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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岗位大练兵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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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岗位大练兵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的能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经市司法局研究决定,2012年5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全市开展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大练兵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主题,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奋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在新的起点上向更高层次迈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工作目标:

1、服务“三农”意识进一步加强。通过“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职工作,推进“进万村大服务”活动纵深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服务“三农”的职能优势,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大练兵活动”,促使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进一步认识到加强自身素质的重要性、紧迫性,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司法行政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专业知识,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娴熟、作风过硬,能够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司法行政队伍。

3、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通过“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我市大建设、大发展战略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4、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大练兵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促进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科学、完善、长效的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全员参与。动员全市基层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积极行动,踊跃参与,围绕党委政府“促稳定、保发展”中心工作,结合“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实践,切实把“大练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2、立足岗位。组织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立足本职岗位、立足工作实际,苦练司法行政工作基本功,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能力,以“有为”促“有位”。

3、注重实效。基层司法行政系统要将“大练兵活动”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避免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要以司法行政业务技能的强化学习提高工作质量,以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体现“大练兵活动”的成效,通过“大练兵活动”,真正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整体素质得到新提高,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三农”成效进一步凸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形成良性循环发展。

三、参加对象和练兵内容

(一)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我市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发动,精心组织,确保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人人都参与、人人受教育、人人得提高。

(二)竞赛内容

本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着重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新形势下开展工作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强化实践工作能力的锻炼和提升。具体内容为:

1、人民调解。以司法所为依托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村入户,规范调解程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力争人民调解组织纠纷排查率、调解率和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100%。加强“大建设”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和采煤塌陷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工作,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分析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加大调解力度,防范群体事件和过激行为的发生。

2、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教育手段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谈话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1%。

3、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帮教安置系统的网上衔接与传统的纸质刑释解教通知书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衔接手续,大力提高衔接率。按照分级帮教制度,逐人建立帮教卷宗,形成电子与纸质档案。强化帮教措施,确保回归人员100%帮教,安置率8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3%。

4、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土地征用、农业产业化、农民工权益保障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及时跟进重点建设项目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三农”意识,引导乡镇法律服务所正确拓展农村法律服务业务,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法律、业务水平,促使其通过涉农法律案件的,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合理表达诉求,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5、信息化运用。司法所专网网页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基层工作管理平台、帮教安置管理系统和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运行良好。

四、方式和步骤

全市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从5月下旬启动至10月中旬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制定业务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具体方案和计划并上报市局备案;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者对此项活动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备齐学习培训资料。

2、学习培训阶段。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查找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以会代训、知识测试、案例分析、卷宗评选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扎实开展大练兵学习培训活动。

3、业务技能竞赛阶段。市司法局按照制定的竞赛规程(另行下发)组织开展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基层司法机关业务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是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省级示范司法所”工作创建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整体素质、业务水平,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的迫切需要。各县(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今年重要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有声有色开展起来。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司法所的作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司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政治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对本次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指导机构,落实指导责任,从而保证本次业务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司法局和市局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协调沟通,充分运用市局门户网站、简报等载体,宣传业务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和成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