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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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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发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办发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现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征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和正在开展的“双抓双促”活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依靠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从教育、制度、监督上进行完善和探索创新,推进农村基层惩防体系构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使农村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作风明显转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快速、和谐发展。

三、工作机构

镇成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1、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干净干事为主要内容,每年都要结合实际确定一个主题、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突出抓好宗旨教育、政策教育、作风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丰富多彩,不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文选》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学习教育,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积极探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的新形式、新途径。以镇、村干部为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镇根据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对镇村干部进行培训,并对基层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培训。

3、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廉政文化“五进”活动,逐步将廉政文化建设延伸到村组、企业和学校,要适应农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需要,积极挖掘南红色教育资源和优秀的农村民俗文化资源,以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长廊、墙报等为载体,充分运用南采茶戏、山歌和党风廉政方面的影视、说唱、小品、书画等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廉政文艺节目进村入户,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等创建活动之中。

4、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从政行为。坚持反腐倡廉教育与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相结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规定,即要坚持做到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自觉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为政要廉,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二)健全规章制度,努力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1、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对新农村建设有关事项实行“阳光操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镇党委、政府班子决策程序,推行重要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两重两轮票决制”,紧持重大党务实行先党外征求意见,再在党内进行票决;重要村务实行先党内酝酿讨论,再组织村民代表进行票决。完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凡是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群众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的征用、变卖、出租、出让、宅基地分配、集体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大额资金的使用和重要项目的实施等重大事项,要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公布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州市章贡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健全镇、村财务监管制度。完善财务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权限。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建立完善镇财务结算中心,实行“镇财区管”、“村帐镇管理”制度,镇要设立镇村财务服务中心,中主为各村设立基本帐户,各村只设一名兼职报帐员,并实行“组级财务村代管”的制度。加强村、组财务的监督。村级财务要杜绝白条现象,一律使用由市、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要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在管财、用财方面的监督作用。凡是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开支的,不得入帐核算。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村、组不准接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水面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着力建立健全镇、村公开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机制。镇、村、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签订廉政监管和廉洁施工责任书。对较小的工程项目也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镇或村实行招投标,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镇每年对村报帐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进行一次会计核算业务和财经法规业务培训,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法规素质。

3、深入推进镇政务公开。镇政务公开要重点公开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情况,财政和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土地征用和筹资筹劳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农民建房报建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它事项。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社会听证、质询及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农村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对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以及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点问题,及时如实予以公布,促进基层站所等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有条件的村要统一设立便民服务站,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认真抓好镇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

4、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村务公开要把各级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和到村到户资金、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宅基地使用、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批情况、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办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情况纳入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群众公开。村务公开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各村民小组组务每半年要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和要求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公开。要把财务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明细帐目必须及时逐项逐笔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镇将对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村务公开内容真实、程序规范、公开及时。

5、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凡是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其它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的,都必须予以公开,要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要加强对党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各村建立监督员制度和意见收集反馈制度,各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确保党员和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

6、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党内选举)办法,以“三培两带”(三培即: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村组干部,两带即: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一批党员致富能手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推行“党员承诺制”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三)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农村基层干部正确使权力。

1、健全村级监督组织,各村建立健全村民监督组织。各村党组织,必须设立一名纪检委员,并成立以纪检委员为主任的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由5—7名成员构成,下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党风廉政监督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在工作上,监委会在村党支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监委会主任参加村委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并赋予监委会“三项监督职能”、“五项权力”、“三项义务”。

“三项监督职能”,即监督村务决策、重大事项执行及财务运行情况。“五项权力”,即有权对村务活动中不廉、不公、不民主行为,以及影响稳定和发展的事件,向村党支部和镇有关组织反映、报告;有权对一切有疑义的村务活劝要求村委会作出解释;有权对村务活动中的违纪、违法和不合理的事项向有关方面直至向区纪委反映,提出否决建议,并督促纠正;有权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村委决定,提出废止建议;有权对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认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向上级提出罢免建议,并召集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三项义务”,即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村务管理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义务;有协调干部关系,支持村“两委”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的义务;收集反映意见、建议,督促反馈落实的义务。

2、拓展监督渠道。建立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健全村级监督组织,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农民理事会、农村志愿者协会、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等村落社区组织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各项生活制度。把党内监督有关制度延伸到农村基层,实行基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村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公开质询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将村干部家庭收入、信访处理情况、违纪问题处理结果情况、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情况、民主测评等情况逐一登记建档,为全面考核评价干部提供依据。村干部每年要进行述职述廉,将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报告,接受群众质询和评议。每次述职述廉结束后,要进行民主评议。对在述职述廉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镇党政组织将及时指导帮助、督促整改。

3、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加大对农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群众反映较为突出问题的审计力度。加强对村级和镇属单位(包括镇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审计监督。设立由镇纪委、经营管理站、财政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组,具体负责实施村级和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并接受区审计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村级主要负责人离任时,还应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加强监督检查。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层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民情诉求中心,受理、解决和反馈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了解民情民意,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认真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措施,坚决制止农村中小学违规收费。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农村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在扶贫、救灾、移民、低保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3、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案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的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少数干部作风不正、专横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案件。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认真剖析查处的案件,抓住苗头、分析原因,力求查办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的处理办法。

五、几点要求

1、各级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以“双抓双促”活动为创新载体,按照“落实责任,熟悉情况,找准对象,见到实效”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六项要求”,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村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对本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每年年底要向镇党委和镇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现有的各项学习制度和会议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切实把廉政制度要规范和落实到位。各级领导要带头做遵守制度的表率。做到各项工作有记录手续全、严厉杜绝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

3、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本单位的工作,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镇、村之间签订的各种责任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