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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防止腐败体系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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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防止腐败体系建设意见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针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理念。在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应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

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服务发展理念。要坚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放在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谋划,抓住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两大主题,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三大任务”,把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为纪检监察机关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定位上自觉服从全局,在工作目标上自觉贴近全局,在工作思路上自觉融入全局,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发展,把科学发展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强化政令检查,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不畅等问题。

二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和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体现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中,体现到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之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体察民情,着力化解民忧,及时理顺民意;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容易得到实惠的方面做起,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三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坚持统筹兼顾理念。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有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动力。当前,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纪检监察机关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坚持统筹兼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以科学发展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处是《工作规划》中的六项重点工作,充分体现了惩防并举的要求。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有力推进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要改进方式,增强教育的说服力。要改进教育方法,搞活教育方式,着力抓创新增活力、抓难点求突破、抓亮点创品牌、抓典型上水平、抓特色求实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作风飘浮、脱离群众、与民争利、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充分发挥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增强教育效果。

二要注重实效,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要从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入手,从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等入手,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制定党委全委会议事表决规则,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权力、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三要规范用权,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违纪违法行为。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对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要纠风治乱,增强发展的保障力。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大力度纠风治乱,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强发展的保障力。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任务,特别是要认真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办事不公、执法不严、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使行风政风评价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要从严办案,增强惩治的威慑力。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工作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在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惩处力度。要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功能,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精神境界,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发挥办案在完善制度方面的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出来的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功能,善于从案件中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用人上的弊端、管理上的失误以及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到权力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建议,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在查办案件中,既要坚持原则,敢于办案,依法依纪查处腐败问题;又要讲究方法,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查办案件工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办案工作的指导方针,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坚决查办妨碍、违背和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案件。

三、强化措施抓落实,用科学发展观检验惩防体系建设的成效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因此,要以动态的眼光、发展的思路,深刻分析和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特点和任务要求,创新思维,拓宽视野。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体现各自特色,努力取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的成效。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能分工,逐项分解,制定出长期和近期的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及工作措施,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践,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理论创新和探索,着眼于对反腐倡廉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个方面,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到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抓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体现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坚持以强化教育为基础,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学习不自觉、作风不务实、工作不尽职、生活不检点、为政不廉洁等问题,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注重制度设计,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制度的系统性;抓好制度落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持以监督约束为关键,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掌好权”、“管好钱”、“办好事”、“用好人”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坚持以查办案件为手段,继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案说法,以案施教,促进预防腐败机制不断完善。

三要建章立制,加强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时修改完善量化考评细则,形成科学有效的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以考促建,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纪政纪作为着力点,做到令行禁止,保证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实行奖优罚劣。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为建设“经济、生态、文化、科教”强区提供坚定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