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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菜篮子”建设,确保“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有效供给,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号),结合我区实际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统筹推进我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实行专员(市长)负责制,将“菜篮子”生产作为保市场、平物价、稳民心的重点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资力度,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使“菜篮子”生产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取得了新成就。
(一)蔬菜生产规模逐年扩大,自给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自治区整合资金,围绕重点区域,先后在拉萨市等主要城镇郊区实施了无公害蔬菜生产建设项目,在日喀则市和白朗、拉孜、堆龙德庆、曲水、昌都、芒康、乃东、林芝、米林、噶尔、札达等县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截至年底,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25万公顷,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8.7%。特别是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全区设施蔬菜生产发展势头强劲,高效日光温室面积已达0.29万公顷,有效提高了蔬菜生产能力,对满足市场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年底,全区蔬菜种植品种约75个,产量达55万吨(含马铃薯),人均年占有189公斤。主要城镇蔬菜得到有效供给,边缘和高海拔地区城镇“吃菜难”问题得到缓解,城镇蔬菜夏秋两季自给率达到80%以上。
(二)肉蛋奶供应水平稳步提高,市场需求得到满足。
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养鸡养鸭、牦牛产业带建设、种草养畜、黄牛改良、短期育肥等农牧业特色产业开发项目,有效促进了肉蛋奶产品生产。截至年底,全区肉类产量达到25.52万吨,人均年占有87.9公斤;优质奶牛饲养量达12.35万头,奶类产量达到29.43万吨,人均年占有101公斤;出栏家禽193.5万羽,禽肉产量达0.23万吨,禽蛋产量0.22万吨,自给水平明显提高。
(三)产品质量日益提高,安全监测力度不断加大。
全区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强化对“菜篮子”产品质量的监管。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认证工作,促进无公害“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截至年全区共认定无公害生产基地17个,认证无公害产品69个,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分别达33个和21个。加快地方标准制定,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截至年制定生产技术标准22个,进一步规范了生产行为。加强例行监测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源头治理,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放心菜”。
蔬菜生产成为农民增收的亮点。我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区外市场对高原无公害蔬菜的青睐,刺激和带动了我区蔬菜产业的发展,蔬菜产业呈现出产销两旺、市场需求旺盛的势头,成为优化种植业结构、提高种植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蔬菜种植成为菜农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涌现出了一批蔬菜生产专业村和专业户,拓展了农民就业渠道。同时,蔬菜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提高了群众的商品意识和经营意识,改善了生活条件和膳食结构。
二、认清形势,明确目标,扎实推进“菜篮子”生产发展
“菜篮子”工程的实施,为丰富和改善我区各族群众膳食结构、提高生活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我区的“菜篮子”工程建设中,尚有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一是生产规模小,产需矛盾仍然突出。冬春两季蔬菜自给率低,仅占市场的50%,特别是高海拔和偏远地区的蔬菜自给水平更低。猪肉、液态奶、禽肉蛋主要依赖区外市场调剂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二是“菜篮子”工程建设水平差异较大。主要表现在普通菜多,细菜少;主要城镇郊区发展快,其他地区发展慢;主要城镇自给能力高,其他地区自给能力低。三是生产方式落后,市场体系不健全。农户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突出,蔬菜品种和质量不能适应市场消费需求;流通不畅,市场交易和运行方式原始。四是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生产资料供应、供求信息等社会化服务发展缓慢;农牧民蔬菜生产管理能力不高,畜产品商品率低。对此,全区各级政府一定要站在发展和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菜篮子”工作的责任感,把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推进“一产上水平”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菜篮子”生产发展,确保“菜篮子”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产能建设、改善市场流通体制,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建立调控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牧民稳定增收、城镇居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满足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主要目标。
重点抓好菜、肉、奶等产品的生产。“十二五”期间,产能不断提高,总量不断增加,品种更加丰富,实现季节均衡供应。到2015年,主要城镇蔬菜产品夏秋两季自给率达到90%以上、冬春两季达到65%以上,肉、奶、蛋产品自给率达到50%以上,并逐年提高;高海拔和边远城镇“菜篮子”产品得到有效供给,农牧民群众“菜篮子”不断丰富。建立围绕城镇供给为重点的“菜篮子”生产基地,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让人民群众长期吃上“放心菜”、“放心肉”,喝上“放心奶”;专员(市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供给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三)发展原则。
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在政府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控下,以各地为主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继续将“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牧业特色开发建设项目,为“菜篮子”稳定发展和保障有效供给提供服务。
重点产区与一般产区统筹发展。在继续提高重点产区产能建设、不断丰富“菜篮子”产品的同时,加强高海拔和边远地区“菜篮子”自给能力建设,协调好两方面的关系,既保障城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又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
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注重生产要素集成和资源整合,在充分发挥现有生产基地和设施作用的基础上,从长远发展出发,重点规划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新基地,稳定提高产量,确保质量。进一步建立风险控制、产销衔接和市场预警机制,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促进“菜篮子”长期稳定发展。
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积极推进生产方式转变,既重视生产能力提高,又重视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农牧业,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一)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
1.蔬菜生产。按照稳定扩大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的思路,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发展蔬菜生产。一是根据市场需求,坚持露地生产和设施生产相结合,稳定扩大生产面积。在主要城镇郊区和蔬菜优势产区,继续支持高效日光温室建设和集约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支持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示范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以及病虫害防治、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现有设施的管护,充分利用和发挥其在蔬菜生产中的作用,逐步实现周年生产、均衡供给。二是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提高蔬菜生产的技术水平。加大新优品种、高产栽培和管理轻简化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力度,推广无公害生产、产后商品化处理与贮运等先进技术,提高产量和质量;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新材料的入户率和转化率。三是按照标准化、高效益的要求,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蔬菜,不断发展有机蔬菜生产,打造高原蔬菜品牌,满足市场多层次的需求。四是抓住实施种子工程建设机遇,建设区域性蔬菜种子改良繁育中心,保护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蔬菜品种。五是充分发挥蔬菜生产在农业结构调整、拓展农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中的作用,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全面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2.畜产品生产。按照控存增出原则加快饲养方式转变,提高规模化、组织化、商品化水平的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和市场供给能力。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建设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区),支持畜产品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示范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继续将藏猪、藏鸡生产发展和牛羊短期育肥纳入特色产业开发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养殖户多饲养、快出栏、早见效,在肉食供应上发挥作用。二是从优化畜牧业经济结构、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高度认识牲畜出栏工作,加强对农牧民群众的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搞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提高综合出栏率。三是切实提高科技在畜牧业发展中的推广应用水平,加大畜种改良力度,加快优良畜种推广,推广科学养殖技术,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四是继续支持畜种改良繁殖场、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五是一手抓流通供给、一手抓检疫检测,积极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在确保我区农牧业生产安全的前提下,为农畜产品流通创造条件。
(二)以现代物流和信息化为重点,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坚持生产与市场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和改造一批产地批发市场。支持“菜篮子”产品规模化集中生产,并根据需要规划建设功能较为完备的产地批发市场。
2.建设和改造一批城镇销地批发和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支持主要城镇建设和改造销地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加强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检测、冷藏保鲜、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支持主要城镇菜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
3.密切产销衔接。建立产销衔接的互利合作利益机制,逐步推广“农超对接”、“农市对接”产销形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平抑市场价格。
4.规范市场行为。商务、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菜篮子”产品流通环节定期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净化“菜篮子”产品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菜篮子”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全区各级政府要把保障供给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放在同等地位,予以高度重视。
1.认真宣传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努力提高生产者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快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流通领域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立生产档案。严格农业投入品经营许可,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推动放心农资进村入基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高效、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建立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标准体系。集成应用生产要素,提高组织化生产程度,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园、健康养殖场,大力实施和推广标准化生产示范。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标准化生产产品、地理标志性农产品。
3.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加强政府检测能力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建设农产品质检站,形成标准统一、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上下贯通、检测参数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4.建立全程质量追溯体系。支持建立自治区“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在“菜篮子”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逐步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建立产地准出制度、销地准入制度、产品标识和身份证明,形成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四、加强领导,提高“菜篮子”科学发展水平
“菜篮子”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全面落实“菜篮子”工作专员(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菜篮子”专员(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各地(市)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重点产品自给率、产品质量合格率和价格异常波动等重要指标,并作为专员(市长)负责制的内容;将“菜篮子”产品质量、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等纳入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指标体系,引导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市)要抓紧制定落实“菜篮子”专员(市长)负责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在年10月20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科学规划生产布局。
各地(市)要根据我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稳定粮食特别是青稞生产安全的基础上,依据区位优势、市场优势,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根据本地区资源条件、消费习惯、主要产品供求变化规律、市场保障难易程度等,确定重点发展品种,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扶持措施,全面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三)强化技术培训。
加强对“菜篮子”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产地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将菜农培训纳入农牧民培训规划中,强化标准化生产示范,以示范基地为课堂,集中开展标准化生产、绿色生产、节本增效、高产栽培等技术培训,全面提高生产技术和质量安全水平。
(四)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全区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投资为主体的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银行、金融机构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的“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支持。
(五)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
全区各级政府对已建的“菜篮子”项目,要继续给予支持;对尚未安排建设的“菜篮子”项目,要按照规划抓紧研究立项,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继续实施农牧业特色产业开发建设中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实施畜禽良种补贴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继续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支持环保节能和放心食品绿色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菜篮子”生产基地与超市供应对接工作。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基本用地保护制度,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加强城镇郊区现有菜田和养殖区域保护。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政策,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与流通组织化程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菜篮子”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建立“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农牧厅牵头,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农发办、农科院等部门参与,通过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加强对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指导,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