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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社会治安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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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社会治安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和谐社会这个总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化解社会矛盾和打击预防犯罪,不断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保持全系统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局的领导下,在区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大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强化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齐抓共管长效机制,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着力打造“服务交通、法制交通、平安交通、廉洁交通、和谐交通”,为全区经济跨越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2年度我局矛盾纠纷积案基本得到调处化解,新发矛盾纠纷案件100%以上得到调处化解;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群众性治安事件、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不出现赴京到省上访案件等问题,“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提高,社会治安打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力争建成全区综治工作模范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局综治工作的领导,调整区交通运输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工作原则

服务中心,维护稳定;管教并重,综合治理;统一领导,相互配合;规范建设,全面推进。

五、工作任务

(一)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大力实施安保工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县乡道路大中修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责任并付诸实施,加大安保工程建设力度。

二是狠抓春运和汛期安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加强春运和汛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监管,尤其是春运、节假日客运车辆和汛期客渡船的安全监管,保证安全渡汛。

三是抓好危化品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资质审查,严把源头关。加强危化品超限超载超范围运输的监管,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四是加强公路工程、危桥改造施工和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系统各单位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的日常工作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二)继续抓好资源整合

1、继续抓好人防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运政、路政执法队伍和营运客车、驾驶员、售票员等多车多员的参治骨干作用,积极开展平安车站、平安车船创建活动,全力维护车站、码头、车、船治安秩序,协助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严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2、继续抓好技防资源整合。各单位要加强物防、技防建设,积极安装防攀爬装置、电子监控等设施,增强整体防控能力,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和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3、继续抓好内保资源与整体联动防范资源整合。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为契机,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防邪教、查禁赌毒工作,将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体系融入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网络。

4、继续抓好指挥平台和信息网络资源整合。树立和强化信息主导综治工作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全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软件建设投入,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大GPS监控系统的硬件投入,提升监控平台技术水平和功能,形成指挥统一,反应快速的综合指挥平台,为交通运输安全提供保障机制。

(三)加强综治基础建设

1、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各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建设“平安单位”活动,全系统把创建平安单位、平安站场、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平安道路、平安车站等作为平安建设重点,不断延伸创建层次,落实创建措施,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覆盖面,推动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净化社会环境,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实力、活力、魅力、和谐、幸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进一步加强维稳工作机制创新。维稳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维稳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积极与各部门协调配合,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在整合优势资源上寻找突破口,走“专群结合”路线,下大力气建立健全综治管理责任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大接访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稳定信息报告机制、综治检查考核考评制度、综治责任追究制度等完善的部门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全力,共同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使命。

3、从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严打整治历来是维护法制权威、惩治邪恶、保护群众的最直接、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依法运用。我们要规范好运输市场和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违法建设,制止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扰乱运输市场和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行为,维护好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4、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预防和化解上下功夫,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工作室的作用,继续实行调处责任制、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制度,对企业拆迁、农民代表工养老保险解决等突出矛盾纠纷问题,要开展专项调处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等方面的问题,要加强“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的通报、督促检查和考评,确保全年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重点矛盾纠纷调结率达到70%以上,要开展“大接访”和干部下访活动,利用媒体、网络开辟民意表达、社会监督、对话协商的多种渠道,努力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效减少重复信访、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

5、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眼关爱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问题,着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高综治管理水平。坚持以信息主导群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分析研究,健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指挥、预案运作、应急处置、力量分配、装备保障等完备的工作体系,提高处置群众性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健全联动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关领导、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群众工作。要正确区分大多数群众反映诉求的正当行为与少数人无理取闹、扩大事态的界限,正确区分守法情况下集体上访与群众性事件中发的违法犯罪的界限,依法妥善处理,防止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体系

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是建设和谐交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领导和工作网络建设。交通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的组织领导,实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基层综治机构协调组织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仲裁的有机衔接,更多地采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社会利益矛盾,推进系统、单位建设大调解体系。完善和坚持排查调处工作定期排查制、台帐制、挂牌督办制、零报告制、责任查究制等相关制度,流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真正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系统,矛盾化解在基层。

3、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本系统和社会上涉及交通行业工作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梳理涉及企业停产破产、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掌握社情民意,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做好信息报告和分析工作,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力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积极做好应对金融危机、经济放缓而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

(二)建立保障机制

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创新宣教,提高全民素质,是建设法制交通、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保障。

1、进一步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单位要落实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维护社会稳定、治安大局的责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工作述职制度和实绩考核档案。将党政领导抓综合治理实绩与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直接挂钩。

2、进一步形成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合力。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导,强化职能部门作用,抓好交通综治成员单位的平安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共同解决影响单位、系统和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依靠党、群、工、青、团、妇组织力量,发挥文明窗口单位、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和先进模范的“带头”的作用,进一步形成综治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3、进一步改进法制、综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交通运输特有的宣传渠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积极运用《交通》、“数字交通信息”等栏目和各类专项活动,大力宣传法制、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做好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不断提高职工的法律法制观念,激发职工的参治意识、平安意识、社会意识。从而,推动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