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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进一步推进全市商标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引导广大企业走“商标兴企,商标强区”的发展道路,鼓励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现就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的发展和贸易、消费方式的演进、商标已不仅仅是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结构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志,而且是蕴含着经济、文化、社会等内涵的重要载体。市场竞争已经由价格竞争、质量竞争转变为商标的竞争。商标,是企业产品或服务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扩大销售、提高效益的重要工具。特别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科技、贸易中的作用日趋重要。注册商标拥有量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一个地区商标有多少,尤其是著名、驰名商标的多少,直接体现着该地区的经济实力。商标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拥有知名商标就拥有市场。因此,实施商标战略,对促进我区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高,具有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我区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推进全区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工程来抓,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我区长期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经营模式,企业的商标意识普遍缺乏,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积极性不高,在市场上有影响力的品牌不多。截止2008年底全区注册商标总量累计48件,其中山西省著名商标8件,全区没有一驰名商标。我区注册商标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与周边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因此,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著名品牌和强势企业,带动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区企业面临的重要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推进商标战略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矿区经济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政府推进指导相结合、以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为重点,以现有著名商标为龙头,以争创著名、驰名商标,提高商标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加强宣传指导,强化帮扶力度,充分调动各类经济主体的积极性,集中培育一批在省、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品牌。具体目标是:用2-3年时间,使全区企业注册商标达到70件,力争使山西著名商标达到12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件以上。
三、推进商标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指导,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
企业是实施商标战略的主体。为了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举办商标法律培训、广泛深入地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名牌战略的意义,介绍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和争创驰名商标意识,使企业充分认识注重品牌(商标)意识就是创造经济效益,鼓励他们运用商标战略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巨大作用,了解商标的设计、注册、使用、侵权的保护途径、救济措施、国外注册等相关法规,增强商标保护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的开发、包装、宣传和经营,提高商标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山西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帮助企业培养商标管理人才,指导企业成立商标管理机构、建立商标管理制度。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商标的宣传,从而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商标、爱护商标、保护商标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
区政府将成立推进商标发展战略领导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工商分局局长、阳煤集团审计部副部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阳煤集团审计部等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我区商标战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及时了解最新商标动态,保证此项工作的推进。
(三)突出重点,定向培育
围绕传统产业大改造,新兴产业大培育、规模企业大发展,确定一批重点企业、优势项目、潜力产品和三产项目,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商标超前注册、科学运用商标,促进企业主动以商标开拓市场、以商标促进生产经营。
(四)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
在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引导、奖金扶持方面,必须加大力度、创造良好环境、制定帮扶措施,确定一批企业和商标进行重点扶持。今后凡获得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按照税域管理的原则,区政府一次性不重复奖励人民币10万元(相对名牌企业),对获得注册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五)加强商标管理,使商标不断增值
注册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形资产,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对商标的设计、申请、注册、印制、保管、使用、变更、转让、许可、投资等一系列工作加以规范,并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企业在改制、转产、破产、合资和抵押等经济活动中,注册商标要作为重要资产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变更和转让手续,防止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商标专用权这一无形资产的流失。
(六)加大对注册商标尤其是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保护
对注册商标尤其是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环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商标工作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实施商标战略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对企业选择、使用、管理运作及自我保护商标等方面给予指导,积极主动地在注册商标的设计、查询、受理、注册等环节上,为企业提供帮助,减轻他们的负担。帮助商标注册人正确运用商标,依法实施商标战略,严格商标行政执法,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利益,为实施商标战略建立绿色通道。同时把推进商标战略与正在开展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有机的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区质监、公安等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工商部门加强协作,对各类商标侵权投诉案件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办,为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