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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质量振兴城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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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质量振兴城市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质量振兴带动地方经济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提升我县产业竞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立省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立市全面提高质量水平的意见》(市政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大力实施质量立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坚持“以质取胜”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技术进步和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品牌为目的,加大对质量工作的调控、规范和指导服务力度,大力提升我县产业竞争力,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加快富民强县和谐榆社建设。

二、主要内容

从现在至年,制订实施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节能降耗和其他质量的总体目标,并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推进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各相关部门质量目标责任制并制定考核办法和具体的奖励与约束机制;把质量立县融入到全县各项工作中,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树立良好的地域形象。

三、期间主要目标

依据国务院《纲要》和省政府、市政府《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质量立县、名牌战略”的实施,全面提高我县整体质量水平,到年,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节能降耗和其他质量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

1、主要工业产品目标:主导产业和主要工业产品的总体质量达到全省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2、农产品目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推广认证。到年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3个,争创1—2个在省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省(农业类)名牌产品。

3、名牌目标:到年底,中国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国家免检产品达到2个,省名牌产品达到6个。

(二)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并逐步推广实施第三方监理验收制。争创1—2个在全省有影响的名牌示范工程。

(三)服务质量

建立覆盖旅游、交通、商贸、通信、金融、医疗卫生、培训教育及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家装物业等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年底,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达到3个,服务业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到3个,培育1个省级服务名牌企业。

(四)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省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稳步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大于70%。

(五)节能降耗目标

“十一五”期间,万元GDP综合能耗年平均要降低5%,到年,GDP综合能耗降至2.52吨标准煤,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实现较大幅度降低,到年,发电煤耗下降到360克标准煤/千瓦时,主要能源利用率有明显提高,“三废”综合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基本循环处理,回用率达到60%;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工作,到年底,城镇规划区域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区重点发展集中供热,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标准化示范工作不断推广。

(六)其他质量

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加快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人文环境质量建设。改进政府工作质量、环境质量、文化产业质量、科技创新质量等各个领域的质量水平,最终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质量的明显提高。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质量立县工作的组织领导。质量立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县人民政府成立质量立县领导组,负责质量立县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立县的日常工作。

(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质量立县领导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质量立县工作联席会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立县工作,认真开展质量立县活动,根据本部门的职能,促进全县工农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节能降耗和其他质量的提高。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立县工作。县发展计划局要把质量立县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质量工作落实到各项经济和社会建设规划中。

县经贸局要按目标要求,大力促进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创名优,推进技术进步;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开展“质量兴企”、“名牌强企”活动,保证质量立县主要目标的完成。

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促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素质的提高,切实提高工程质量,达到目标要求。

县环保局要加大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的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改善全县环境质量,达到目标要求。

县教科局要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档次,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进程。

交通、旅游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和自身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服务质量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贯彻国家和省服务质量管理标准,重点抓好文明窗口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服务质量上台阶。

县卫生局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公共卫生相关产品的监督,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县药监局要按有关法律要求,履行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责;加强对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强化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监管;打击制售伪劣药品的行为;做好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

县工商局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市场交易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商标管理和广大经营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县农业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建立无公害农业基地的进程,切实提高本地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县财政、税务、统计部门要运用科学管理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质量立县工作健康发展。

县公安局要密切配合和协助质监、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坚决依法查处。要强化查处力度,落实案件移送规定,及时打击犯罪行为。

县广电中心要配合质量立县工作,加大对质量立县工作的宣传力度,把握政策舆论导向,为质量立县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精心策划全县质量立县活动宣传方案,认真搞好质量立县的宣传工作,为推动质量立县工作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为企业开展技术标准、质量管理、特别是能源计量等方面的服务,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并做好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把食品、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开展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等活动。要认真做好质量立县领导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确保质量立县工作扎实推进。

(三)重点抓好质量兴企工作。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负责、企业为主、全民参与”的原则,着力抓好企业质量工作,发挥企业在质量立县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1、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战略思想,以质量立县为契机,全力投入“质量兴企”活动,扎实做好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工程,进一步加大对我县重点产业、行业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的培育与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坚持以质量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进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增加科技含量,下功夫争创名牌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大力推广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推广六西格玛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科学的管理方法。积极帮助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鼓励企业实验室与质检技术机构合作,加快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发挥计量检测工作在提高质量、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增加效益方面的基础作用。同时,大型企业和产品出口的企业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民营、乡镇小型企业要消灭无标生产,按执行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4、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假扶优,创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是激励企业重视抓好质量的推动力,也是质量立县工作取得实效的主要措施。必须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调整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和范围,逐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后处理力度,完善监督抽查公告制度、通报制度、对不合格产品的整改制度,注重帮扶企业整改,提高产品质量;二是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三方面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市场商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查,查处标识不符、以次充好、掺假掺杂、缺称少量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化肥、农药、药品等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三是优化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5、积极开展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络建设。按照全省电子监管网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电子监管推广宣传工作,加快全县企业产品入网和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积极开展我县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县产业结构和产品特点,全面推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构建产品质量权威、信息资源社会共享的网络信息体系。通过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推进企业合法生产、诚信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6、营造质量立县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质量立县工作,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明确了解质量立县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立县工作,以推动质量立县工作取得成效。

7、落实各部门的质量责任。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要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并制定质量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和细则,分阶段、有步骤地逐年推进质量立县工作,确保“十一五”末质量立县整体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