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加快新农村社区建设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一、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通过小村并大村、大村扩容和空心村治理,进行资源整合而建设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完善,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相配套的现代化农民居住区。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还能集约节约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推动耕地向规模经营转移,产业向园区转移,人口向社区转移,有效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解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体化发展。同时,通过发展新型农村社区科技普及、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能有效引导农民自觉接受现代文明生活方式,从而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农村发展提供长久和持续的动力。
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工作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能否全面推进对我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意义重大。经过6年的新农村建设,我区农村面貌日新月异,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农村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但由于农村整体规划相对滞后、农户居住分散、村庄规模较小、空心村日渐增多等诸多原因使农村土地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依然存在,城乡公共资源互动机制未完全建立。同时,我区虽然建成了农兴、赵家、木匠杨、奉镇等4个新村,这些新村的建设在工业化进程和城市扩容的背景下进行,极大的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这些新村距离新型农村社区的标准还相差很多,主要表现在建设规模较小、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健全等方面。因此,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现实意义,站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的高度,切实增强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主动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实效。
二、目标任务
年,我区在开工建设航空产业基地腰张新型农村社区、皇冠花园新社区的基础上,重点启动新兴街道井家新社区、航空大世界振兴新社区、荆山开发区昌平新社区、北屯街道北屯新社区、关山镇关山新社区、武屯镇武屯新社区等8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初步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经验,培育典型。年力争启动建设20%(1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年累计启动建设30%(15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到年,累计完成全区60%(30个)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
三、基本要求
(一)规划先行,科学布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体现特色,结合全市的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城区扩容建设、航空工业发展布局、现代农业生产布局和城北开发等方面因素,合理布点,科学建设。统筹办会同民政局、规划分局力争在12月底拿出我区新型农村社区总体布局规划;同时,要坚持“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集约用地,规模开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集约化用地,结合新农村重点村建设、空心村治理、村庄合并、城中村改造、整村搬迁,统一部署,规模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纳入“一核心三园区”,大飞机项目区和航空产业基地项目区的村庄要与大型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整体搬迁,全面改造。社区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000—2000户,集聚人口4000—8000人,辐射半径2公里左右。
(三)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首先要引导经济基础好、群众意愿强、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引导人口向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转移。要把“一核心三园区”和荆山开发区、西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突破点,率先启动实施。各镇街在重点抓好试点示范项目的同时,分步分批、有序稳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确保全区总体目标实现。
(四)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和信贷扶持力度,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治理等有关政策,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农民自愿、自主、自决,不搞强迫命令,通过加强宣传、搞好服务、示范带动,进而全面推进。
(五)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坚持用市场化的理念和方法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综合运用土地整理、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类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支持以村庄土地综合整理为载体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开展帮扶援建行动,引导社会各界齐抓共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六)融合发展、共建共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与驻区航空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密切合作;要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建设,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建设类型
(一)开发区带动型。经济开发区、基地协作办要充分发挥在项目、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辐射带动示范优势,联合航空基地管委会和有关镇街对纳入航空工业建设区和拓展区的村庄进行异地安置或就地整合,协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荆山开发区和环保产业园要发挥园区优势,在做好园区自身发展的同时,要将园区内的村庄统一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二)城镇聚集型。关山镇要按照省级小城镇建设标准化示范镇的要求和重点小城镇建设规划,对纳入小城镇建设的村庄,搞好建筑设计,逐步集中建设改造成为新型社区,并促使集镇规划区内其他村庄逐步并入。武屯镇要按照市级小城镇建设优先发展镇的要求和总体规划,结合西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三)自我改造型。对已完成新农村重点村建设任务、集体经济较好、主导产业明晰、基础设施较为健全、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村,要以自身为主,充分利用政策和资源,进一步完善规划,健全服务设施,按新型农村社区标准进行改造提升。
(四)村企合作型。本着“规划引导、农民自愿、企业自主、用地集约”的原则,鼓励支持企业与驻地镇村建立紧密型合作共建关系,走村企联合的路子。由企业出资对村庄进行整村迁建,建设“设施城市化、管理社区化、建设特色化、内涵四型化(人才型、服务型、文化型、生态型)”的新型农村社区,对于产业聚集区和适宜于现代农业发展的村庄,可通过土地入股、村企联建方式,按照新型农村社区标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共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五)村庄合并型。对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用地方式粗放,居住结构不尽合理、发展相对滞后的村庄,坚持一村一策,整体推进,合村并点建立新型农村社区。
五、建设内容
(一)社区住宅建设。按照“集中居住、节约用地”的要求,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和当地经济文化特色,统一规划设计,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大方、造型美观、经久耐用的住房。纳入城镇规划的社区一般要建五层以上楼房,其他社区一般建设不低于两层以上楼房。
(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电信、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程建设,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健全公共服务,整合科教文体、卫生、社会保障、技能培训、产权交易、警务室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真正形成“党务支部办、政务事务社区办”的新格局,切实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综合功能。
(三)主导产业建设。开发区带动型社区和村企合作型社区要围绕开发区和企业发展建设,积极提供配套服务;城镇聚集型社区要依托城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加农民收入;自我改造型社区要深挖产业内涵,下功夫扩张规模,提升产业质量,培育新增长点;整村迁建型社区要根据村民需要,突出抓好技能培训,引导村民创业就业。
(四)基层组织治理。加强和改进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建好党员活动阵地,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完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引导组建专业协会和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有条件的村要加快推进户籍一元化改革,同步撤村建社区,组建和发展新经济组织,增强社区发展活力。
(五)精神文明建设。支持组建群众文化团体,搭建精神文化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革除封建陋习,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新风尚,实现社区管理民主规范、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六、政策扶持
(一)财政支持
1、从年起,区财政设立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倾斜,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根据规模档次、建设标准及完成时限,分别给予资金扶持。从年开始,统筹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实行项目集中、资金捆绑、重点奖补扶持。区财政在年列支一定的奖补资金对建设进度快、工程质量好,群众满意率高的社区进行奖补,年-年每年列支300万元进行奖补。
2、城镇规划区内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拆迁土地需按规定变为国有,经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区级财政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自留部分作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项目所在镇街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及其他支出。待取得该项目拆迁许可后拨付20%,回迁区开工建设后拨付30%,回迁区竣工后拨付20%,其余待项目区内群众全部回迁、商品房开工建设后拨付。
(二)用地支持
1、合理修编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要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安排好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要进行合理调整,为新型农村社区预留建设用地指标。
2、要在利用好关山镇小城镇建设1000亩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将区列入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试验区,充分利用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及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等相关政策,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对腾空土地复垦后腾出的建设用地,除统筹安排好新型农村社区及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外,在符合控制性规划的前提下,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安排适当比例用地指标,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4、村集体开展新型社区建设节省出来的土地,由村集体组织管理,按照规模集约利用的要求,向产业聚集区内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产业大户流转,建设现代产业园区。
5、对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农户,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鼓励有条件农民进城定居的意见》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6、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变更为经营性用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由国土分局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实施。
(三)信贷扶持
1、要充分利用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平台,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支持,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业务进一步向农村延伸,主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2、对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金融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提供贷款。
3、鼓励金融机构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一定的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款。
4、各镇街、各开发区管委会、城改办可利用区级现有投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
(四)产权政策
对新型农村社区住房,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权属确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对依法转让的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发改委要积极联系省市部门,争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财政局要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切实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无偿提供新型楼房设计图样,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农民建设实用美观的住宅;民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金融办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为新社区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城改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荆山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各镇街抓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及所在区域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分局要尽快制定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督促检查;国土分局要负责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占补平衡,做好土地确权颁证,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耕;民政、文体、科技、卫生等部门要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后续保障工作;各镇街要严厉禁止农民突击建房,降低拆迁难度和成本;其他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快制定配套政策,主动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各镇街、各开发区、城改办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工作的主体,都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推进,做到社区建设项目化、各项工作指标化、层层分解责任化,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搞好宣传,引导带动。各镇街、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宣传部门搞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动员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改变农民居住观念,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全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展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出力献策。
(三)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区考评办、区统筹办要制定科学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终目标考核范围。要建立定期检查、不定期督导、阶段观摩等制度,抓好经常性督查。每年年底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先进镇街、村庄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