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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生产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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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生产发展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我市在中药材生产和加工方面的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全市中药材产业化发展,力争使我市中药材产业在“十二五”末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亮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全市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滁州市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确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以财力增强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按照“抓龙头、建基地、创品牌、兴产业”的发展思路,培育扶持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中药材基地建设,打造中药材名优品牌,努力把中药材产业培植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亮点。

2、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区域医药产业的特色和优势,把握主攻方向,围绕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进行突破。二是加强扶持,注重引导。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加大帮扶力度,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区域医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合作开发,强化创新。针对重点发展领域,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技术创新,积极研发应用高新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

3、工作目标。到201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全市中药制剂年产值规模达5亿元以上企业2家,中药相关产品工业总产值达12亿元。

二、重点工作

4、重点扶持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认真实施“振兴皖药行动计划”中的“中药材提速增效工程”,加大对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天洋药业有限公司等中药材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为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和扶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速产业升级,支持其上品种、上项目、上规模,开展深度加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产业竞争水平。对医药企业申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700元资助;获得国家新药批准文号,每个文号奖励1万元。专利申请资助由市科技局受理,经审核把关后按资助标准发放;国家新药批准文号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报市政府审定后按标准发放。同时加强对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业务和技术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着力建设一批企业家和技术骨干队伍。

5、积极打造杨村医药产业园。规划建设20平方公里的杨村医药产业园,支持园区水、电等配套设施尤其是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积极利用医药产业园平台吸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入园,大力发展中药提取和中药精制,延伸产业链条,形成集群效应。

6、建立适合种植的中药材基地。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建立适合种植的中药材基地,大力开展芡实深加工,提升芡实产业附加值,带动芡实产业发展。

7、做大做强中药饮片产业。不断完善中药饮片材市场管理体系,逐步改善市场环境,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帮助省华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市内相关饮片企业与省内外大型企业(尤其是亳州中药材基地)开展合作,鼓励外地同行业相关企业以参股、控股等方式,联合、兼并、重组市内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药材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开展中药饮片炮制和质量控制技术等研究,将松花粉等饮片新产品进行重点市场推广,争取做大做强,带动中药产业快速发展。着力加强市中医院建设,鼓励发展地方特色中药。

8、开拓中药保健食品市场。鼓励市内药品生产企业、中药饮片加工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积极争取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人员来我市进行保健食品研究开发,与企业共建基地,支持向保健食品、食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色素等领域拓展,开拓新产品,使我市已有的富铬、富锌、富硒松花粉胶囊、富硒灵芝孢子粉胶囊、蚂蚁粉胶囊等保健食品种类不断丰富,提升竞争力,产生集群效应,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成分创新产品。

9、强力推进品牌化建设。切实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争创名牌产品,做强做响“助康”、“五康”、“天洋”等特色品牌。做大做强复方黄黛片、丹参滴注液、肺泰胶囊、断血流颗粒等名优品种。选择优质中药材品种,围绕市场搞加工,围绕加工建基地,突出特色,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形成“特色+规模+档次”的经营格局。

三、保障措施

10、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市中药材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杨村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职责,落实中药材产业化工作任务。

1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市中药材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市中药材产业化工作相关问题,通报中药材产业化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市直各有关部门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中药材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保障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各镇(街)、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药材产业的扶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通过加强与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整合各类投入资金,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外资等进入中药材领域,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服务,吸引国内外资金参与中药材科研、加工和经营。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对中药材重点发展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倾斜。

13、强化监督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规范中药材购销渠道、中药材包装及标签。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材市场,依法打击掺杂制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14、创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推进中药材产业化是增加县域经济收入,改善人民群众需求的民生工程。各镇(街)、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中药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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