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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巩固、规范、提高、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建立健全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监督网络和诚实守信、保障有力的药品供应网络。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规范发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促进农村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服务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平安长丰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药品监督网络村级覆盖率达100%,实现“以县为枢纽,以乡镇(开发区)为阵地,以村组为哨所”的监管网全覆盖;全县乡镇(开发区)医疗机构(包括其分院)“规范药房”达标率达90%,村卫生室(含个体诊所)“规范药房”达标率达60%,建立“主体清晰、渠道规范、保证质量、满足需求”的城乡药品供应网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监管组织建设。加强各乡镇(开发区)食品药品协管办(以下简称“协管办”)建设,明确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充实农村药品协管员队伍,在每个行政村确定1-2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农村药品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药品监管信息。乡镇(开发区)协管办建设要做到“十有”,即:有机构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乡镇、开发区协管办推行“五个一”的工作模式,即:每人1本工作手册、1张电话联系卡、1本检查记录、每月1次日常巡查、半年一次跟班培训。县药监执法人员分片负责与若干个乡镇(开发区)的协管员定期联系,组织开展工作。
二是提升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制定“两员”(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规范行为。重点做好协管员、信息员的聘任和调整工作,明确聘任条件、产生程序、工作纪律和职责分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协管员、信息员的考核奖惩制度。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计生干部工作例会,对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报送、举报投诉、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
(二)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一是逐步推行药品集中配送。在保证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县内各药品批发企业服务水平。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配或在偏远乡镇、行政村设置配送中心等方式,向县内涉药单位集中配送药品。支持县外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在我县农村开展药品配送业务。
二是促进城乡药品连锁经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和“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鼓励县内单体药店加盟大型药品连锁企业,促进药品零售连锁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完善乡镇(开发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农村零售药店三位一体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支持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的药品流通企业在偏远乡镇、农村开设非处方药连锁专柜,方便农民群众购药。
三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深化医疗机构内部改革,逐步实现医药分开。医药采购逐步通过网上招标、集中采购等方式进行,在药品采购时认真审查供货单位资质,确保渠道合法。四是深入整顿规范药品市场。认真开展对农村药品购销渠道的清理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购销行为,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和过期失效药品的清查力度。认真开展农村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确保农村药品经营企业100%按GSP要求规范经营。重点规范药品配送企业主体,着力强化药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配送合同、质量保证承诺,切实加强对药品的有效监控。
(三)将“两网”建设与“新农合”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把“两网”建设与“新农合”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要做到“六个方面规范”,即:涉药人员培训上岗、管理制度统一制定、药柜卫生整洁、药品摆放分类整齐、购进票据保存完好、验收记录规范完整。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实行动态化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发现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消“规范药房”称号。新成立的医疗机构,其药房须经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联合验收,符合“规范药房”标准方可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乡镇(开发区)“规范药房”建设要以一村一所“新农合”医疗点为重点,每个行政村要结合实际,优先将“新农合”医疗点作为“规范药房”达标样板建设。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逐步实行电脑化管理,并与药品监督信息网络对接,实现电子动态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一领导。县政府成立长丰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二)落实部门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两网”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假劣药品购买先行赔付、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制度措施,确保每年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面达100%。财政部门要将农村“两网”建设经费列入预算,为“两网”建设和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卫生部门要将“规范药房”建设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开发区)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个体诊所的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口计生部门要大力支持农村药品监管网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开发区)计生服务站(所)的管理。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乡镇(开发区)电视差转台以及农村药品销售网点中的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广告。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卫生室的管理。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督,进一步加大打击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的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乡镇(开发区)要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为核心、以监管部门为主体、以协管队伍为基础、以村级信息员为补充的县、乡镇(开发区)、村三级药品监督体系。县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开发区)“两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三)加强业务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涉药人员参加专业职称考试,对新从业的药品经营人员及其他在岗人员组织开展以专业知识和药学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协管员的培训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组织,每年不少于1次。信息员的培训由乡镇(开发区)统一组织,每年不少于4次。
(四)加大舆论宣传。各乡镇(开发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两网”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开展以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常识、假伪劣药品识别等宣传活动,以进农村、进农户为重点,提高群众对“两网”建设的认知度,增强群众维护自身用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农民、药品经营单位和农村医疗机构积极主动地参与“两网”建设。宣传工作要做到“四个一”,即每个乡镇(开发区)卫生院、药店有1个宣传栏、每个行政村有1幅永久性标语、每个“新农合”医疗点有1块宣传牌、编印1本宣传手册。要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