立具体项目运营公司,拟定项目融资方案,通过发债、贷款、BT、BOT等方式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可与周边土地开发捆绑,以未来土地收益作为项目还款来源,不断完善运作模式。新区管委会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吸引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者进入新区建设领域,或参股投资各类项目。要加快引进一批金融类专业人才,尽快组建新区专业化的项目融资策划团队。支持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在新区增设新的分支机构,拓展各项金融服务。鼓励民间资本优先在新区设立民营担保机构。

三、促进重点项目融资

继续整合分散的城市资源和特许经营权资产,做大做实市城投公司,完善政府融资平台,扩大市城投公司融资规模。推进高新区融资平台建设,增强融资能力。深化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创新城市建设融资模式。加强与保险、信托等投资机构联动合作,探索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保险公司直投等园区开发融资模式。探索设立西咸一体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投资园区开发和支柱产业。

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全市100个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联系,主动做好融资对接。对于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同业合作等模式,保证项目资金需求。对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及时跟进,加快贷款审批步伐,积极落实信贷资金。

围绕市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对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食品医药等支柱产业,要创新贷款方式,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贸易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重点保证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对于航空、太阳能光伏、环保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和在设立基地扩大生产的中、省企业,要完善金融服务,推进产业集群和百亿元企业集团建设。同时要加大对商贸、旅游、物流等第三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展信贷服务,优化产业结构。

四、加大对县域经济和“三农”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延伸县域金融服务网络。加快彬县农信社在新堡子乡和韩家乡设立银行网点步伐,消除金融服务空白点。创新农村信贷产品,改善支农方式,重点在简化手续、扩大额度、延长期限、降低利率上下功夫,更好地满足大多数农户基本生产生活所需的小额资金需求。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县域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投向农业的贷款比例不低于70%,全市农业和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增量要高于上年;大型银行“三农”信贷增幅应比全部贷款增幅高出1—2个百分点,其中农业银行应高出2—3个百分点。

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优先保证农业项目资金需求,支持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绿色无公害的果、蔬、肉、蛋、奶生产基地建设。发挥农发行政策性信贷作用,积极拓展支农领域,大力开展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支持农村公路、灌区改造、河道治理、电力、饮水、危房改造、清洁能源、农产品批发配送仓储、城镇土地储备整理、水热电气、垃圾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重点镇等项目建设。着力推动26个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形成城镇特色产业集群。

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年内各县市区均要推动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专项考核。争取设立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对于设立村镇银行的县市区和参与的商业银行,市政府给予专项奖励。

积极为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提供金融支持。落实汽车下乡、家电下乡、建材下乡的信贷措施,拓展消费信贷业务。增加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贷款规模。银监局、共青团等有关部门要总结经验,继续推动农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在信贷利率、信贷额度、担保方式及财政贴息等方面扶持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引导各保险机构健全保险体系,为农村青年提供就业岗位。

加强县域金融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彬县林权、武功农机具产权和乾县、旬邑农民房产权贷款抵押试点工作,扩大贷款抵押品的范围。采用“一次核定、分次发放、额度内循环使用”方式,逐步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积极开办第三方介入的林权抵押担保贷款,规范涉林贷款管理制度。鼓励市内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支持彬县建立林业贷款风险保证金制度。

五、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式。银监部门要推动商业银行把中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做实,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与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等“四单”原则,将支持中小企业与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和高管人员履职考核挂钩。各银行每年要创新一个金融产品,并按季通报为中小企业服务情况。适时召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现场交流推介会。认真搞好泾阳、三原县小企业扩大贷款抵押品范围试点工作。推广法人代表个人财产担保贷款、联保协议贷款、企业联保贷款等担保模式。研究建立以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为重点的政府外部支持和激励体系。积极探索仓储金融模式,为中小企业利用存货抵质押贷款创造新途径。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奖励力度,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争今年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增幅。

加强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性担保相结合的信用担保体系。研究出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规范与监管。成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办好市信用担保公司,增加1亿元注册资本金,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各县市区要加快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组建步伐。推动西咸担保机构跨市区开展业务。支持社会中小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加强监管和服务工作。开展中小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互信合作。开展再担保和分保合作。

鼓励扶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建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机制,形成“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择机上市”的上市梯次推进格局。探索企业集合债券融资、集合票据融资。发展创业投资,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投公司,吸引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境内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我市有潜力的中小企业。

六、完善保险市场体系

推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和健康意外伤害保险。继续扩大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面。积极开展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和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及推广工作。

发展面向“三农”的各类保险,继续做好奶牛政策性保险,完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机制,扩大苹果保险范围,推进林业保险、设施蔬菜“银保富”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各种种养殖业保险。大力发展农村家庭财产和大型农机具保险。积极开办农房保险,努力扩大安贷险,确保农村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到位,促进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业务的全面开展,发挥保险在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七、全面提升我市金融业发展水平

着眼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提升我市金融业服务水平。推进西咸金融一体化,优化银行卡用卡环境,实现西咸银行卡同城使用。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延伸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覆盖生产、销售各环节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指导培训,帮助其深入了解和熟练运用各类金融产品。继续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咸设立分支机构。丰富金融机构门类,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

发挥金融在构建“平安”中的促进作用。要加强监测预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做到配合有力,打早打小。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加强金融领域信访维稳工作,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政府、社会、保险等方面配合,进一步发展煤炭、建筑等高危行业雇主责任险,推动承运人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境内外旅游责任险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理中的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推进农村信用工程、企业信用工程、社区信用工程和区域信用工程建设。整合银行、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信息,建立健全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扩大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对金融政策法规、金融知识、金融产品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金融信用环境。积极推行金融仲裁法律制度,化解金融纠纷,降低纠纷争议成本,维护金融秩序。推动企业搞好融资规划和资金运用管理,避免出现违约情况。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银政企联系会议制度和金融季度分析例会制度。开好银企项目对接会。成立市银企协会。各县市区要重视和加强金融工作体制和机构建设,切实加强金融工作。发改、土地、环保、银监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加强项目审核和服务工作,引导信贷投入,促进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