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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意见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计划生育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计划生育意见

计划生育扶助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下称特别扶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特别扶助制度的重要意义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遏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了突出贡献。新时期的人口问题更加复杂,要采取更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建立和实施特别扶助制度,是完善和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实施这项制度,有利于缓解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因此,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特别扶助制度的重要意义,把这件事关广大群众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大事落到实处。

二、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特别扶助制度是为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所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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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实施步骤;保证措施,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意见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相互补充原则:在巩固和加强避孕药具免费供应主渠道和主流模式的基础上,通过“三送”服务的开展建立以人为本、全方位、多网服务的药具供应管理新机制,补充主渠道供应中的薄弱环节,提高避孕药具的发放率和使用率、建立“三送”服务制度,进一步深化药具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率,普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保障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权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开通计生、民政、卫生和育龄群众“三点一线、:协调动员阶段(5月1日开始—6月10日结束)。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力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协调人口和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进行周密部署。明确目的、意义、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要召开动员会,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实行“三送”服务是落实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深化药具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具体体现,也是涉及到广大育龄夫妻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市、县两级计生、民政、卫生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三送”服务有序运转,取得实效、建立监督考核制度,保证服务效果、市、县两级人口和计生部门要与民政、卫生、计生部门配合,在“三送”服务实施后认真做好“三送”总结评估工作,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优质的服务,促进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国为家生好娃,构建和谐健康幸福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基本原则:“三送”服务制度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是确保新婚夫妇和产妇及时享有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的重要途径,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的重要手段,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遵循以下原则:

1、相互补充原则:在巩固和加强避孕药具免费供应主渠道和主流模式的基础上,通过“三送”服务的开展建立以人为本、全方位、多网服务的药具供应管理新机制,补充主渠道供应中的薄弱环节,提高避孕药具的发放率和使用率。

2、普遍发放原则: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三送”服务,是一条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的有效途径,使他们及早、及时获得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知识、避孕药具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信息,实现为国为家生好娃,构建和谐健康幸福家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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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年计划生育意见

为切实提高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实现2007年人口计划,圆满完成2007年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年,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综合改革及机制建设工作力度,抓弱点、改难点、强服务、扬优势,不断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为全面建设“三个﹡﹡”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思路及主要指标

主要工作思路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结构平衡为目标,以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继续大力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为重点,以夯实基础和完善服务网络为依托,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完善服务机制,拓宽服务功能,抓基层、夯基础,抓典型、创品牌,抓队伍、树形象,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两个转变。

具体目标任务是:全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0%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在上年的基础上下降6个百分点;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0%以上,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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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我市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制度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包括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奖励扶助制度运行机制,确保奖励扶助金发放到户到人;完善以法定奖励保障和政策扶助为主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解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后顾之忧,引导农民群众更加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

我市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遵循的原则是:统一政策,从严掌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完善机制,长效运作。

二、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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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意见

为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计生新局面,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的原则,精简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准确反映实绩,形成正确导向,促使全街道上下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大核心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推动全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生育政策执行

计划生育率达95%,一男户超生占当年计划外出生比例低于50%,计划外多孩生育率控制在2%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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