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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创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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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创建意见

根据《国家农业部关于确定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通知》(农机发号)文件精神,我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试点县之一。实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对于加速实现我县农业机械化,开展农业机械化综合技术试验示范,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带来了极大发展机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如何进一步加速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重要意义

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一号文件精神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的具体措施,是探索符合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途径。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有利于促进各类农业机械化技术的集成配套应用,有利于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种植,创新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当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工作,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农业部、省政府将我县确定为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农民群众对农业机械化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对做好示范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为全面实现我县农业机械化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以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节本增效为核心,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法律保障、项目带动、市场引导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建设高标准的国家级、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调整发展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步伐。

三、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总体思路

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实行“部省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建设机制。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农机合作组织、平安农机建设有机统一,在具体工作中要抓好三结合(即必须坚持全面规划和因地制宜相结合;总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结合),形成一个发展的长效机制(即要转变发展观念,整合发展资源,提升发展速度,注重发展质量),要统筹农业机械化走内涵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之路。用五年的时间,将我县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成为各类先进适用农机具和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基地、科技创新基地。

四、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标

(一)加强农田机耕道建设。年,建成宽3.5米以上标准的机耕道8900公里,基本实现标准农田机耕道水平。其中每年硬化农田集中区域主机耕道200公里以上,达到1000公里。

(二)加强农机公益性推广体系建设。制定管理科学、机制创新、体系健全的管理机制,完善服务手段,每个乡镇(区)设1-2名公益性专职农机员。健全乡镇(区)农机管理服务机构,明确村级农机管理服务组织或农机管理员的村达到95%以上。

(三)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年各乡镇(区)农机协会全面发展,村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到500个、农机专业大户发展到600个,农机化常年田间作业人员5500人以上,建立起以县、乡镇(区)农机部门为骨干、村为纽带、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为基础,以社会化服务产业的形式服务农业,构成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完善农机技术培训体系。搞好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建设,至年,每年培训农机技术人员1000人次,培训实用技术人员1500人次,为我县农机新技术、新知识的推广搭建一个兴机富民平台;劳动力转移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每年转移劳动力人数1500人次,为我县劳动力转移搭建一个致富信息平台。

(五)完善农机监督管理体系。到年,健全县、乡、村三级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将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建成省级“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农机挂牌率、年检率、驾驶员有证率达到100%,确保全县无重特大农机事故。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示范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示范村建设,参与示范活动的乡镇(区)和村分别达到100%,建成省级农机安全示范区。

(六)完善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尽快建成能基本满足我县大中型农机具和精细农机具维修、翻修需求的规范化县级农机维修中心,同时将所有农机维修网点都纳入规范化行政监督管理,乡镇(区)维修点达到92家。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农机维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8%以上。

(七)完善农机销售市场体系。建立市场运作的长效机制,将农机生产者、销售商联系起来,充分整合市场资源,发挥市场杠杆作用,促进农机化的持续稳定发展。

(八)加快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推广机械育插秧技术。到年,新增大中型动力机械3000台;新增半喂入联合收割机800台,新增插秧机1800台,新增大中型拖拉机配带旋耕机1500台。

(九)大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到年,机耕率达到95%,机插率达到60%,,机收率达到90%,机播率达到92%,冬季油菜免耕播种达到80%,谷物烘干全面起步。大幅提高苎麻、棉花、油菜等经济作物及畜牧等其它农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运输基本实现机械化,机械化程度达到100%。

五、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农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交通局、县农开办、县农机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机局,确保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好我县示范区规划方案,指导和协调各方面抓好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促进我县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二)充分整合行政力量

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乡镇(区)、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整合资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加强工作协调,在机耕道建设方面县农开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整合力度,搞好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县农业局和县科技局要对项目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县财政局要在农机项目实施上,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示范基地建设,并逐年增加投入额度,同时落实必要的配套项目工作经费;县政府办、县农办、县农机局主要加强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同时各乡镇(区)要成立相应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整体推进力度。

(三)创新项目投入方式

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支持,将农机新技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等向示范区内合理倾斜;二是要争取多渠道的投入,要积极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县财政每年根据实际投入情况,原则上按5%进行以奖,予以支持;三是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当地的农机合作经营组织参与示范区的建设。

(四)鼓励发展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种植我县初步具备发展农业集约化的条件,提倡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承包经营,实现合理规划土地种植规模,鼓励实行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主要运作模式可采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型、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型,由公司经销产品,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耕作,农民提供土地,按公司法的要求各自承担义务和享受权益,努力发展我县现代农业经济。

(五)扶持乡、村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各乡镇(区)要以村为单位,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组织,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指导农机协会制定章程,履行社团管理登记手续。要引导和鼓励乡镇(区)农机站、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向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发展,按照企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主要类型可按: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户,以及其他如蔬菜、林果等农机化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协会和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扶持力度,在有关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对其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加速形成农业机械化新型服务产业。

(六)强化农业机械技术培训

各乡镇(区)、有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科技下乡、技术讲座、开演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示范区建设的认识,为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学校这一农业机械化培训的阵地作用。针对我县农业机械培训的特点,农业机械化学校要将培训关口前移,充分利用农业机械市场资源,培训农机从业人员。经过培训的学员,结业要达到能熟练地驾驶农业机械,能牢记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能熟悉与农业机械有关的法律、法规,能了解农机市场的最新信息。

(七)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的执法职能

“平安农机”是建设“平安汉寿”、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农机局监理站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农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力度,使农机安全生产深入乡村、深入到每一个农民机手的心里,以提高他们接受管理的自觉性;要加大农机执法巡查力度,对“黑车非驾”、酒后驾驶、非法载人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综合治理;要加强与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法院的配合,对拒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违法农机户,按照法律程序强制执行;要深入开展“农机平安村”活动,按社会化的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源头管理,确保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加强农机生产销售市场体系建设

农机部门要引导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参加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发挥市场资源优势,积极引进新式农业机械在示范基地实验、示范,为生产销售企业提供新产品展示推广的平台。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销售企业,逐步形成一批龙头企业。整合生产与销售资源,全力打造我县农机产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好地为示范区建设服好务,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九)完善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列入全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单位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同时,县政府将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督导,确保我县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