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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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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我镇生态绿化水平,扎实推进全镇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再上新台阶,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奋斗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扎实推进我镇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扎实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林权改革成果,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有利于促进林业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推动全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我镇实施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业经营机制进一步放活,全社会造林积极性充分调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林改成果,将林改的理念从山区引入平原,用抓林改的措施推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对于加快平原造林绿化进程,加快平原生态建设,促进平原林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全镇造林绿化3年初见成效,5年有明显变化。到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72%。城镇绿化水平不断提高,公路河渠堤坝两侧可绿化部分基本绿化,国道省道沿线乡村全面绿化。到年,我镇的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2%,整体生态状况初步步入良性循环,城镇绿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绿化明显改善,公路河渠堤岸两侧基本建成以常绿乔木树种为主乔灌草结合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绿化带。

(二)建设任务

重点是抓好“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一大”就是确保到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2%;“四小”:一是抓好县城及周边绿化工程建设,搞好城区的绿化美化,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是抓好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绿化,结合乡镇发展规划,以绿化美化为中心,全面改善乡镇绿化状况和人居环境。三是抓好农村自然村的绿化,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用材林经济林生态林,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结合土地整理,在田边路边渠边沟边种植乔木林或经济林,形成农田林网或林带,改善农区小气候,促进粮食高产稳产。四是抓好基础设施矿山绿化,以国道省道县级干道两侧和江河沿岸为主体,抓好通道绿化,大力开展矿区复绿,主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区实现全面复绿。

“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分为山上(林地)和山下(非林地)两部分。

1山上(林地)部分:火烧迹地采伐迹地冰雪灾害损毁林地,国道省道重点路段沿线第一层山脊倒水的宜林荒山荒地和疏林地。到年,完成山上造林绿化面积17080亩,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比重达到30%以上。到年,受灾森林基本得到恢复,森林产量质量明显提高,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比重达到35%以上。

2山下(非林地)部分。到年,完成山下(平原)造林绿化面积2440亩。

(1)昌厦319国道(梅江段)两侧边沟以外每边栽树1-3行,建成绿化带。到年,国道的绿化率达到80%,到年达到90%以上。

(2)宁临公路(梅江段)路缘两侧以外每边栽树1-2行,建成绿化带。到年省道的绿化率达到80%,到年达到90%以上。

(3)县乡村公路路缘两侧以外每边栽树1-2行,建成绿化带。到年,县乡村公路的绿化率达到70%,到年达到80%以上。

(4)梅江河会同河(梅江段)及其支流河流堤岸面宽2米以下在内侧栽植单行树,2米以上的内外两侧各栽植1-3行树,建成绿化带。迎水坡面可栽灌木或种草,以防水浪冲击堤岸,到年绿化率达到60%,到年达到80%以上。

(5)城区街道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到年,城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35%和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6)在村庄边缘25米以内的空闲地全面绿化,房屋边缘25米以内(离房屋8-10米)的空闲地全面绿化。到年,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乡村全面绿化。到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8)水塘两边各栽树或栽竹1-2行,建成绿化带。到年绿化率达到70%。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山上(林地)部分的绿化

1宜林山地绿化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实施。

2火烧迹地的绿化。公益林区内火烧迹地,营造防护林,由所在村委会组织林权所有者或专业队伍实施绿化;非公益林区,由林权所有者根据需要适地适树选择经济价值高的乡土树种造林,也可采取流转形式,鼓励大户承包造林,提高造林成效。

3采伐迹地的绿化。由所在地村委会组织林权所有者或林木采伐者实施绿化。

(二)山下部分(平原绿化)造林

1昌厦319国道宁临公路等国道省道的行道树由公路养护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县道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路经所在村负责协调;乡道村道由所在地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国道省道县道沟外的造林由所在地村委会组织实施。

2城区绿化由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地村(居)委会负责协调,新农村建设点的绿化由所在地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3水东工业园区七里工业园区的绿化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园区所在村村委会负责协调。

4村旁宅旁的绿化由当地村委会组织土地使用者进行绿化,并达到规划设计的绿化目标,否则由村委会负责造林绿化。

5水塘两边的绿化由所在地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梅江河会同河(梅江段)及其支流等河流堤岸的绿化,由水利部门负责规划,并与水经各村委会共同组织实施。

6矿区内的绿化由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地村委会负责协调。

(三)实施阶段

1规划设计阶段

各村(居)必须在年11月10日前完成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外业摸底调查,并将外业调查表报镇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挖穴整地阶段

每年的挖穴整地任务:①山下部分在当年11月底全面完成;②山上部分在当年12月前完成。

3定植阶段

定植必须在当年12月至次年3月上旬全面完成。年12月前必须完成平原造林(山下部分)杨树栽植任务。

4检查验收阶段

次年4月底前由造林绿化“一大四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林业优惠政策

1落实经营主体,建立经营机制。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鼓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对公路沿线可造林地集体所有的机耕道沟渠及滩涂地等可绿化用地进行流转,由中标人进行造林绿化,投资年限一般为30年左右,所造林木由县人民政府核发林权证。

2改革完善采伐利用政策。对在非林地(平原)上营造的速生商品林的采伐不受采伐限额限制,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采伐方式和年龄,由县林业部门核实采伐地点数量树种,满足采伐计划,免收育林基金,免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自由流通。

3发展非公有制造林。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大力发展私营企业和个体造林公司,鼓励科技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单独或合伙投资造林绿化,凡参与平原造林四旁植树和道路经营权竟价拍卖的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享受与林农同等的林木经营权并颁发林权证。鼓励通过林业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推动林地林木的流转。

4建立投入机制,落实造林资金。平原绿化造林苗木将由省负责调配并负担经费。农民山上造林苗木由林业局种苗公司提供,其经费由县财政补贴50元/亩。企业造林1000亩以上县财政给予苗木补贴。林农无力完成或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由村委会村小组组织人力财力完成造林,林权实行比例分成,8成归村委会村小组,2成归林农。采伐迹地由林权人或采伐者自行完成造林。火烧迹地由肇事者承担造林苗木资金由林权所有者负责造林。山上造林达到造林标准的由县财政按每亩1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五组织保障及工作措施

1明确任务。我镇年的“一大四小”造林绿化任务是1.28万亩,其中山上造林绿化11000亩,山下造林绿化1800亩。

2组织保障。为保障我镇“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梅江镇林业工作站,由卢小平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委会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绿化工程的顺利实施。

3全面落实责任制。造林绿化实行村(居)委会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驻村(居)干部和主任为共同责任人,实行驻村(居)领导干部包村(居),其他镇干部村(居)干部包组,林业工作站干部包片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组和山头地块,把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狠抓示范林建设。我镇将在老溪村建立山上造林示范点300亩和山下造林示范点50亩,镇党委政府将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村(居)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设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单项奖。

4加强督查和考核,奖惩到位。驻村领导干部包村,其他镇干部村干部包组,林业工作站干部包片负责该项工作,并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考核采取村(居)委会自查镇造林绿化“一大四小”领导小组旬查年度核查工程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方式主要有听汇报看规划查图表实地检查访农户等。

①自查。各村(居)委会按照各阶段时间要求,对各村(居)小组造林绿化任务按规划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成果”(包括验收图验收卡汇总表)上报镇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作办公室。

②镇旬查。镇造林绿化“一大四小”领导小组对村(居)委会每十天组织一次检查评比。

③镇年度核查。每年9月由镇“一大四小”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村(居)委会进行全查。

④工程验收。年9月由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工程验收。

⑤旬查评比结果进行通报:对连续二次旬查评为倒数3名内的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说明。对连续三次旬查评为倒数3名内的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在会上表态发言。

⑥年度考核结果实行一检查一通报,进行排名。年终考核前3名的村(居)委会授予“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先进单位”,并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奖励。考核后3名的村(居)委会要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说明,在会上作表态性发言,并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罚款。未完成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的村(居)委会取消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镇挂点干部每年第13个月工资要与完成“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挂钩,没有完成任务的停发,村干部罚款600元,并在年终工资批复时直接扣除。

5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行全封山。年起,集体山实行3年的全封,不下达木材生产计划。各村委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要及时配备护林员,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基层林业“三防”协会。

6明确职责分工。为更好地联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我镇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任务,按照党政班子分工,国省县道及矿区绿化由李建平同志负责,县城绿化由柯建生同志负责,学校绿化由饶人美同志负责,工业园区绿化由宋学珠同志负责,梅江河会同河(梅江段)河流堤岸河滩绿化由陈敏华同志负责,山上路旁村旁绿化由挂点领导驻村(居)干部负责。

7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标语版报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提高公众造林绿化意识。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中小学生广泛参与到造林绿化活动中来,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促进造林绿化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