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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特色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源头上治理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拓展反腐倡廉建设领域,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促使公共权力规范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1】18号)中共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意见》(马秘【2008】26号)、《关于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意见》(马秘【2011】29号)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以全县各镇县直单位为重点,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反腐倡廉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自律不严、从政不廉,一些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单位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政府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社会谐稳定。
因此,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规范公共权力行使行为,有利于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提高各级、各部门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能力水平,有利于提升党政府的形象。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在各级党政机关中开展领导干部自律风险排查廉政风险排查,监控处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行使社会管理职权、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廉政风险不廉洁行为,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既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既是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体现,也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既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期待,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政治、全局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控为手段,着力构建覆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方面公共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体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较好执行,促进公共权力依纪依法运行、公开透明运行、廉洁高效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服务。
(二)基本原则: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要坚持依纪依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长效管理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共权力运行风险防范、监控管理、效责处置三个系统,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使各类风险得到全面排查、全面梳理、全面登记全面公开,促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各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到2012年底,全县各镇县直单位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基本建立,权力运行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考核评价体系。主要任务为:
一是建立风险防范系统。在各地、各单位中开展查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权力运行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等工作,查找、分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不同权力以及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按照分级、分类预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是建立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公共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风险监控工作。
三是建立效责处置系统。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三项预警制度,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及时纠正其错误。对特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可提前介入,实施预警谈话;对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该问责的问责,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公共职权的清理确认、编制流程图报备公开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法定授权及“三定”方案,全面清理公共职权,认真编制职权目录。根据方便群众办事源头预防腐败的要求,对每一项公共权力的运行流程编制流程图。职权目录、流程图经集体研究确定后,报县公开办、编办法制办审核备案,并在本单位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开展风险点查找、风险等级确定、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工作。各镇县直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分岗位、股室单位三个层面,逐一排查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三类风险点,领导干部在带头查找岗位职责风险的同时,一并查找廉洁自律风险,按风险发生机率或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点等级,制定防范措施,经县预警机制指导组严格审核、备案后,将风险点、风险等级防范措施登记汇总,对外公示。
(三)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工作。各镇县直单位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重要权力的决策、执行结果的各个环节之中,广泛接受监督,促使权力正确行使、规范运行。
一要多形式全方位公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载体公开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会、公共信息查阅服务、“两代表一委员”列席有关会议群众代表旁听有关会议等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各项服务功能,继续推行并联审批项目代办等制度,努力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权力公开运行,阳光操作。
二要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市统一要求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加大科技投入,整合开发内网、外网、专网资源,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使公共管理服务行为的内部工作流程公开化、透明化。通过构建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的对接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权力网上运行、网上监督、网上受理举报投诉、网上民主评议、网上绩效考核。
三要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控。重点监控各地、各单位“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程序风险有无有效防范措施;决策的内容是否违背党纪政纪条规反腐倡廉等制度规定,是否会导致不正之风不廉洁问题的增加;决策的执行是否会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廉洁从政行为作风建设等产生不良影响,以及是否会损害国家、集体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监督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把公共权力规范运行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监督的形式、方法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政协机关汇报预警机制建设情况,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建立动态监控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制度机制落实情况以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处理存在问题。
(四)强化预警处置、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工作。要建立预警防范制度,通过风险动态监控风险信息分析,及时发现存在可能发生的风险,并采取有效预警措施进行处置。要建立完善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权力运行的效率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干部年度考核、年度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加大预警处置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力度。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查找公共权力运行风险廉洁自律风险,带头制定落实防范措施,主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协调推进;组织、宣传、政法、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着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内外监督、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全县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工作,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建设指导组具体组织,下设办公室(即县预警办,设在县纪委党风室)。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
(二)明确责任。县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建设指导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培训、协调督查;负责建立健全有关风险防范、监控管理、效责处置配套工作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召开指导协调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审计局要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监督检查线索收集工作,及时发现提供预警线索。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动员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公开办、编办、法制办要认真组织开展公共职权的清权确权、流程图制作、报备公开工作。
(三)协调推进。要坚持把建立预警机制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
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查办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规政策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既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又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既要按时完成预警机制阶段性工作任务,又要注重实现预警机制的长远目标;既要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治理,又要突出重要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工程关键环节,特别是拥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人、财、物管理权限的关键岗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解决影响经济社会谐发展的各种矛盾。要坚持整体推进、全面覆盖,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努力把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覆盖到所有具有公共权力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意见》,认真开展建立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建设各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政府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人民团体。
二、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教育培训(2012年2-3月)。县召开动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各地、各单位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所属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的步骤、方法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各项准备工作。2012年3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实施方案(含领导组织)报县预警办(设在县纪委党风室)。
第二阶段:清权确权、报备公开(2012年4月-5月)。各地、各部门按照法定授权“三定”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清理确认本单位以及内设机构的公共职权(4月底前完成),并报县公开办、编办法制办审核备案,对审核后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公示公开。
第三阶段:排查风险、监控管理(2012年6月-7月)。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工作,风险点排查、风险等级确定、防范措施制定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并报县预警机制指导组办公室审核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发回重来。经审核同意后,及时将风险点、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及时对外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各类廉政风险的监控管理,对各类苗头性问题不廉洁行为实施预警处置。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巩固提高(2012年8月-12月):全面监督检查,组织对各地、各部门预警机制建设工作考核评议,评议不合格的,进行重点督办。同时,认真总结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程序配套制度,推动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
三、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及时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办事机构,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
二要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每个阶段的工作推进时间表。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要建立管理台帐,实行精细化管理。要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制度、防范措施发挥应有作用。
三要多措并举,长效管理。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廉政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预警处置等多种形式,对廉政风险点加强监控,提高单位个人的防范意识自律意识。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等级高的廉政风险点,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要进行合理分解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对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管理程序,实现有效分解控制;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手段加以防范。要通过多种举措,切实加强管理,实现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