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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围绕“山水园林”县城的基本定位,健全规划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创建优美环境,城乡建设完成投资5亿元,城镇化水平提高12个百分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
三、工作重点
进一步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全力实施好“十大项目”继续加强“四项管理”积极开展“三项争创”全力打造“山水园林”县城新形象。加快南湖、朱店、韩店等重点小城镇建设步伐,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
一)以规划为龙头,力争在城镇规划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1抓好规划的编制。按照“山青水秀、市容整洁、布局优化、适度超前”要求,高标准修编县城总规,完成紫荆中学周边和车站路三角地带的控制性详规,编制城区规划范围内消防通道左右50米范围的修建性规划,同时搞好东城区住宅区地下管网、寺坪塬供热、南北滨河公园改扩建、二郎山生态公园二期工程、南城区供排水管网等专项工程规划,修编完善城区已建成的3家供热站供热管网规划。同时,完成8个集镇规划修编,完成2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
2抓好规划的落实建设局和各乡镇要树立牢固的法制意识,把好规划关,做好规划事,着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社会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把规划做深、做细、做到位,为城乡有序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要抓好城市建筑设计,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城风格特色建设的引导调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两证一书”等审批程序,加大规划三级审查、公示和审批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要逐步建立城市建设评议机制,坚决避免边拆边建、边建边拆的问题。要加大规划执法和宣传力度,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下决心整治乱圈乱建行为,对违法建设要一查到底,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认真落实乡镇和村庄规划工作,积极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以争投资、上项目为支撑,力争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求突破,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十大项目”建设。
1二郎山生态公园二期项目突出生态建设要求,建成两个主山门、停车场、核心景区和一批建筑小品,完善水电配套工程,绿化补植风景区30万平方米。
2东城区绿地公园建设项目完成建设用地范围内15户居民及1个单位3160平方米的房屋拆迁,建成占地52亩的绿地公园。
3北洛河风情线项目新建2座橡胶坝,对南北滨河公园进行改扩建,移植北滨河公园东段桧柏绿篱墙和补植景观树及草坪,硬化铺砌园内道路,完成景观灯装饰和凉亭建设,全面建成2.5公里洛河风情线工程。
4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要全面完成新徐路道路改造及职中巷、中北巷、新昌路、邮政巷、电信巷、三中巷的道路铺油工程,配套完成排污、排洪、供热、绿化、亮化及人行道硬化。同时完成北洛河橡胶坝剩余排污管道、车站路和中天商贸城处的排污管道铺设。二要完成城区水源地改扩建工程,建成一水厂和二水厂4座大口井及二水厂250米河道渗渠建设。三要建成总库容72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135吨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住房保障项目建成寺坪小区48套廉租住房,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009户,北城区新建1.98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开建东城区1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6房产开发项目全面竣工南舒苑、安泰庄苑、安顺小区、文苑等住宅小区,并交付使用。开建东城区住宅楼7.8万平方米,年内竣工5万平方米。
7公园宾馆建设项目通过招商引资,水上公园东侧新建8000平方米的公园宾馆。
8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对全县5126户农村危旧房进行改造,每户改造45平方米,每户补助4000元,采取整村建设和分散建设、国家投资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村庄整治、城中村改造结合起来,重点抓好5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改造区。
9小城镇建设项目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按照“科学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特色兴镇”原则,以南湖、朱店、韩店等小城镇建设为重点,加快道路、供水、排水、绿化、亮化、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集镇综合功能。积极开展示范城镇创建工作,加快生态优美小城镇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竞争力强的文明生态小城镇,力争我县小城镇建设步入全市先进行列。
10全力以赴争取项目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围绕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任务,精心论证储备一批大项目,积极做好与国家、省、市的衔接汇报,千方百计抓好争资列项工作,年内争取到国家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同时年内争取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进入国家计划。
三)以规范整治为关键,力争在县城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1加强市政管理一是由建设局负责,整治城区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以路为市和越门经营的行为,严格实行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清运制度,加大城区供排水、道路、桥涵、照明等公用设施的管护力度,严格审查各种商业广告行为,督促南、北滨河公园各责任单位清除垃圾、杂草等日常管理工作。二是由县爱卫会负责,严格落实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城区各单位、门店、居民和农户清理乱贴乱画等各类城市“牛皮癣”加强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监督监管。三是由环保局负责,集中清运城区各餐饮、理发等无排污设施门店产生的污水、餐厨垃圾,整治畜禽及水产品经营门店占道加工、乱泼污水的行为,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由水务局负责全面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四是由教育局负责督促城区各学校做好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规定的区域内整齐摆放自行车,组织学生经常开展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大扫除。五是由水洛镇政府和街道办负责整治城区五村及各社区内的环境卫生。六是由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全面整修省、县道及乡村道路,全面清理各级各类道路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七是由公安局负责,农机局、运管所、各乡镇政府配合,检修更换破损的各级各类道路路标等公用设施,确定车辆过境路线;城区要围绕红绿灯设立固定岗哨,加强流动巡回检查,整治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无证驾驶、乱闯红灯等违章违规行为,特别是要整治自行车、摩托车等乱停乱放的问题,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规范交通秩序。八是由商务局负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原则,对县城十大专业市场由各管理责任单位合理规划市场摊位,整治市场门口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的问题,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九是由工商局负责,规范城区经营门店、户外建筑物、橱窗、各类杆线等广告牌匾规格,查处乱贴乱画、随意悬挂广告牌匾的行为,加强对各种商业活动宣传内容的审查。十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由建设局牵头,公安、卫生、工商、国土、交通、商务、环保、水洛镇等部门配合,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2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健全“层级管理”体系,加大对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格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实现建筑业安全生产。二要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重点加强资格认定、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的招标投标标准模式以及招投标后跟踪管理和评估制度。三要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水平,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确保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安全。四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住宅小区详规方面和住宅工程方面的强制性指标,严格实行房屋预售许可证制度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制度,严禁非法集资,依法查处房产开发建设、中介、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开发项目的人居环境质量和开发工程质量。五要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实施闭合式监管,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扶持新型墙材示范项目,增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积极推动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试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六要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严禁随意变更已审查的设计文件及已批复的工程建设规模,严格执行“两证一书”制度,加强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力度。
3加强物业管理。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要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住宅小区内的物业和公有设施设备、治安、环境卫生、交通、容貌等进行管理、维护、修缮、整治和进行其它与之相关的服务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住宅楼,由建设局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或竞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机构实行管理。从今后起凡城区内新建商品房销(预)售前,建设局督促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直至该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续聘或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从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4加强公共服务行业管理加快一水厂和二水厂4座大口井及二水厂250米河道渗渠工程建设进度,提高供水覆盖率,同时要加强供水监测,保障供水水质,保障城区居民早日用上优质干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对供热、城市公交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化运营,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尽快将工作中心转移到集中突破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总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研究制订具体方案。通过多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网络,做到既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二)深入宣传,层层动员,营造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传达学习全市重点工作集中突破动员大会精神,学习有关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政策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编印简报、举办培训班、张贴标语、印发公开信、新闻媒体创办专栏,组织开展城镇建设管理法规“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市容市貌的重大意义,宣传加强城镇管理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真正成为城镇建设管理的宣传者、参与者、实践者。
三)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城镇建设管理的强大合力。要采取部门联动、条块联动、城乡联动的方式,努力在城区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城镇管理新格局。承担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务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取得新成效。
四)加强督查,严考实评,建立促进城镇建设管理的奖惩机制。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重点抽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验收相结合,现场查看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工作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分阶段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完成工作任务好、群众评价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中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没有完成任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真正达到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落实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