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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市区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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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市区建设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为建设和谐富裕新提供保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富裕新为目标,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社会管理措施,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有效整治,依法治市进程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明显加强,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

1、加强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以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年内完成全市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办法,以“流动人口统一管理、政策统一实施、资源统一整合、信息统一平台”为原则,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一卡通”;进一步完善新市民户籍制度,逐步落实新市民均等享受公共服务政策,主动服务生态移民工程,建立生态移民户籍、就学、社保、医保等迁移协作机制。

2、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分类制定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办法,建立有效衔接的教育、帮扶、管控机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出所必送必接和安置帮教等措施,年内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3个,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帮教率达90%以上,安置率达8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社会闲散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和社区戒毒等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管理工作,列管率达100%。

3、加强“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建设,增强“两新组织”自我管理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责任和能力,年内“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比上年度提高10个百分点。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年内培育发展重点社会组织30个。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年内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14个,发挥其沟通联系企业与政府部门的作用。在全市非公有制规模企业建立综治机构,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4、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广泛动员学校、社会、家庭、社区等教育资源,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建立未成年社会闲散人员动员就学、技能培训机制。年内在沙坡头区法院设立未成年人专门审判法庭,开展未成年社会闲散人员教育帮扶试点工作,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较上年同比明显下降。

5、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落实校长、园长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全面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强化治安巡逻防控,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加强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确保不发生危害师生安全的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加强护路护线工作。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铁路、公路、“三电”设施及输油气管道等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排查整治化解突出治安问题、安全生产隐患、涉路涉线矛盾纠纷。开展平安铁路、公路、车站、管线等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地方、部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企地共建、警企共建、军地共建和各方面联防联治的合力。

7、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面正确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体制和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管控机制。扎实开展“同心同行促和谐”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宗教界与党委、政府的“同心”思想基础。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和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形成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平等团结、和谐共存的良好局面。

8、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加强网站、局域网、微博的管理。加强对网吧等营业性互联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实行实名制上网管理,严禁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加强互联网监控,及时删除、封堵、查处网络有害信息,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建立网络舆情通报、引导制度,年内建设一支专群结合的网络舆情引导队伍。

(二)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9、健全矛盾纠纷预防体系。建立市、县(区)、部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都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深入推进民风建设,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行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一卡直付”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减少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上访、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达到90%以上。

10、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作用,拓宽行业性、专业化调解领域。规范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搭建基层群众诉求表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探索推进社会公示、公开听证、律师参与的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在解决拆迁、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涉及民生的矛盾纠纷问题化解上实行倒逼机制,按“五定工作法”跟踪督办落实。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11、落实信访五联动机制。认真落实“信访五联动机制”,推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信访问题处理新模式。发挥法律援助的优势,组织律师参与联动调解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认真落实信访案件终结制度,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认真落实市、县(区)、乡镇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京赴银上访、群体性上访较上年同比下降,十八大前自治区政法委交办的涉法涉诉进京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三)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

12、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和“”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加大对暴力犯罪、犯罪、多发性、涉众型侵财及经济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和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力争实现命案全破、主要刑事案件发案率不超过全部刑事案件的8%、“两抢一盗”案件较上年同比下降的目标。落实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督办工作,强化政法部门打击合力,公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13、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为依托,建立公共场所、重点部位、主要路段、居民小区全覆盖的视频监控体系。上半年实行“交巡警合一”警务工作模式,加强对街面犯罪的动态防控,切实提高见警率、发现率、处置率。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技防网络,老旧小区技防安装率达50%,新建小区、新农村规划点技防安装率达100%,年内完成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二期工程建设,逐步实现与110指挥中心联网。建立配齐专职联防队伍,在社区全部建立义务巡防队,在川区80%的乡镇和山区重点集镇建立10人以上的专职巡防队,构筑以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年内建立专业特警队伍,组建民兵常备应急队伍,提升维稳和救援能力。

14、加强社会治安乱点整治。按照“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地方,群众反映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两抢一盗”、非法集资、虚假信息诈骗、制假售假等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商业批发市场、大中型企业、交通沿线站点、建筑施工工地等流动人口集中、重点人员较多、各类案件高发地区进行排查整治,对查找出的突出治安问题实行挂牌整治,整治合格率达到90%以上。

15、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强化神经麻醉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动态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上半年建成重点企业、煤矿、重点消防单位视频监控综合监督平台,建立“交巡警合一”道路巡防机制和校车路查路巡违法举报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类食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年内不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四)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16、筑牢基层综治工作基础。全市各乡镇要设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综治委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综治办工作人员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配备。加强以村、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自治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治保会、调委会主任,年内三星级社区合格率达100%。加强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和村、社区警务室建设,充实基层政法力量,进一步筑牢社会稳定的基础。年内全市社区全部建立警务室并配备民警。

17、实施平安拓展工程。在深化平安县(区)、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创建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平安文化市场、平安宗教场所、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店铺、平安家庭等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把平安建设的触角延伸到各个行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千家万户,努力实现基层平安创建全覆盖,力争县(区)全部被自治区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县(区)。

18、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围绕市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综合运用预防、监督、保护、打击等工作措施,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检察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平台,实现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共享,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同步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深化“平安”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上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综治各成员单位职能,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确保基层政法综治队伍长期稳定。要切实保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经费,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应增加。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级综治委要建立完善以公众安全感、主要刑事案件、“两抢一盗”可防性案件、“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单位违法犯罪人数等定量考核指标和社会管理工作情况等定性考核指标结合的平安创建考核命名机制。对平安创建不达标的县(区)、乡镇、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案(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全力配合,在《日报》、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和各县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广泛宣传平安创建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宣传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平安创建取得的成就和主要经验做法,树立和宣传平安建设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平安”创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