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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大决策精神为指导,以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求,本着“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路,坚持“补充完善、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既要发挥公安机关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又要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社会群防群治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以构建十张治安防控网为抓手,加强薄弱环节,创新防控模式,完善长效机制,专群结合,打防结合,管控结合,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升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社会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在全市建立起结构较为完备、机制健全、管理有效、保障有力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使全市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预防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能力明显提升,实现“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得到切实保障”的总目标。具体目标是: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总体框架设置严密,防控网络布局科学合理,防控力量、装备、措施、责任落实到位,防控工作规范有序,打防控一体化运行机制完善、科学、合理;
──治安防范力量比较充足、稳定;
──技术防范措施全面推广、普及;
──情报信息更加准确、迅捷;
──指挥调度确保灵敏、高效。
三、职责任务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科学利用警力和社会资源,充分依靠综合信息系统和指挥中心平台,坚持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攻坚克难,构建“十张治安防控网”,互相协调、互相联系、互相支撑,全面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一)构建社区治安防控网
从城市社区实际出发,以社区警务建设为龙头,着力构建社区防控网络。由各县区城关镇、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负责。
1.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以人口管理为基础,以治安防范为重点,合理配置派出所警力,建设好社区警务室,不断探索完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和社区警务激励机制,保证社区民警下基层时间,确保社区警务正常运转。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要建立多种预警控制机制,掌握辖区内社情民意、治安状况、不稳定情报信息。城关派出所警力配置不能少于50人,城关派出所警力配置不能少于40人,城关派出所警力配置不能少于20人,其余各县城关派出所警力配置不能少于30人。
2以社区综治、警务室为平台,有效整合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力量,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治保会、警务室、专(兼)职联防队、保安队、护楼守院等组织;重点抓好治保会、巡逻队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根据新情况、新要求,不断探索基层治安防范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的运作方式,并赋予新的内容,使以治保会为骨干的群防群治队伍更好地发挥作用。城区治安联防人员按200人至300人配备,城区不少于50人,其余各县区城区不少于100人,社区联防人员不少于5人。建立健全社区巡逻队伍,封闭型小区必须配备值班保安,各社区组建一支5-10人的义务巡逻队,在社区内开展巡逻值守。
3.加强社区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对成规模和新开发的住宅小区,由市规划局牵头,建设局、公安局等部门拟定具体规定,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实行物业管理;对其他住宅小区,要逐步实现封闭和半封闭管理,有条件的要实行物业管理。市建设局对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将小区发案率作为小区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小区的等级与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相挂钩。
4.深化社区综合治理创建活动。由综治部门牵头深入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安全社区”、“无毒社区”、“平安社区”等各种创建活动。
(二)构建巡逻治安防控网
各县区都要组织公安巡警、交警、派出所民警以及武警多警种联合值巡,组织社区治安联防巡逻队等群防力量,对城市主要道路、重点要害部位、易发案的治安复杂区域、公共复杂场所等,采取徒步、机动车辆等多种方式,进行巡逻巡查,实施街面治安防范。充分发挥巡警在街面防控中的主力军作用,定岗、定人、定责,优化警力部署,创新勤务模式,将勤务模式由“局部巡逻”向“全方位巡逻”,“限时巡逻”向“全天候巡逻”转变,“定点巡逻”向“弹性巡逻”转变,既要在高发案时段、高发案地点投入警力、还要在防范薄弱的时段和盲点、死角加强巡逻防控,实现时间上的全天候和空间上的全覆盖,提高防范区域的“见警率”和“管事率”,保证社会面上防控网络的严密性,发挥最佳的防控效果。交警在实施交通管理的同时,积极承担道路治安管理任务,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涉及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将参与街面治安防范作为工作职责之一,并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实现110、122、119三台合一,提高全市指挥调度能力,建立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机制,推行网格化布警,灵活机动快捷,提高动态社会治安环境下的防控能力。要加强巡(特)警建设和管理,积极争取解决巡逻车辆和装备配备,配齐集群通信设备及相应的武器装备,实行网格化巡逻防控方式,以巡(特)警为主,治安、交警、刑警、派出所民警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巡逻守护活动。
要建立巡逻责任制。在现有“网格化”巡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治安巡逻机制。由巡警、交警、武警负责对主要街道和公路的治安巡逻。乡镇群防群治组织负责对城乡巷道的治安巡逻,组织沿街单位和商业网点建立联防组织,分片包干,开展治安联防。派出所负责辖区内街道的巡逻防范,指导和督促辖区防范工作。
(三)构建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贯彻《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负责、政府监管”治安保卫工作格局。全市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内部治安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治安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保卫责任制,确保本系统、本单位治安防范取得明显实效。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对行业、系统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检查监管。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建立以守控责任制为重点的内部单位治安防控体系。以综治组织进民营企业为突破口,逐步推进社会治安法人责任制,把治安防控体系延伸到新经济组织和社团组织等领域,不断扩大综治工作的覆盖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进一步加强内部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干部、经济护卫队的建设,加强对保卫干部和经济护卫队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增强对内部单位的治安管理能力。市、县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卫机构,配备相应的保卫力量,其他单位保卫干部按职工人员比例配足配强。原则上200人以上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不少于3人的专门保卫科、股,聘用不少于3名专职保安;200人以下50人以上单位应设立专职保卫人员,聘用不少于3名专职保安;50人以下的单位要有兼职保卫人员;并建立一支3至5人的巡护队。单位内部必须安装视频监控、防盗门窗等技防、物防设施。乡镇综治办、派出所要指导辖区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与社区联系,形成相互依托的联动机制。
各企事业单位要对财务室、保密室、计算机中心、重要物资仓库等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投毒、防重大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剧毒危化物品、放射性物品的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而发生重大事故和案件。要经常排查内部不安定因素,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守法意识。学校除配齐配强保卫组织保安人员外,还要加强对校外租住学生的管理,要确定专人,逐人造册登记,与学生租住的房主签定安全协议,要建立定期互通信息制度;同时学校要强化对校外租住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安全教育,法制副校长要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违反《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存在治安隐患单位的查处力度,该责令限期整改的要整改,该处罚的要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构建社会面视频监控网
各级政府和公安、建设、电信等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对街面的技术防范,对市区繁华地段、主要街道、要害部位、公共复杂场所、案件多发路段、城区重要出入口安装电视监控设施,全面推行电子监控系统,逐步完善多种形式的技防。指挥调度中心大厅,要完善图像监控系统,使消防交通控制中心与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网。实行人防、技防双轨并行,逐步建立全市“人技结合的保安技防系统”,组织保安企业为社会各用户单位提供有偿安全服务,并形成“区域联网、分级处警”的整体运作模式,做到及时、准确的接警、处警。
1.继续扩大技防覆盖面。各县区要制定完善技防设施建设规划,按照“经济、简便、适用、易行”原则,因地制宜地推进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加大支持、引导、推动力度,不断扩大城乡技防覆盖面。两年内,以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建设为平台,100%完成各县区城区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和治安卡口建设;全市企事业单位内部技防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技防覆盖面达到40%以上。通过网络化的监控系统、指挥系统和信息系统,实现对市、县区社会面治安的有效监控。
2.加强对技防资源的管理应用。对技防资源进行整合,做到科学布点,合理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公安指挥中心、城市监控系统、单位技防、小区技防、家庭技防和农村技防的有效整合,防止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力争将单位(商场、小区、银行、车站等)自建的监控系统,通过技术手段纳入公安监控网络,构筑覆盖全市多部门、多领域共享的治安动态网络监控平台,切实将该系统建成既具有治安、交通管理功能,又具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功能的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以有效提高对社会面,特别是街面犯罪的打、防、管、控能力。同时,要配备好值班人员,建立健全值班和事态处置等规章制度,实现人技结合,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对技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维修,防止损坏、闲置,确保技防设施正常运行。
3.进一步落实有效防范设施的应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文体活动场所、居民住宅小区逐步安装使用技术防范设施,增强及时发现、控制、制止犯罪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要害部门、重点部位科技防范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安全防范自动报警装置和电子监控系统。切实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技术防范能力建设,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参与,制定《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将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纳入住宅建设规划,进行配套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并把住宅技术防范设施建设作为住宅小区等级评定的标准之一;有条件的住宅小区要逐步推广电视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在农村要大力推广重要农电设备防盗报警装置。加强运钞车技防建设,鼓励公务车辆和私家车辆、有条件的出租车、长途客运及其他社会车辆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防盗、防抢劫装置或卫星定位跟踪报警系统,提高技术防范的档次。
4.积极推行“平安家庭(商铺)”技防设施建设。要积极引导城乡家庭、商铺采取科技防范措施,推广家庭、商铺安装智能联网报警系统或简易电子防盗装置,保护家庭、商铺安全。在全市城乡家庭、商铺广泛推行“平安家庭、平安商铺技防建设工程”,即由电信、公安部门组织建设基于固定电话网和宽带网的家庭技防联网报警系统装置。以110指挥中心处警平台为依托,在基层派出所建设技防联网接处警中心,在规模小区、中心村居建立次级接处警点,防范入室盗窃和对家庭困难求助提供援助。到年底争取动员和组织城乡1-2万个家庭、商铺安装技防联网报警装置,年全面推动“技防村(社区)”和“平安家庭”建设活动。
(五)构建“虚拟社会”防控网
通过建立网上警务室、网络警察和警察微博等多种形式,创新互联网管理,构建网上主动管控机制。
1.加强互联网场所管理。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组建网安机构,配备人员,负责网吧和农村信息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基层所队要接入互联网,建立网评员队伍。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文化、工商、教育、文明办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网吧和农村信息服务站安防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实名制上网”和“零点断网”措施。
2.加强网上虚拟人员管理。实施网民户籍化管理,实现网上网下信息关联,提高虚拟社会的管控能力。
3.建立网上舆情引导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发现苗头及时跟进,在主流和影响大的媒体上开展引导,建立网络新闻制度,营造网络主流舆论强势,掌握话语权,对网上各类负面舆情做到提前预警、及时研判、迅速处置。积极建立专门网上舆情队伍,加强正面引导。
(六)构建农村治安防控网
立足维护农村社会和治安稳定,解决农村社会矛盾和突出治安问题,大力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治安防范网络。继续抓好农村警务室建设,推行治安中心户长、联户联防、治安有偿承包、挂牌巡逻等行之有效的防范形式。加强农村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农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水平。组织发动群众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以村治保会、厂矿和学校保卫组织为依托,组建乡镇治安巡逻队、组建护村(厂、校)巡逻队,分片分户,开展“联户联防”、“互助联防”,实行轮流巡逻、值班守护或邻里互相守护。推行“警治联勤”,充分发挥治保主任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探索解决影响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义务联防难以持久的问题,在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可引导村民对一定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实行有偿承包,逐步将农村治安防范向自治化和市场化转变。建立乡镇、村、组治安信息员队伍,形成一张布局合理、覆盖面广、触角灵敏的情报信息网,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各种治安信息和动态。
2.加强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专职队伍的管理,建立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和经常性的督查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开展教育培训,把工作成效与工作报酬挂钩,切实做到管理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着力提高专职队伍整体素质和治安防范工作能力。在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志愿者和义务联防组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专职群防群治队伍的数量,原则上一般乡镇政府所在地应组建10人以上联防队伍,重点乡镇政府所在地应组建20人以上联防队伍,人员由乡镇自行调剂或聘用。
3.大力加强农村民事调解工作。各级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妥善处理农村在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严防民间矛盾纠纷引发不稳定事件或严重治安问题,降低“民转刑”案件和农村命案。特别要把乡镇建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进一步拓宽农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防止问题积累激化;完善乡镇民事调解中心及村、社民事调解小组,健全基层民调组织网络,规范乡镇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办理的具体办法;建设高素质的民事调解员队伍,经司法行政部门培训持证上岗;逐步推行民调工作经费筹措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巩固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4.推进乡镇综治中心建设。按照“主体不变、分工负责、联合运作、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成立由乡镇综治办牵头,集司法所、信访办、治安联防队、流动人口管理办、警务室等为一体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通过建立中心,有效整合综治、法庭、司法、公安、武装、民调、联防等各种基层综治力量,构筑乡镇群防群治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指挥灵敏、协调有力的“联防、联调、联治、联勤、联创”工作机制,强化社会面管理。综治工作中心要建立“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的工作机制,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和力量集中调配,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设立综治中心集中办公场所。要把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成为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环节,成为开展综合治理、组织治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的第一线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5.努力构建三级联防机制。初级联防即“户户联防”,在相邻的店铺或农户之间开展联防;二级联防为中级联防,由责任区民警分头负责,广泛开展村与村、厂矿与村、学校与村的联防机制;三级联防为周边联防,与毗邻的县乡等周边地区开展广泛而有针对性的治安联防协作机制,达到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共同防控的目标。通过建立三级联防,使派出所对社会面的防控能力大大增强。
(七)构建重点人员及危险人员防控网
建立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重点及危险人员管理体系。
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城市人口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切实把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归正人员、吸毒人员、违法青少年纳入管理范围。把重点人口作为管理控制着力点,建立和完善影响社会治安的高危人群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防控系统。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各县区要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乡镇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村)、单位建立流动人口登记站。根据当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际,以流动人口登记发证数为基数,按2000:1的比例配备一批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管理经费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抓好暂住登记、租赁房屋治安管理两个重要环节,严格落实申领暂住证和通报协查等管理制度,严防失控、失管。对违法犯罪可疑人员及在特殊岗位或重点部位工作的人员的办证、发函率达到100%。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主和用工单位的责任,签订治安责任书,实行治安连带责任制。创新出租屋、旅店业管理机制,特别是规范小旅店、出租屋、留宿洗浴场所管理,推行成立旅店业行业协会,依靠行业协会规范行为。
各级综治、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归正人员、“五种对象”和重点人口的管理、帮教工作,掌握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引发对社会不满人员的动态。及时发现、预防和控制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社区内常住人口情况底数清、掌控有力,归正人员的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青少年犯罪率和未成年人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值。切实加强“社会人”的管理,避免“社会人”游离于传统的管理体制之外,成为管理的“空挡”和“盲点”。
(八)构建复杂场所和特行防控网
建立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的重点场所和危险物品的防控体系。公安、工商、文化出版、安监、人社、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严格规章制度,加强行政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着力于加强行业场所管理,构建阵地控制网,抓好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措施的落实。强化对旅店业、印章刻制业、金银加工摊点、典当业、网吧、旧货交易市场、劳动力中介市场、汽车租赁业、废旧物品收购业、二手手机市场、机动车修理和交易点以及歌舞厅、游戏厅、发廊等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的公开管理和日常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堵塞犯罪空隙和销赃渠道,减少案件发生,探索建立对上述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有效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推行旅店业、娱乐业积分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组织实施公共复杂场所技防建设工程。建设、公安等部门要合理布点,在人流密集场所、公共复杂场所建立与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管理平台联网的视频监控,提高对公共复杂场所的防范控制水平。各重点场所(如宾馆、网吧、娱乐场所等)按照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年达到60%,年达到100%。年底前,完成机动车修理、二手车等特种行业、场所的信息网络和备案制度建设。
(九)构建危爆物品防控网
各级公安、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危爆物品、枪支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管理,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危险物品流散社会。对违法涉枪涉爆和涉及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整治处罚力度,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实行市区涉危案件和安全隐患信息研判季度通报制度。
(十)构建交通消防安全防控网
改革交警勤务制度,扩大交通控制面。以抓秩序、保畅通、防事故为中心任务,以发展完善现代交通技术管理为手段,腾出警力,强化非主要交通线路、区段的交通巡查,形成视频监控、信号指挥、民警巡逻的全方位的管理格局。把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统筹规划城市停车场,并根据城市开发建设规划分期实施建设;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录(聘)用具备一定素质的专职看护人员,使停车场成为看护、巡查、堵截的防范阵地。要完善出租车治安管理机制,推行出租车登记服务站点的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公安机关为管理主体,以出城登记为主要手段,以从业人员为依靠对象,融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阵地控制措施,增强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
加强防火组织建设。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实行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防火工作三级管理体制和逐级防火安全承包责任制;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城镇建设同步发展;加强企(行)业性、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和义务消防力量建设。
四、工作创新
(一)创新动态控制防线建设,加强对社会面的动态控制。为了建立城区镇区、街面路面、农村全方位、全天候的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增强对社会面的动态控制,有力促进“十张”治安防控网的建设,由市、县区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工商局和各企事业单位组织“三车三员”开展治安防范,“三车”即出租车、公交车、公路客运车辆;“三员”即环卫清扫人员、商铺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人员。
“三车”防由市、县区公安局牵头,交通管理部门配合,结合交通管理参加治安防范,实现交通秩序、治安防范双赢。市公安局要成立“车防办”,组织专人抓。把“三车”司售人员组织起来,成立联防组织,充分发挥他们接触社会面广的优势,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和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使“三车”成为公安机关的义务巡逻车和流动观察哨。
“三员”防由市、县区公安局牵头,城管、环卫、工商和企事业单位保卫处(科)协同配合。以县区为单位,对中心城镇现有“三员”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并按辖区和行业进行分组分片,设立组长或队长等负责人,落实各自的职责,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形成行业网络体系,使他们在各自的职业岗位上能有效地发挥防范作用,积极为公安部门提供信息和线索,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二)创新管理方式,实现打击功能向预防功能转变,建立实用高效的运作机制。一是通过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政绩考核机制,全面加强防控体系领导层面的责任性,加强协调整合能力,以提高防控体系的整体运作合力;二是在打击、控制刑事犯罪的方式上,实现从运动型、突出型逐渐向模式型、日常型转变;三是在打击控制刑事犯罪的态势上,逐步实现从被动遏制型向主动控制型转变;四是在防控资源调动上,从单靠警力资源向更多挖掘调动社会资源转变;五是在防控资源配置和使用上,实现从粗放型、人力型向经济效益型、科技型转变;六是在防控资金投入上,实现从单一的“县长模式”向“县长+市场”模式转变。通过成立“社会治安防控协会”,面向社会和爱心人士多方筹措资金,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管控工作经费的补充。七是创新基层群防群治工作模式上,做大做强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的联户联防、联村联防、治安防范承包、保安巡逻、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工作;通过组建“社区警务议事会”、“平安协会”、“平安理事会”、治安志愿者队伍等,最大限度地将关心、支持治安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团结组织在一起,群策群力,形成维护社会治安的合力。
(三)创新信访维稳工作思路,构建矛盾化解机制。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纠纷,坚决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重点加强四项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大维稳工作格局。创新维稳工作理念,围绕信息、化解、控制、处置、网上等关键环节,建立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大维稳、大化解工作机制。二是健全规范信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与基层群众的交流与沟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排查分析机制。综治、司法、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定期沟通,交换意见,集中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大排查、大摸底、大调处、大监控工作,对本地、各单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的苗头性事端,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由民事纠纷、小矛盾的积怨引发刑事案件、大矛盾。四是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因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创新健全高效统一的指挥决策体系,切实提高信息主导防控的水平。建立以市、县区两级指挥中心为龙头,以有线、无线、公安专网通讯联络为纽带,以信息流转为支撑,覆盖所有市、县区公安局、派出所和刑警、交警、巡警、消防,具有综合性、实战性的现代防控指挥系统,实行扁平化、网络化指挥,通过卫星定位、警用地理信息系统、门楼牌编号、电线杆编号等手段实现警情地点快速定位,对附近警力直接指挥,快速反应。同时,发挥发案预警、信息支持功能,通过警情,指导防控力量合理投入,精确防控,并为街面巡逻警力提供警用信息查询、比对服务。依托公安信息研判平台,处理海量信息,通过最大限度的信息共享及信息预警功能,服务实战应用。
五、工作措施
(一)转变观念,更新认识。各县区和各单位、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意义,这是新形势下解决治安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实现社会治安长治久安,促进社会治安良性循环的根本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不能仅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必须走专群结合的路子。公安机关也要打破那种重管理、重打击、轻防范的被动局面,科学配置,合理调整,多警联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方面认真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另一方面要切实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加大投入,为治安防控工作提供经费和技术保障。通过采取财政分级承担、依托市场化运作、主动与其他重点项目“捆绑、搭车”等方式,多方落实建设经费。要协调综治、建设等部门,有效解决人防、技防、物防平台结构、建设模式、责任分工、政策优惠、运行管理等具体问题。
(三)强化预警,完善机制。市、县区公安机关要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预警机制。通过加强对各类情报信息的研究、分析和利用,建立科学的社会治安形势评估预警指标和检测通报网络,正确判断社会治安形势,把握犯罪发生变化的规律。通过建立治安防控信息研判机制,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实行“两会三通报”预警机制,即抓好每月警情分析会、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实行每日接出警、每日发案、每日警情“三个一通报”,及时掌握各种治安动态。对多发性、可防性案(事)件,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分析其规律、特点,适时调整防控工作部署。建立治安预警信息制度。定期将治安状况、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等,以适当方式向社会,提醒群众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推行社区警情公示、播报制度,社区民警定期将社区的发案情况、特点、防范要点向社区居民公示、播报。
(四)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新闻图片广泛宣传。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层层动员,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治安防控。
(五)建章立制,落实奖惩。各级政府对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成效显著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和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对有关部门、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各县区、各单位和部门都要把治安防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主要领导为治安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层层明确责任,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办法,认真考核,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