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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切实改变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带来的环境、卫生、市容、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适应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总体目标规划,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条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促进体系,建立回收企业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培训体系,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3个90%和1个80%的总体目标(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建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形成集中回收——加工——再生循环链条;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为出发点,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以整合现有网络资源为基础,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实现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
三、建设原则和方式
采取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关于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由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龙头企业进行实施,在市区先行建设,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县市延伸。市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按照社区回收站点——区域性回收中心——集散交易市场三个层次同时配套建设。
四、规划布局
(一)社区回收网络(生活性再生资源)
负责回收居民交售的再生资源(包括废纸、废塑料、生活性废旧金属、废玻璃和废橡胶、废家用设备等)。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在社区设立“七统一,一规范”(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社区回收网络分两期实施,一期(年——2013年)市区建成101个回收站点,其中秦都区45个、区50个、高新区6个。二期(2013年——2015年)市区建成47个回收站点,其中秦都区4个、区38个、高新区5个。回收站点要与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紧密衔接,回收物品当日收、当日清,不在回收站点存储。
(二)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中心
城区每个街道办至少建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与社区回收站点配套,占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负责本辖区内回收站点的管理、经营,具有收运、整理、储存、中转功能。市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中心13个,其中秦都区8个、区5个。
(三)再生资源集散加工交易市场
按照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便于运输、具有一定规模的原则,市场应同时具有储存、集散、初级加工、交易、信息收集等功能,市场内每个摊位经营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储存场地相对固定,有围墙隔断,具有合格、完善的消防设施。根据市区再生资源回收规模,在市区东、西、南、北城郊外建设4个分别占地80亩至160亩的集散交易市场。
对非居民区产生的再生资源由回收企业采取定时、定点上门回收方式,统一标识、封闭式分类回收车运输至集散市场。从事运输回收的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统一着装,规范作业。由于生产性废旧金属与社会的公共设施安全密切相关,生产性废旧金属由有一定规模、经营规范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负责回收。回收站点和回收中心不得拆解废旧金属,特别是废弃电子物。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将建立由主管市长牵头,市商务局、发改委、城建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综合执法局、供销社、秦都区政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抓好本辖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2、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是一个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参与到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之中,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商务局、城建局负责网点的统一布局和规划;商务局负责对实施企业的审核选定,负责审核实施企业的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企业按方案组织实施;工商局负责对经营活动的监管、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网点;公安局负责治安、消防和流动人员的管理;秦都区政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网点的选址布点,待集散交易市场建成后,负责对现有网点进行清理取缔,组织其进场集约式经营;住建局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之中,使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在建设之初就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轨道。
3、积极扶持,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是一个企业效益微弱、社会效益显著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应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和规划许可,市级相关部门对网络体系建设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市政设施挖掘占用、供电、排水、用气入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等费税予以优惠和减免,网络体系建成运营后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4、搞好宣传,正确引导。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必要性和社会效益,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这是市委、市政府为市民办的一项利民工程,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和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