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规范为民服务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推动为民服务全程工作规范开展,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为民服务全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为民服务全程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实行为民服务全程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等单位参加,负责全县为民服务全程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也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抽调精干力量专职专办,为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制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健全为民服务全程三级服务网络,规范完善服务运行机制
(一)健全为民服务全程机构。为民服务全程工作要在不增加单位编制和人员的情况下设立服务机构。
机构设置及要求:
1、县级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中心,与县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2、乡镇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中心,与乡镇政务中心合署办公,明确3-4名作风正、业务精、服务意识强的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兼任员。
3、村支部、社区设立为民服务全程受理室。村两委、社区干部作为员,采取轮流值班方式接收群众申办的事项。
4、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负责件的具体承办工作。对部分办件量较少、尚未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群众有要求的项目,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办理。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进驻综合窗口,轮流值班,负责接收和受理办件。
(二)规范为民服务全程程序。为民服务全程的基本操作程序由受理、承办、督办和回复四个环节组成。在受理环节,员要认真对照《为民服务全程服务指南》,向申办人说明可以的项目和应该提供的材料。材料齐全的,开具材料接收单,承诺办理时限,进入程序。在承办环节,承办单位接到有关材料后,能直接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在承办单上写明原因并签名。在回复环节,承办单位在办理完毕后将相关材料交回室,由室将办理结果送达申办人。督办环节,对逾期办件经催办后仍不办理的,以及群众投诉件,由县效能投诉中心进行督办,并依照效能建设相关规定,给予承办单位效能处罚。全程具体程序如下:
1、申办人到村委会、社区全程受理室查阅《为民服务全程服务指南》,并按照要求将所需的材料交村委会、社区全程受理室;
2、村委会、社区全程受理室对申办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要求的,开具材料接收单,填写登记表,开始进入程序,并将资料交乡镇全程中心(5个工作日内);
3、乡镇全程中心按要求进行审核、登记,需要乡镇或其直属部门签字盖章的,及时办理后由员交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3个工作日内);
4、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将申办资料经审核、登记后转交中心相关窗口承办,或转交相关部门(当日即转);
5、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进行审核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送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即办件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结的一般情况下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从其规定);
6、县行政服务中心将办理结果转乡镇全程中心,乡镇全程中心将办理结果转回村委会、社区全程受理室(8个工作日内);
7、村委会、社区全程受理室将办理结果送达申办人(2个工作日内)。能够在乡镇政务中心办结的为二级,一般在17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到县级办理的为三级,一般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项目,均坚持免费无偿、自愿的原则,群众有需要的急办件,也可到县、乡行政服务中心直接受理。
(三)拓展为民服务全程范围。县直和乡镇各部门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目的,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对不需要申办人现场办理的,或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可委托的项目,必须纳入全程范围;对必须申办人现场办理的,以及部分审批程序简单的即办件,列入县、乡行政服务中心直接受理服务范围。要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把服务项目由为民办事向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传递致富信息、推广农业适用技术等方面拓展,由为群众签字、盖章,向生产销售、技术支持、弱势群体帮扶等领域延伸,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
三、健全为民服务全程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全程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县、乡服务中心建设。县、乡服务中心和村级受理室,是推进为民服务全程的重要载体,是党委、政府与广大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县、乡服务中心建设。要按照“四有”(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必要设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中心组织机构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服务中心应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凡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都应在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实现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结。县行政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强对乡镇政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深入研究乡镇政务中心便民服务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树立典型,总结经验,积极推广,促进乡镇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完善各项便民措施。县行政服务中心要认真编制为民服务全程项目示范文本。将的审批表格和相关材料的示范文本,汇总发放到镇村两级机构,方便群众查阅。要实行办件跟踪管理,制定为民服务全程接收单、跟踪卡,所有办件均明确承办人员、办理时限和承办责任。要加强人员管理。对各级人员开展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服务内容,明白办事程序,增强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时效观念,真正建立一支勤政、廉洁、高效的为民服务全程工作队伍。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开展为民服务全程制工作作为考核乡镇和县直单位年度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例会制度,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建立通报制度,对各单位办理事项,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建立督查制度。县委组织部、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县效能投诉中心要对各单位为民服务全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出勤、遵章守纪、规范服务、业务办理等进行严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评选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和年度考核以及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无服务失误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以调动人员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建立投诉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失职、服务态度恶劣、违反为民服务全程工作制度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