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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纠正作风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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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纠正作风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提出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开展“强问责、正行风、保发展、惠民生”专项活动为载体,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深化专项治理,纠正部门和行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纠风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加强问责和监督,规范和优化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为;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深入开展部门和行业民主评议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顺利实施木兰县“超越自我、跨越发展”新战略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推进。

——重点推进5个专项: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加强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问题。二是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三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全面清理涉农收费文件规定,坚决纠正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深化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牵头部门:县农业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审计局、商务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畜牧兽医局、物价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依法、文明、和谐拆迁。二是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严肃查处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物价监督管理局。

3、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扩展完善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试行医药卫生行业票据管理两票制,压缩药品购销中间环节,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的力度。二是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开展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监督管理局。

4、坚决纠正教育领域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和省、市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全面完成高中阶段改制学校假清理、走过场、变相收费等问题。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三是规范幼儿园、中小学收费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四是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五是加强中考招生工作监管,实施中考招生“阳光工程”。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审计局、文化体育局、物价监督管理局。

5、坚决纠正公路“三乱”问题。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正常通行。二是继续开展上路执法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乱拦截、乱罚款、乱扣押行为。三是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严厉打击违规收费行为。四是对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电子执法不规范、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农机总站、畜牧兽医局、政府法制办、物价监督管理局、审计局。

——统筹推进8个专项:

1、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环节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推动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制度,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三是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

2、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三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产违法犯罪、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

3、继续推进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工作。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清理规范涉及企业收费行为。继续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公布取消收费项目目录。严格执行入企检查、收费申报审批制度,公开收费标准、依据。二是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牵头部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法制办、工商行政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畜牧兽医局、物价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综合执法局、电业局。三是加强对销售燃油计量器具、燃油质量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缺斤短两等问题。牵头部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任部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

4、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管。严肃查处社保基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完善费用结算办法,加强对医保基金和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地方税务局。

5、加强扶贫资金监管。重点解决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对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防范,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牵头部门:县扶贫办;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审计局。

6、加强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解决滞拨、滞留、挪用及地方匹配资金不到位的问题,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审计局。

7、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全面推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二是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三是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卫生局。

8、纠正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从严控制由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领导出席的博览会、运动会。二是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经批准举办的活动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报批程序。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牵头部门:县纠风办;责任部门: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工会、财政局、审计局、政府法制办、商务粮食局、文化体育局、旅游局。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结合“政风建设年”活动和《行政问责》的有关要求,继续在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中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进一步延伸评议触角,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及学校、医院、供热企业、公共交通等单位纳入到民主评议之中。创新民主评议方法,完善评议程序、严密考评办法。使评议工作更加广泛、更加公平、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的真实意愿。加强日常评议考核工作,做好工作积累,搞好工作结合,科学合理利用各项评议考核结果。

中、省直部门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查找和解决本部门和行业存在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保持广大干部职工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本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和优化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行为,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

(三)加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纠风工作整体水平。

围绕开展“强问责、正行风、促发展、惠民生”专项活动,重点抓好“四个创新”平台。一是开展“代表委员议行风”活动。组织我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就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参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进行询问或质询。以更好的发挥“代表委员”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作用,提高“议”的层次和深度。二是加强“环境与行风热线”工作,打破以往在演播室录播的形式,把“环境与行风热线”办到社区、村屯,让热线节目真正的走到人民群众中间去,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与百姓零距离接触。着力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注重抓好正反典型报道,提高“环境与行风热线”的社会效应。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增加参评单位数量、科学制定评议办法,力求更加真实的反映出参评部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今年将部门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纳入到民主评议之中,开展《最佳最差科股长》评议活动。四是强化“纠风直通车”的影响力,畅通诉求渠道。利用“纠风直通车”、“政府网站”广开投诉渠道,关注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快查快结快反馈。加强纠风工作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民主评议参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和《木兰县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纠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照县《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好本部门的《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和《纠风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重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于5月30日前将今年的纠风工作方案、各牵头部门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6月10日前将上半年的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10月30日前将全年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全年材料装订成册(专项治理牵头部门把专项治理工作单装一册)报县纠风办。(日常工作材料上报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中)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围绕促进省、市、县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特别是政府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项目推进顺利。要围绕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强列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对专项治理领域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要抓好检查结果运用,督促相关部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以查案促纠风,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省、市、县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落实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与民争利的案件,严肃查处置国家政策规定于不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执法的案件,确保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加大行政问责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利导致不正之风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要加大自办和上级交办案件查办力度,限时、保质完成督办案件的调查审结。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培训和指导,通过上下联办、听取案件汇报、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办案水平。

(四)搞好载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纠风工作宣传监督载体作用,大力宣传纠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选树一批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二要加大纠风业务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纠风工作中所采取的新方法、探索出的新经验和取得的新成效,及时交流工作经验。三要加大解民难情况的宣传力度。要跟踪宣传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方面的典型事例,扩大纠风工作影响。四要加大反面典型通报力度。要公开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五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新办法、新途径、新措施。要加强工作典型的培养和推广,力争在纠风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树立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在创新纠风工作方面发挥示范引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