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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乡工业区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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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乡工业区建设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县工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强县”战略,扎实推进我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发展乡镇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工业集中区),是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的战略之举,是实现“追赶盱眙、跨越百亿、力争上游”目标的有效举措。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有利于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公共设施,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有机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利于为招商引资项目构建集聚载体、为全民兴办企业构建创业平台、为做大做强小城镇构筑产业支撑、为乡镇经济发展构架新的增长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步伐。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东向发展为抓手,以承接苏浙沪等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滚动发展的方针,采取“政府引导、财政扶持、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等开发形式,推行现代管理方法,加快培育一批乡镇工业集中区,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发展目标:根据乡镇规模、区位、发展基础等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百、十、一”亿元园区发展规划,到2012年,即定远、炉桥工业园区建成百亿元园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以上。定城创业园和西卅店、三和、永康、张桥、池河、藕塘建成十亿元级园区,建成区面积达到3平方公里以上。其它乡镇建成亿元级园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平方公里以上。

三、基本原则

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五结合三统一”,即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交通建设规划相结合,与环境保护规划相结合,与开发本地资源和产品优势相结合,与工业结构调整和远景发展规划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

(1)全局性原则。要符合“工业强县”发展思路,服从全县“大基地、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战略目标的实施,逐步形成以省级工业园区为龙头、乡镇工业集中区为基础、特色工业小区为补充的工业载体网络。

(2)集聚性原则。要打破区域界限,重点向中心镇、企业密集区、特色产业带等优势区位集聚,原则上一镇一区,也可乡镇联办或与发达地区及国内重点工业园区挂靠建设产业协作园,相互呼应,突出主导产业规模的壮大。

(3)协调性原则。要发挥对城镇总体功能的完善和补充作用,与农村城镇化有机地融为一体,有利于吸纳农村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

(4)特色性原则。要从各乡镇实际出发,结合自身特点,注重特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做到一区一品。短时间难以实施的,要定出计划,加速布局,分步实施,构建产业特色,形成产业优势,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5)可持续发展原则。要合理开发城镇土地和空间资源,尽可能利用山坡荒地和存量土地,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密度;高度重视环境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分步到位,并为中、长期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

四、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规划引导。各工业集中区所在乡镇为建设责任主体,要对适宜发展工业集中区的区域进行系统明确、合理定位,围绕发展目标,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科学系统地做好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规划须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2、积极提供用地保障。凡经批准建立的工业集中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快办理用地手续。所在乡镇难以保证耕地占补平衡的,可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偿调剂。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近期可以复垦耕地的老村庄、原企业用地和通过土地整理净增耕地的50%作为优先安排工业集中区的建设用地预留区。积极推进集体土地置换、流转,加大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和清理存量土地及其它非耕地资源力度,把节约的土地、新增的耕地和闲置土地,置换为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要积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严把入驻企业投资强度、容积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所占比例等关口,积极鼓励能耗低、占地少、产出高的企业进驻工业集中区。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业集中区发展专项基金,对发展速度快、项目建设优、经济环境好的工业集中区给予以奖代补。三年内,工业集中区内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以及新办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企业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除奖励企业部分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返还乡镇;允许在工业集中区“四至”范围内安排不超过工业建设用地面积15%的土地作为商业用地,公开出让所得的土地收益,全部用于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4、创新多元融资方式。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工业集中区建设资金,鼓励和吸纳外资、民资和社会法人资本参与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工业集中区拓宽思路,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组建集投资、融资、经营功能为一体的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公司;鼓励有实力的村级组织以村集体名义,代表农民群众在投资开发公司中入股;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工业集中区建设,尤其是引进有实力的业主或企业集体对集中区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区中园。积极招引客商投资建设专业园区、标准厂房,实行出租经营,化解开发前期资金不足问题。

5、鼓励金融信贷支持。进一步做大做强县城投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加强同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性机构合作,积极争取贷款用于工业集中区建设。鼓励企业组建或参股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加强同县级融资平台合作,开展融资活动。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工业集中区信贷投放力度。要积极探索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山林权等有效权证作抵押,吸引信贷资金支持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有效途径。

6、加大部门扶持力度。县发改、经贸、财政、国土、劳动保障、科技、交通、水务、供电、建设、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策划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大力支持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加大对集中区所在乡镇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集中区所在乡镇的电力、水务、电信、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委,集中领导和统一协调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和发展。工业集中区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具体履行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职能,负责对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贯彻执行相关政策。

2、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共同促进工业集中区发展。建立跟踪扶持制度,每个工业集中区都明确一名县领导、一个专门班子负责指导服务,积极协调解决工业集中区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3、突出产业指导。县发改委及有关部门要研究完善培育工业集中区的长远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产业布局规划。县经贸委及有关部门要对各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工业集中区发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促进工业集中区规范、有序、科学发展。

4、强化目标考核。要围绕目标任务,加强对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的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制定考核细则,严格开展年度考核,促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发展。