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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可持续发展,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现就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所有制形式、劳动组织形式、劳动者就业形式日益多样化,劳动关系利益主体日趋复杂化、多元化,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愈加突出。这种客观形势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对于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思路和重点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思路是: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提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和组织建设为重点,遵循劳动关系运行的特点和规律,紧紧抓住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调整和完善组织体系,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加强劳动关系组织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以网格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工作组织体系和以街道为依托的劳动关系工作平台,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切实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系统的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机关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永委发〔*〕95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效能革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的实际行动,是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医疗卫生系统新形象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保障措施。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上来。
开展“效能革命”的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突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措施,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解决少数单位效能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提高机关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水平,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以软环境促进卫生更快更好地发展。
开展“效能革命”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效能革命”,使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有新的突破,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大的改进,人民群众对卫生系统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真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优质”的工作运行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卫生行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卫生行业新的良好形象,增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公仆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现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保证本次活动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胡宝锋同志为组长,朱国晓、徐学多、李佩瑶、周启德同志为副组长,戴成春、林雪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戴成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政工科、局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二、行风建设和评议对象、范围
本次行风建设和评议的对象为全县各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乌牛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的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由其主管的中心卫生院(防保站)负责。县卫生局代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参加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卫生局的执法窗口单位参加全县执法窗口单位行风评议,各中心卫生院和乌牛镇卫生院参加由当地镇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其评议结果经折算成一定分值后纳入县卫生局评议总分。
三、行风建设和评议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共*市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议》,现就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建设“法治*”的重大决策,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各项规定,着力健全法制、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维护宪法权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基本实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运转高效的法治政府目标:
──政府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政府机构设置规范化,依法、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