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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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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意见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年,我乡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

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强化人口计生目标管理,逗硬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加大统筹力度,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严格依法行政,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强力抓好违法违规生育处理、人口统计质量专项治理。杜绝违章收费,大幅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从严追究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纪律责任。

扎实开展“三查”工作,继续抓好“三大工程”,不断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人口计生整体水平,坚决把全乡出生人口控制在258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6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84%以上。出生人口误差和符合政策生育率误差控制在3%以内,5个行政村达到县级监测点标准。着力在村(居)民自治、社会抚养费征管、利益导向等方面有较大突破。

一、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落实基本国策的良好氛围

认真抓好干部学习。把宣传学习“十七大”报告与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市委《实施意见》有机结合起来,依托生育文化大院、中心学习户、人口学校等阵地,采取办培训班,开学习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针对现行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矛盾、社会上出现“放开生二胎”的传闻、特殊人群超生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村社干部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刊、标语口号、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宣传中央《决定》精神,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进一步拓展宣传领域。以推进机制创新为主题,以基层网络为依托,以媒体宣传为重点,创新宣传特色,掀起“关爱女孩、性别平等"的宣传热潮,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文明进步婚育观念,促进乡风文明,满足不同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宣传阵地效应,继续加强生育文化大院、中心学习户建设,创新计生协会活动摸式,把村级计生服务室建成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的宣传咨询中心,构建宽松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

进一步强化国策意识。一要全面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不动摇。二要牢固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观点,加大对计生事业的投入,落实人口计生经费保障目标,确保计生财政投入达到县要求标准,同时加大对利益导向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职业化建设方面的投入。三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将计划生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切实做到政策配套,将调整产业结构、扶贫开发、科技帮扶等优先投入计生家庭。

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抓好村社一级的计生工作落实,推行干部挂包村社的计生工作制度,对工作“滑坡”和后进村实行重点管理和警示制度,限期改变面貌。合理调配工作人员,选好用好村计生专干,明确组计生信息员,对村级计生专干实行乡聘村用县备案,按照不低于村支书报酬80%的标准落实村计生专干的待遇,确保村级有人办事。对完不成考核指标村计生指导员严格考核,逗硬奖惩。造成人口失控,严重影响全乡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的坚决撤职。

三、强化利益导向机制,积极打造和谐计生“品牌”

全面落实惠民措施。做到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建立奖、保、优、扶、补“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补偿和独生女家庭奖励制度,将计生特困户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开展千名帮困活动,每村至少帮助l名,大力引导群众自觉计划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不断创新服务体系。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继续加强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使计生服务站发挥告知、“三查’’、随访服务功能,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确保综合避孕率达到90%以上。

继续抓好“三大工程”。充分利用计生服务机构,配合专业队伍,每年免费为840名育龄妇女进行生殖道和乳腺疾病普查,对患有生殖、乳腺疾病的妇女建立诊治档案,实行跟踪服务,力争80%以上的育龄妇女享受“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逐步达到生育对象全部接受出生缺陷干预服务,提高出生人口健康水平。

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尊重育龄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保障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走依法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新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将计生政策、再生育审批、出生人口统计、违法生育处理等事项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建立干群互信互动关系。强化村“两委”计生工作职责,认真指导村级建立计生工作机构和相关制度,动态监管村级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实行包任务、包经费、工作业绩与奖惩挂钩的“两包一挂”责任制,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创建活动,村支书、主任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村有计生专干、组有计生信息员的工作网络和村支书(主任)统管、计生指导员专管、组干部协管的工作格局,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四、强化依法行政,坚决整治计生执法秩序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普及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通报案例、观摩学习、等方式,着力提高计生干部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处理人口计生工作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能力。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坚持执法程序公开制度,实行阳光作业,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纠正侵犯公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强化执法秩序整治。一要广泛宣传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的通告》、《关于强化依法管理整治社会抚养费征管秩序的通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二要严格按照渠人口发[*]11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生育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附后)征收社会抚养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标。三要彻底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对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凡是违法生育的,一律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结合当

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从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四要彻底清理2002年9月1日以来全乡违法生育人员,坚决遏制白条征收、降标征收、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社会抚养费的违法行为。五要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将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评选各类劳模和先进的一项基本要求,已经去生育的,要坚决依法罢免和撤销。

强化人口统计质量。加大“反假治水”力度,严格统计执法,严禁弄虚做假、骗取荣誉。认真抓好计生信息网络工程和总人口信息入库工作,坚决把统计误差控制在责任指标之内,抓好监测点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确保人口计生考核目标圆满完成。

强化流动人口管理。要建立以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和利益导向为中心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行动配合,充分利用国家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平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遏制流动人口肓目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