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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明确镇村干部计生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完善计生工作激励机制,开创我镇计划生育新局面,现就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强化领导,健全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
1、坚持一级抓一级,党政一把手、行政村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村两委干部齐抓共管,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追究。
2、坚持镇包村干部分工负责制,党政领导分工帮扶联系责任制。
3、坚持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
4、坚持均分奖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村计生工作的均衡发展。
二、明确任务,细化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
1、孕情监测。
孕检每季度一次,环检每半年一次,由镇包村负责人、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负责组织安排,包组干部负责按时将孕环检对象通知到村参加孕环检。镇计生服务所负责环检并协助孕检,村专干负责孕检,每次孕检可延长20天左右对漏检人进行补检。以季度综合参检率95%为基数,每低一个百分点扣村1分(不打折扣、直接记入年终考核,下同)扣村书记、主任、专干各20元(按季度兑现);每高一个百分点奖村1分,奖上述人员每人20元。本季度内孕检对象无下剩的,奖村2分,奖上述人员每人50元。两检下剩对象登记表由镇分工干部、村书记、计生专干镇计生办分工人员签字,以示负责。如在各级检查和考评中,出现与所报名单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镇党委政府处理。
2、流动人口。
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订率以85%为基数、建档率以100%为基数、参检率以80%为基数,在各级检查和考评中,每低一个百分点,扣村0.5分,扣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各10元;达到则奖励村2分,奖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各20元。
3、计划外怀孕。
自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补救手术到位,否则扣村1分,罚村集体20元,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各20元;以后每超过一个月加罚10元;导致计划外生育的,每例加罚村集体300元。补救措施及时全部到位的,奖村1分,奖上述人员各20元。人流、引产手术需见服务所医生手术证明、县服务站引产手术证明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及村报告单。
4、节育手术及时到位。
若上环超过3个月不到位的(剖腹产8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每例扣村1分,罚村集体100元,罚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各20元;4个月后每超过一个月按月加罚每人10元。一男一女结扎超过3个月的,每例扣村1.5分,罚村集体200元,罚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每人20元。两女户结扎对象两个月内未能结扎的每例罚村集体300元,3个月内未能结扎的,扣村2分,罚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每人30元;以后按月加罚每人10元,超半年结扎不到位的罚村集体500元。对年度节育手术全部及时到位的,奖村3分、村集体300元,奖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每人100元。对二女户结扎全部到位的,另奖村300元,奖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各100元。上环、结扎手术需见服务所医生手术证明、县服务站引产手术证明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及村报告单。
5、信息上报。
新婚、怀孕、出生、手术信息未及时准确上报,每缺一条信息,罚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每人5元;应随访而未随访的,每例每缺一次,罚村书记、主任和计生专干每人5元。县级以上考评全部到位,年终一次性奖上述人员每人100元。
6、孕情跟踪情况。
计划内怀孕14周(16周以下)办证,领证的,罚计生专干每例5元,人为造成16周以上办证、领证的(指随访、孕检失误造成的),每例罚计生专干50元,处理不到位的,每例罚村书记、主任、每人50元,全年无未持证怀孕和超月领证的,年终奖上述人员每人50元。计划内怀孕限14周以内登记、上报、办证,杜绝二孩16周以上办证和自然流产现象,每发现一例二孩14周以上流产或怀孕无结果增加该村深挖期内女婴任务一例,限破“两非”案件一例;不能完成的,扣该村2分,罚村书记、主任各100元,罚村集体200元。全年无二孩14周以上流产和无大月份怀孕无结果的或有两非案件突破的,每例奖村3分,奖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每人100元,奖村集体200元。
7、其它:
(1)宣传教育:镇计生办负责编印下发宣传材料,村专干负责接收,镇包村负责人、村书记、主任负责召集会议,布置宣传材料发放和入户宣传工作,包组干部负责宣传品入户发放和宣传工作,在上级检查或镇上抽查中发现每少发1户,罚包组干部30元。如因宣传材料未发放到农户,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计生工作在上级考评中失分过半,罚包组干部50元,其他责任人各30元。宣传品已发给农户,因保管不慎或故意刁难的除外。同时村人口学校宣教活动,基层计生协会活动要有计划,按要求开展。在上级考评中如人为造成丢分,每失1分,相关责任人(镇包村负责人、村书记、主任、村专干)分别给予罚款100元。
(2)计生合同协议签订:育妇合同、流出未婚青年婚育服务协议由包组干部负责100%鉴定到每个农户,必须是农户本户鉴字,在上级检查或镇上抽查中每少鉴或代鉴1户,罚包组干部30元。
(3)奖励扶助: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以及镇计生办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终身问责制。村(居)在摸底上报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对象户的情况,一旦上报被镇否决掉,将处理相关责任人,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4)业务质量:镇计生办、服务所,村专干全体人员都应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做好自己所承担的各项业务,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如在上级检查中,因所承担业务工作人为不负责任造成丢分,每丢1分,罚责任人100元。另外,其他相关计生工作及月工作在实施中明确责任人,逐步贯彻落实。
上述奖惩,按月考核,由镇计生领导组确定相关人员进行汇总,奖励按月兑现,处罚镇干部在当月工资中以兑现,村干部在年终工资中予以兑现,村集体在年终转移支付或计生投入中予以兑现。考核时间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出考核结果,阶段性工作根据检查情况和掌握情况及时出考核结果。
三、强化考核,切实落实经常性工作机制
1、以统计年度为期限,以新婚上报率,四轮孕检平均参检率,生育对象早育发现率,政策内出生率,上环到位率,结扎到位率六个方面的工作为指标,实行经常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2、"六个率"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新婚上报率占10分,四轮孕检平均参检率占25分,生育对象早育发现率占10分,政策内出生率占20分,上环到位率占10分,结扎到位率占25分。每月计生办排名通报、年终统计一汇总,纳入总评。
3、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以及从我镇实际需要出发安排的阶段性主要工作,实行考核奖惩机制。考核实行百分制考评或均分奖惩的办法。(具体奖惩按阶段性考评意见实施)
4、继续实行“月分析、月调度、季考核、季排位”经常性工作机制,对村级进行动态管理,促进经常性工作落实。
5、对村级实行逆向责任追究机制,对孕环检工作、手术不到位,尤其是二女户结扎不到位,政策内二孩孕情消失等情况将追究相关网络责任人的责任。
6、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计生工作协作机制。
1、加大对违规对象的处罚。实行合同管理,对两检不到位,手术不及时,计划怀孕不落实按合同进行处罚兑现。对20*年元月1日以前非婚生育一孩处罚2000-5000元,抢生二孩2000元,超生二孩18000元,超生三孩30000元,三孩以上每增加一个孩次增加20000元。20*年以后按现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执行。
2、建立计划生育制约措施。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作用,将计划生育管理措施纳入《村规民约》。镇村相关业务的办理,民生工程的落实,奖励和优待政策的兑现,必须经计生部门按计划生育政策审核把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四、严格奖惩,确保计划生育各项任务完成
1、实行计划生育年终综合考评制度。镇全年综合考评总分100分,其中阶段性考核占40%,“六个率”占60%。另外在省、市考评考评被抽中没有发现差错等重大问题,或县考评成绩在前五名的奖励5分;6-10名奖励2分,成绩在后1-5名的在年终总评中扣2分,破获一例“两非”案件,奖励5分;二女户结扎1例奖2分;合并汇总得分和奖励分数进行排名奖惩。其它情况的奖扣分见20*年石涧镇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2、实行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奖惩制度。年终实行综合考核,对于年终综合考核位于前三名的村,通报表彰,分别奖励1500元、1200元、1000元由村奖励到个人。后三名的村,实行"重点管理",亮"黄牌"警告,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每人处罚500元。年度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连续两年亮"黄牌"警告的,其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就地免职。或我镇计生工作年度考评在进入县"重点管理"的前提下,对全年综合考核位于最后一名的村,实行"末位淘汰",其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就地免职,所在镇包村干部不评先,不提拔,并扣除年终奖金。对于连续三次以上位于阶段性考评前三名的村给予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每人奖励500元。对于连续三次位于阶段性考评后三名的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给予一票否决。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就地免职。
3、实行计划生育风险抵押制度。其中党委、政府两名主职及计划生育工委人员保证金500元,行政村书记、主任、村计生专干及相关网络责任人保证金300元,全部上交镇财政。在年度计划生育考核进入县一类乡镇或市前10名,按保证金全额奖励。在年度计划生育考核进入二类乡镇或不进入县“重点管理”或市年终考评不被列入市“重点管理”或市“重点帮助”按保证金50%奖励,退位的但末进入县“重点管理乡镇”的,不奖不罚,被列入县“重点管理”或被市列为“重点帮扶”的保证金全部上缴镇财政,奖励镇干部则由镇财政奖励,村干部由村集体奖励。
4、实行对上级考评抽中奖惩制度。被上级考评抽中,在生育、节育上出现重大问题导致我镇被县列为"重点管理"乡镇,对被抽中村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其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就地免职,对镇负责该村的包村干部处罚500元,并且不评先、不提拔,并扣除年终奖金,被上级考评抽中,在生育、节育上没有出现重大问题,且排名在前10位的,奖励该村书记、主任、计生专干和分工干部每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