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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执法监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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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执法监管意见

近年来,我区严格实施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切实加大了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了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查处力度,但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特别是农村村民建房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坚守耕地红线,规范用地秩序,坚决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加强土地管理,坚守耕地红线,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解决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矛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区各地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对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进一步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执法监管责任

根据国发号文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基层”等有关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同)要切实负起作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理解土地执法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管。

三、要千方百计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要积极推进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的作用,建立加强村级土地协管员队伍,全面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建立违法用地的信息报告责任制度,切实提高违法用地的发现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查处领导小组和综合防控队伍,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应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对拒不拆除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暴力抗法或扰乱公务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国土分局要组织执法大队和各基层中心所大力开展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对土地违法情节严重、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局执法大队要直接立案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要建立打击违法用地建房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

为减少执法成本,将违法用地建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建立违法用地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和执法部门快速反应机制。村委会(居委会、管理处,以下同)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建房行为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在24小时内向当地国土资源中心所报告的,追究村委会负责人责任;国土资源中心所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建房行为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在48小时内到现场核实、制止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追究所长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建房行为未发现或接到国土所报告后未在72小时之内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集中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追究乡镇有关领导责任;国土执法大队接到乡镇或国土资源中心所的执法协助请求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赶到违法现场执法并调查取证的,追究执法大队责任;国土在打击乡镇违法用地建房工作中组织不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要建立违法用地预警和领导约谈制度

为确保我区今后每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不超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15%,当乡镇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时,由区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预警;达到10%时,由区人民政府领导约谈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六、要建立违法用地问责制度

要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和土地违法行为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在实施土地行政处罚的同时,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1.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

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的;

2.土地违法案件频发、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3.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

4.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行问责:

1.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按规定应报告而不报告的;

2.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依法制止和查处的;

3.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相关责任人应移送追究责任而不移送的;

4.在接到违法用地行为通报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或不予配合的。

各乡镇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乡镇、村委会和村小组土地执法监管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土地执法监管工作责任状,严格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以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我区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